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公平正义 请先“同等对待”

近日,杨先生反映他被一酒驾男子撞车后殴打一事仍未解决。杨先生称,男子是晋城人大代表,因“身份特殊”至今未被拘留。肇事者亲友否认存在“特殊情况”,称确有酒驾,但撞车后双方互殴,目前,已走正常程序处理。(中国青年网11月27日)

据悉,此事目前已走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但是在事情刚发生时,有关部门的处理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赞同。笔者认为须在事发时的第一时间“同等对待”,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的利益,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日前,北京东单大队交警给来京办事乱停的警车贴上了罚单,就是“同等对待”的典例,消灭特权绝不“亡羊补牢”,彰显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改革的灵魂,改革就是要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党纪国法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人大代表不会比群众“高一截”,人民也不会比党员干部“矮一截”。相反地,领导干部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把精力都投入到为民谋福办事上来。

同等对待,不应是事后弥补,也不是舆论等影响不得已而为之,它应该是深入领导干部执政理念的内在品质。尤其是执法机关,如果遇到突发事件的发生,应该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做到不畏权贵,只为公道正义,既不袒护、也不夸大。要在第一时间就真正做到“同等对待”,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信服,这样才更能彰显党纪法规的严肃和庄严。

很多执法人员担心如果一味的“铁面无私”,可能会得罪人,可能会给自己的仕途带来不好的影响,这种心理是非常普遍的。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首先要打消这种错误思想,树立秉公执法的理念。组织上要对那些铁面无私、公道正派的干部予以重用,对于那些“和事佬”、“老好人”要批评教育。其次要营造公道正派的良好氛围,号召更多的干部参与其中,以良好的风气和氛围规范干部的言行。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和《决定》的公布,新时期我国的改革已经整装待发。深化改革,就要落到细微之处,就要落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去,就要落到规范干部言行、保障公平正义中去。“同等对待”,不是说说而已,需要广大干部实践。“同等对待”,不是事后的弥补,而是事发时的第一反应,要成为习惯、成为意识。保证公平正义,请先“同等对待”。

作者: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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