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被停职。是否“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当地政府认为蒋开松本身是当事人,不属于“株连拆迁”,蒋开松则认为自己是代父辈“受过”,是典型的“株连拆迁”。(11月27日 新华网)
经过深入了解,不难看出这是一起因为母亲拒绝拿地换钱,身为公职人员的儿子被“株连”停职的事件。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代母受过。可笔者不禁想问,蒋开松的母亲又何过之有?难道就因为该同志的母亲在政府拆迁过程中不接受政府的货币补偿,提出希望以地换地的条件,导致该宗地至今未被依法收回。而如此后果怎么就成为了蒋开松母亲的过错。更有甚至,身为公职人员的儿子,就因为没有完成县上有关领导要求做好母亲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就必须得暂停职务,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协助做腾地工作。如此逻辑,简直可笑。
首先,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就被暂停职务,这是不是合法的。在笔者看来,只有公职人员做出与职业道德相违背的违法乱纪的事件,或者说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才会被暂停职务。而如今,仅因为不配合政府拆迁这一“莫名其妙”的理由就被暂停职务,我们的相关部门是不是又再放大手中的权利搞“一刀切”。
其次,什么叫不配合政府拆迁?蒋开松除了是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之外,他在母亲面前只是儿子,在长辈面前就只是晚辈。而如今涉及征地拆迁的这块宅基地是祖父遗留下来的,他的母亲和伯父、伯母都还健在。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也只有他们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如何处置这块宅基地他们才是当事人,才是决定者。在这个事件上,蒋开松作为孙子辈,他怎么会有说拆就拆的决定权。他有的,仅仅是作为晚辈的建议权以及作为公职人员配合政府做工作的责任。倘若父辈们不同意让地,作为他自己来说绝对是两头不讨好的,而我们的政府又岂能搞父辈之过,儿子停职买单的“株连”做法。
最后,笔者希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暂停职务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如此株连做法也实属下策。不可否认的是,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涉及的利益多,遇到的难题也一定很多。但是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心中装着群众,并且在工作中能够主动换位思考,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一切难题都不是难题,也终究会上演皆大欢喜的美好结局。
文/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