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私设“小金库”,财政预算决算来监督

作者:玉珏
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将政府非税收入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而如果违法用政府非税收入私设“小金库”,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职能不断增加以及财权的逐步分割,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已在政府收入中占据了相当高的比重。为了切实管理好这部分收入,各地政府不断探索,取得了基本成效,但因为制度的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仍有部分的单位依靠这笔收入中饱私囊,私设“小金库”。主要表现在一是票据管理不规范;二是征收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监督查处不力。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杜绝“小金库”现象的继续发生。一是完善征管机制,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下非税收入管理新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二是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支出行为。非税收入原则上应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进入政府预算体系,不与有关部门的支出挂钩,不再结转下年使用。三是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和处罚力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强化监察审计监督,并推行公开评议制度,将项目增减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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