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套牌源于权力的自我松懈

开封市禹王台区城管局一辆执法车竟然套了王先生的车牌号,被他和朋友抓了个正着。王先生拦住执法车并询问牌照的详细情况。执法人员称不知情,要领导来解释,哪知城管局的领导来到现场,甩下了“要和解,牌照现在就可以拿走。要是不同意,车我们不要了,你们看着办。”这么一席话。当记者问及办事处对这种现象有无相应管理措施时,该负责人称,车牌已经拆了,然后便不再回应。(11月25日,新华网)

对于有车族来说,车牌被套是件很烦心的事儿,不仅带来很多麻烦,还要为套牌车的违章买单,实在令人心烦。而套用车牌到底合不合法,想必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身为执法部门的城管局难道还不清楚么?有谁曾想到,天天在道路上跑的执法车其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载体。

既作为执法部门,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用铁一样的自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开封市禹王台区城管局一执法车居然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以身试法,将社会责任至于何处,更有何脸面来执法、作法律的行使者。

一句“要和解,牌照现在就可以拿走。要是不同意,车我们不要了,你们看着办。”这是寻思着“反正你拿我办法”么?态度极其嚣张,哪里还有半点“人民公仆”的样子。而事后,只说“车牌已经拆了”,然后便不再回应。这是对群众完整交代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的其他机动车登记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管是事前还是事后,为何都不见公安部门的半点影子。难道公安部门和城管局是沆瀣一气,相互包庇?

应当看到的是,不管是明目张胆使用套牌车,还是事发后态度还极其嚣张,其根本就是源于权力的自我松懈,而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不仅仅是对违法行为的包庇,更是有失公允,玷污了法律天平的清白!

对于城管局来说,手握权力,应该将权力用在服务人民上,而不是为得一己私利滥用权力,从而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当然,套用车牌不能仅仅拆了了事,应对主要负责任人问责,将此次教训形成威慑,让那些还心存侥幸或欲行不法之事的人及时收手。

同时,更要看清套用车牌的根本之所在—源于权力的自我松懈。因此,如何剔除知法犯法的怪圈,还要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监督监管体系下手,方是找准病痛,摸对病因,对症下药。

(文/贺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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