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决定婚姻的现实道出了婚姻登记程序是“心太硬”?

近期,浙江省温州瑞安市的一对残疾“夫妻”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跑了6趟民政局登记结婚,却失望而归,缘由是无法领取结婚证,而至今,女方已经怀胎7月,瑞安市民政局对于如此状况给出的理由是:“男方无法表达是否自愿结婚,按照婚姻登记正常程序无法办理结婚证。”(京华时报 11.16)

  瑞安市民政局拒绝这对新人登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男方不能明确表达自愿结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干涉,小蔡不能完全表达想要结婚的意愿;其二,手语专家无法与男方沟通。小蔡是一名聋哑人,幼小时家境贫穷,未得到应有的教育,手语专家不能通过手语与小蔡交流;其三,小蔡的智力可能不正常。民政局的同志通过多种方式与小蔡交流,却得到不一样的答案,这不得不让民政局的同志感到警惕,猜测他智力有问题。

表面上看,民政局的同志似乎是非常负责,对任何婚姻的登记都非常谨慎,全面按照着法律程序办事,不过,他们在与小蔡交流时,却没有观察到其在用肢体表达与女方结婚时的那份欣喜;他们也没有考虑到手语专家用手语来衡量小蔡是不是公平?就像是哲学家对着小学生讲哲学,这能懂吗?

小蔡从未受到过正常教育,更别说手语这种需要多加练习并且在常人看来是非常高深的交流方式,民政局同志的担心是正常的,不过这种死板的按照规定走的行为总会透露出一些信息:他们不愿意担责。试想,如果小蔡是被人唆使结婚,其背后具有一定违法活动,那么,民政局的同志肯定会受到牵连,故而在场的人也都能理解为何其要求小蔡去做智力的司法鉴定。俗话说,人与人之间能够互相感应,就算小蔡不能开口说话,也听不清周围人说什么,但是小蔡对爱人的那份情,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另一方面,小蔡的爱人已经怀胎7月,如果不能办理结婚证,则孩子没办法登记户口,结果受到牵连的还是无辜的下一代,做智力的司法鉴定需要时间,证明小蔡是完全具有民事责任的人也需要时间,那么是否,就不考虑到孩子呢?

婚姻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用俗语说则是“耽误不起”,当面对如残障人这类弱势群体时,想必政务工作人员应该给予足够的关爱,而不是逃避,只有做到事事有利于民,才能将“心太硬”的印象彻底抹杀,也才会进一步顺利的走向和谐社会。

文/鑫鑫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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