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昨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方向包括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11月28日 人民网)
近年来,“临时工”的负面新闻居多,不具有单独执法和处罚权力的“协管员”“越界”和“越权”现象频频被媒体曝光。为严肃执法纪律、约束执法队伍行为,袁曙宏指出,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清理“临时工”的新闻一出,网友们对此做法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众多“临时工”素质低下,清理临时工有助于还行政执法一片“净土”。有人则认为,执法队伍的混乱不是由没有编制、没有地位的“临时工”引起的,即使清理“临时工”也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客观来讲,不是所有的“临时工”都素质低下,也不是所有的编制人员都道德高尚。一刀切的清理临时工,的确会出现清理走了“坏人”也清理走了“好人”的尴尬。但笔者认为,清理“临时工”也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一些单位一出事,就把临时工拿出来说事儿。仿佛万恶之源就是“临时工”,仿佛该单位做错事的都是“临时工”。也许,不少“临时工”确实与曝光的恶性事件有关;但是“临时工”的新闻说多了,公众们也开始怀疑官方解释的真实性,开始认为“临时工”是不是就是一“替罪羊”。
如果“临时工”不再执法,也就不用再“背黑锅”,不再成为“替罪羊”,从源头上讲既还其清白与尊严,更能检验没了“临时工”的执法队伍素质究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