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当以“三化”标本兼治

作    者:小颖

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布。条例规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国的公车改革18年历程是否取得新突破呢?(新浪网)

“公车改革”的口号已经喊了近20年。尽管其间有一些动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先后有14个省份的部分县市实行了公车改革试点。大多认为公车改革有些“雷声大雨点小”,甚或说,没有“触及灵魂”。先有“林业局长驾豪华公车游泳”,再有“人社局长驾公车泡温泉”,最后到超编超标配置等“车轮腐败”的负面新闻,让老百姓看得眼里冒了火,心里很受伤。但是公务用车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如何能行之有效的治理公务用车乱象,笔者认为,做好“三化”可从根本上治理公务用车乱象。

以“法制化”治标,规范公车管理。政府加强对公务用车统一管理、监督和相关法律体制的完善,规范公务用车,法律是核心,不断完善覆盖采购、使用、维修维护等各环节的监管机制,提高公务用车全过程的透明度,研究开发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公务用车使用模式,用法律机制提升公务用车监管效率;同时鼓励群众积极监督,建立电话、网络举报平台。

以“货币化”治本,推进公车改革。对于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这为中国汽车出租等私营行业发展提供契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三公”等方面的财政开支比例也将有利于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公共服务提供方面。“货币化”改革可从根本上治理公务用车乱象。笔者认为,车补不应该发到人头上,而是要发到单位,采取预算制,由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如有公务人员外出开会出差,则必须实报实销。时刻警惕,绝不可将车补变成变相的福利。

以“租赁化”标本兼治,从严公车治理。公车采取租赁形式既可拉动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又避免因在非公务时间段长期搁置而造成的浪费,有利于资源的集中调配,还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环境做出表率。这种做法可以从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公车改革是一个涉及公车消费者实际利益的敏感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的重大课题,需要主持者拿出勇气和智慧,广泛吸收群众的参与,积极筹措,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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