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望城镇青西村村民程业进培育的“4亩多、几千株樟树”因市里一位领导从小山坡经过时说,“这个挡住视线了,不好看”而被连夜砍光。吊诡的是,在村民不同意砍树、赔偿的情况下,镇政府、村委会事前就找来资产评估公司,单方面对樟树进行评估,并要求以此为依据给予赔偿。(11月25日 人民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愤愤难平。就因这几千株樟树挡住了一个领导的视线,就必须要砍千棵树来满足一个领导的视觉感受。如此行为,简直堪称荒唐至极,这是要把领导的霸权主义彰显得淋漓尽致吗?
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新建县望城镇青西村村民程业进就在自己开荒的山坡上经营苗圃,培育樟树。随着年纪逐渐变大,又常年生病,由于种树比种田稍微轻松一些,所以现在销售樟树成为他主要的收入来源。去年,因为昌铜高速公路的建设,他家已被征用了半亩多山地,推掉了800棵樟树,虽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但是卖树的收入几乎断了。而现如今他辛辛苦苦种植成长了16年的上千棵樟树说砍就砍,对于程业进造成的经济和精神上的伤害可想而知。
虽然报道称镇党委、村委会之所以是在程业进不知情的情况下砍树,完全是因为程业进提出百万天价赔偿以至于协商未果。难道仅仅因为与树木主人无法协商便成为私自估价、强制砍伐的理由。殊不知,宪法中明文规定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样强制砍伐和以往的强制拆迁几乎是同样的手段,造成的社会恶果不言而喻。就他们如此野蛮的行为,完全是无视公民的私有财产的行为。也许他们从来都不把私有财产看作公民的私有财产,而是把它看做国家可以任意处理的国家财物。但凡只要他们认定影响国家利益、影响领导心情的,总能以各种理由进行强拆强伐,并且还堂而皇之的以所谓的“合理赔偿”息事宁人。
最后笔者想说,当下践行的群众路线,是以群众安居乐业为总目标。如此野蛮的砍伐掉群众赖以生计的树木,谈何安居谈何乐业。难道没有比强制砍伐更为合理的解决办法吗?如此牺牲群众的利益,不是与群众路线相差甚远吗?还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慎思慎虑,以一句话断千棵树容易,可要是断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得不偿失了。
文/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