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 昨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章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面临六大主要任务,其中就包括“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高低,直接决定行政执法质量。要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应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从十八大以来,各种各样的关于改革的报道屡见报端,而各项有关于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也铺天盖地,可见我党的改革的决心十分坚定,我党的改革步伐正一步一步坚实的朝前迈着。
本次清退临时工、合同工的改革,是我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大步,意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集约化管理行政职权,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门槛。与此同时,节约了政府开支,是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方针。
本次改革,提到说“将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这是将是一次很大的调动,也是一次很必要的调动。行政执法者通俗来讲就是有“权”的人,如果将这些行政权力下放到合同工和临时工,首先来讲是不合适的,行政是政府的只能,而上述人员理应不拥有执法权。其次,考虑到之前部分执法过程中的不和谐不友善的情况,这些可能是由于对他们的培训和教育不到位,以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有关系户直接上岗,都是直接导致这些情况发生的诱因。最后,由于临聘人员不受监管,可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当利益大于这份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冒着被开除的风险,铤而走险为他人“开后门”。
但是,在将上述人员调离执法岗位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他们在岗位为我们人民、国家、政府的贡献。绝大多数临聘人员都是“拿最少的钱,做最多的、最苦的、最累的活”。因此,在执法经验上,他们是很老道的,这一点上,可以考虑将临聘人员和政府的行政人员打包,一同完成工作任务。其次,对于被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可以考虑安排内勤工作,解决好工作去处。最后,还需要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法积极性和执法能力,将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改革的步伐没有停下来,改革造福的是你我是大家,因此在改革的路上,还需要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因为我们坚信,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会越改越好。
作者:胡华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