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飞君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已经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为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不动产登记条例》要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1月29日 新华网)
在之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决定,将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时,消息一经问世,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而如今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这无疑给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已经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众所周知,陕西神木龚爱爱事件就暴露出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还存在管理混乱、分散登记等问题,房管局登记房屋产权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分散登记导致信息难以统一。以至于该登记的没有登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该互通信息的没有互通信息,登记和管理、运行与监控完全脱离,所以导致“房事腐败”事件频发。所以,在“房姐”、“房妹”、“房叔”、“房媳”等涉嫌腐败案件频发的今天,群众对于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关注,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这一制度的建立,能够成为新的“反腐利器”,彻底让“房事腐败”无处遁形。
当前反腐形势严峻,也正是因为不动产登记对部分官员的“房事腐败”有着这样一种潜在的“杀伤力”,也使它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然而,这种挑战并非仅仅来自于“网络技术不完善”“多方管理不健全”等技术层面,更是来自于可能存在的既得利益者。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不动产登记是自愿而非强制,那么贪腐官员就可以选择不登记,或者干脆将房产登记在亲友名下,以躲避监督。
最后,笔者深信,即使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建立的初期会不尽完善,但是在“反腐利器”的神圣的光环下,所有的违法与失信行为都将会露出马脚,“房事腐败”终将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