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鹃:攀比官员沦为阶下囚有何警示?

裴洪泉在担任深圳市中级法院经济审判第三庭(原破产庭)庭长、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院长、罗湖区法院院长及深圳中院副院长期间,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某拍卖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万元,收受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200余万元。同时,裴洪泉的个人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而其对个人财产中的人民币351.5万余元、港币296.9万余元、美元3.4万余元、澳币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11月26日 来源:检察日报)

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一条恒古至今不变的真理。但是,剖析所有落马贪官的堕落软迹,不难发现,他们之所以最终踏入罪恶深渊,除了放松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动摇,以及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等主要原因外,面对种种诱惑的存在,攀比、贪婪和侥幸心理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诱因。近日,曾经锐意改革,赢得坦荡仕途的裴洪泉,却因心态失衡,滑向犯罪深渊。作为一名司法机关领导人,却经不起这样的诱惑,以侥幸心理为犯罪披上牢牢的“外衣”。

那么,这些被权力和利益蒙蔽了双眼的领导干部,最终等待他们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党纪国法,更是有损党员领导干部整体形象,丢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宗旨。那么,这些腐败分子为什么要等到查处的时候才知道悔恨当初呢?如裴洪泉这样攀比的官员沦为阶下囚又给我们留下什么警示呢?

古人云:“天下之福,莫大于无欲,天下之祸,莫大于不知足。”攀比贪欲是人生邪恶缠身之源。盲目的攀比如同海上的暴风雨,不但会遮挡住那指引方向的北极星,还会使你的船偏离航线,迷失自我。正如这位司法机关的领导,与开名车、住豪宅的人相比,没有牢固好自身的防线,在跨过这道防线之后就肆无忌惮的腐败,从而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只要你被“攀比贪欲”俘虏,就会永远处于无尽的煎熬之中。因此,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牢固树立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理念信念,摆脱那些不实际的贪念和欲望,不让攀比的恶劣习气影响到快乐的生活,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

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事实上,那些腐败分子往往正是由于心存侥幸,使他们如出一辙地走进了同一个“死胡同”。因为在日臻完善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面前,在强大的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面前,不管你的“演技”有多高,“运气”有多好,虽然是以侥幸开始,必将以“不幸”告终。贪官可以“侥幸”自己,法律却不会“侥幸”贪官,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说,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脑、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宴席坚决不吃、不该拿的钱财坚决不碰、不该想的不要胡思乱想。坚决不和别人攀比,时刻保持平和心态,做到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做一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作者:孙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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