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这意味着,厅级以下干部将均不配备公车,“四川将按一定比例发放车补,但具体比例要等中央、省上的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定”。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之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召集我们开了调研会,透露了相关内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是一个方面”。(《四川新闻网》,11月27日)
“公车改革”这四个字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早在20年前,我们就对此采取了许多措施,如:为公车贴上标签、在车身喷涂标示、利用GPS定位监督、走市场化模式,实行补贴制度、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等一系列实施办法。尽管如此,”公车改革”依然差强人意,不管是公车数量,还是购置费用都呈现增长态势。公车私用、豪华装饰等这些”车轮上的腐败”也是屡被媒体曝光,不断侵蚀着政府的公信力。
面对此种情况,“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成为当前中国公车改革要走的必由之路,由此,“公车改革”制度终于尘埃落定。其中,引人热议的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一话题,而”适度”两个字含义却非常深刻,就是说不可能发很多的钱,因为发车补是这一次所有方案的均衡点,没有车补老百姓非常欢迎,没有车补很多官员可能不愿意,所以现在找到一个折中点,车补是会有的,但是不会很高。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公务交通补贴”,不是公务员所有的交通补贴,办私事不在其中。唯有如此,才能双方面兼顾,塑造一个廉洁的政府形象。
总而言之,抓落实的同时必须出细则,不能让“公车改革”仅仅停留在试点上,而要真正地践行改革、落实改革,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上,要把握“适度”的那个“度”,才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才能塑造一个廉洁政府的新形象。
(文/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