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只把自己当作“领导干部”,而不把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党员:既不参加普通党员的组织生活,也不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纪约束,把自己置于党组织之上。工作上独断专行,盛气凌人,觉得自己能力特别强,本事特别大,时时“英明”,事事“正确”;生活中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长此以往,思想上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行动上背离了党的领导,在执行党纪国法上随意“闯红灯”,最终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一个政党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就会很快分崩离析。如果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就会失去战斗力,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目标也就无从谈起。
党员干部必须坚守政治纪律。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对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凡是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都是不允许的,这是政治纪律。
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权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权力、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习惯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微博、微信等通讯形式的广泛应用,网络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群众传递信息、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要高度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对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要依法加以打击,推动网络监督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
(文/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