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11月25日 新华网)
“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至今,遇难人数已上升为55人,失踪9人,受伤166人,数十个鲜活生命就这样离开了我们,这将对数十个家庭造成沉重打击,甚至影响到他们一辈子的生活。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那么按照相关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下一步必要工作。在安抚遇难家属,处罚相关责任人之后,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去防范规避诸如此类“人祸”,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特别是安全部门和工作人员更是要时刻牢记抓好安全就是在守护人民生命财产,抓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特别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限时整改,将隐患要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在重大市政、民生项目规划启动时,切不可主观臆断,草率为之。重大民生项目建设需要科学的规划,专业的设计,高质量的建设,安全、稳定、可靠应该是首要考虑因素。这需要政府转变作风,搞民生建设不是搞政绩,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
最后,在输油管道爆炸发生后的处理上,山东青岛相关部门也是极不专业、极不负责任,未按设置警戒区、未封闭道路、未疏散人员,这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在处理隐患事故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做最坏的预期,做最充分的准备?那么当时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员是怎么想的呢?难道真的是把人民群众的生命不当回事?
事故已然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逝者已矣,而生者应当警醒,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要从这些血的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真的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心中,不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