官商勾结是贪官落马的又一个“坑”

 近日,延庆法院判决,滨江置业及华合泰物业犯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罚金35万元。郑某犯单位行贿罪,但在本案立案前交代了其向于泓行贿的犯罪事实,系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2013年12月1日:新华网)新闻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

  从中纪委通报的大部分官员落马的案件查处来看,如果说包养情妇是官员落马的一个坑的话,那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就是官员倒台的又一个坑。有的官员在位时,周围总是有那么一大群商人围着转,或是鞍前马后,或是点头哈腰,或是送钱送物,或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但一旦东窗事发,事情败露,往往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相互指证。

 官商交往本无可厚非,但要看商人同官员交往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是志同道合,还是情趣相投,抑或是相互利用。如果真正是前二者也无妨,毕竟远亲不如近邻。但如果是后者则明显是各有所图。不法商人与官员交往,看中的是官员手中的权力以及权力可以支配的资源,他们想尽千方百计与这些官员拉拢关系,和他们套近乎,并不是尊重他们的人品人格,反而骨子里是看透了这些人,只不过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得不强装笑脸罢了。而官员能够与这些不法商人走到一起,并不是他们的愚蠢,看不出这些不法商人的不良动机,只不过是想用手中的权力来炫耀自己的地位,卖弄自己的官威,谋取不当利益罢了,很多人在这种顺水人情的利益驱动下成为了不法商人手中金钱的傀儡。平时里这些商人和官员打得火热,相互之间称兄道弟,表现出一种唇齿相依、不离不弃的样子。

但正所谓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牙齿和舌头关系是那样的亲密无间,有时还要咬上一口一样。贪腐官员与不法商人之间的这种相互利用产生的所谓感情,纯粹是一条利益线维系着。一旦这根利益线断裂,相互之间反目成仇、拔刀相向就会成为常事。在这个关系中,商人用他的尊严和少量的金钱是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这种胃口是会随着交往的加深变得越来越大的,一旦有一天得不到满足,商人以赚钱为目的的本性就会显现得淋漓尽致,不是脑羞成怒,就是釜底抽薪,哪还记得当时的山盟海誓,相互之间的出卖和诋毁就再正常不过了。同样的,贪官也不是傻子,他也深知自己走向了一条不归路,一旦商人无法满足他对金钱、女人及其他的拥有,他也会撕破脸不认人,记不得曾经的歃血为盟的豪言壮语,只能是拿来出卖和践踏。

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沦为阶下囚时,都在忏悔自己交友不慎,不该卷入那些权益之争。官商勾结的最终结局是双双落入法网是反腐倡廉道路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些道理也并不是人们常说的“旁观者清”,官员和商人都知道其厉害性,只不过是因为财迷心窍而心照不宣罢了。其实,真正的朋友之间的感情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看对对方是否真诚,不在于平时给了对方多少,而在于关键时刻能否为朋友担当。贪官与不法商人明显是不符合这个条件的,相互之间的利用只能是相互在给自己挖坑,等到坑大到足以让人淹没其中而又彼此看不对方时就是这段孽情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官员落马的时候。(文/胡匆聪)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