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做到“四个坚持”,大力构筑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不断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坚持思想认识到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清除作风之弊、洗净行为之垢的重要行动,是促使全党同志以全新的风貌开展工作、担当使命的有力抓手。作为国有企业,要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慢不得的责任感,等不得的紧迫感,认真将此项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坚持真实听取意见。习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时强调:“教育实践活动要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履行监督责任,多提意见建议,这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必须秉持的方法论”。当前,部分国有企业中的“四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无疑是横在干群之间的“无形之墙”。要解决好“四风”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听取意见”环节,开门搞活动,努力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倾听基层职工意见,收集真想法,发现真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获得长效,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坚持端正工作作风。国有企业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抓好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要紧紧围绕企业部分管理人员存在问题核心,冲破问题背后的人情壁垒,做到“实打实,硬碰硬”,敢于让问题主体“红红脸,出出汗”。坚决反对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庸俗主义、好人主义、麻木不仁、听之任之现象存在。
坚持严格活动标准。中央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学习教育上更加深入,在联系群众上更趋紧密,在解决问题上更具成效,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笔者认为,作为国有企业,一是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真正来一次精神上的洗礼、行动上的整肃。二是要坚持各环节的刚性标准,真正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严格的具体要求,让活动的开展不变形、不走样,切实把问题的解决彻底。
(文/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