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款送烟花爆竹,拍好八项规定之续集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今天,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人民网  11月22日)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纪委的一系列“续集”紧跟其后,分集介绍:“光盘行动”、反“四风”、“狠刹送礼风”、“严禁公款送贺卡”、“严禁公款送烟花爆竹”等。总的来说,以上各项措施都是围绕“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目的是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一片清风正气。

曾经公款送礼是党政机关一项重要开支,年终要进行目标考核了,按规矩总要与上级责任部门进行勾兑衔接,你不送礼,别人要送,这样一来,可能工作做的好的得不到表扬,送礼跑的快的突飞猛进,八项规定实施后,少了忙着送礼的,多了认真干事的,干部的政治素养有了极大提高。然而,满大街打锣,总有聋子听不见。总有一些不怕事的人,顶风违纪,坚持打人情牌,靠送礼解决问题。中纪委为了肃清干部队伍违纪行为,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防止“四风”穿着马甲就认不出了,拍好贯彻“八项规定”的“续集”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事。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中央的一系列政策都在为已经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违纪行为做保障,各级机关要充分发动群众、舆论、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把“八项规定”的“续集政策”落到实处,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纠正和巩固“四风”成果,不断加强机关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从而带动民风建设,为过一个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做好制度保障。

文/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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