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个当干部的儿子被人实名举报有违法行为,父亲就雇凶杀人灭口。11月26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沂雇凶杀害举报人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四友、刘桂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见四川日报 11月26日)
见到此条报道的时候,笔者不禁感叹道,为了掩盖儿子的违法事实,居然不惜雇凶杀人,这位父亲扭曲的爱,真让人伤不起。但一个巴掌拍不响,父亲为儿子做出这么惊天动地的事来,儿子们事先一点也不知道?这两个儿子一个是新沂市开发区某局干部,一个是所在村的村支书,想必都是颇有见识之人,况且事件的导火索也是由于村支书赌博而起,事前真的未看出一点端倪?但事实上,两个儿子却对两家的矛盾置若罔闻,任凭事件演变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笔者认为,这两位干部的在平日里的素质也可见一斑。
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为“河南民警摔婴案”捂盖子的当地相关部门,当时他们的态度也和这位父亲的态度颇为相似,也是费尽心思一味遮掩,不过下场都一样,就是欲盖弥彰空欢喜,败露无遗自食果。所以,笔者想说,作为“家长”的组织和父母,诚然保护干部和保护子女是自己的责任和本能,但在平日的思想教育中,就应正面引导、加强监督,在其犯下大错之时就应果断指出、勒令改正,而不应遮遮掩掩、欲盖弥彰,更不能跑偏纵容、触犯法律。
对于身为事件主角的两个儿子,笔者对他们的行为更是感到愤怒,本应安度晚年的父亲为了自己那点破事而铸下大错,可问两位干部,你们怎么看?其实,人的思维意识就是这么奇妙,它充满无尽的可能性、变化性和塑造性,一念之差,真的就可以差池千里。当你毅然在阳光道路上前行之时,你就会自觉装上过滤器,净化周边一切不良风气。反之,你就只有走上一条不归路,让你身边的一切人事物都因你受牵连、因你而蒙羞。
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所以,笔者奉劝那些正在为非作歹之人,特别是某些喜欢“跑偏”的党员干部,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你一定不会成为漏网之鱼。(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