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的消息终于尘埃落定。不过,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在公职人员中的执行力度可谓是最严格的,对这个群体的影响也是最大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外,原则上所有的公职人员不得生育二胎,如违法生育,革除公职是坚决执行的一项处理措施。媒体分析,公职人员超生不光要接受经济处罚,还要接受行政处罚。政策一旦放开,军人、公务员等公职人员相对受益。(11月25日 光明网)
众所周知,十八届三中全会毫无疑问具备推动中国持续强大的里程碑意义。无论是保驾护航国安委的设立,又或是经济层面凯恩斯主义加哈耶克主义的结合,抑或是旨在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处处抓住了今天中国前进的关键要害,给国民以崭新的期待。而引起民众最大关注的兴奋点,莫过于放开单独两孩的政策。从改革的大框架来说,这无非是诸多政策分支中的一个小点,之所以受到强烈的关注原因大致有四:一是从宏观层面讲,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社会已然来到,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象征意义很大;二是从家庭微观层面来说,以4-2-1为代表的当代中国独生家庭模式注定满身负荷、举步维艰;三是生育权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先于国家和法律而存在,此举让人看到逐步回归的希望;四是作为个体来讲,是否符合新的生育政策条件,生还是不生?不论社会各阶层的表情是否一致,从能够看到的情况来看,这项决定是具备广泛的民意基础,受到民众的拥护和欢迎的。
可现如今,单独两孩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尚未颁发便有“先知智士”提出“公职人员是单独两孩政策最大受益者”这一“先进”理论。 笔者倒认为公职人员未必是单独两孩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公职人员作为共和国公民,在国家法律面前与所有公民并无二致。无论是过去政策不允许生育二孩,又或是如今政策调整允许生育二孩,政策层面并未就公职人员制定单独的政策要求,更没有相对于其他公民放松了一丝一毫。反之,依据之前的生育政策,但凡公职人员违法生育了二胎,革除公职就是坚决执行的一项处理措施,而对其他社会群体同等情况仅处以罚款,难道就因为过去处罚更为严厉而如今就受益最大?
最后,鼓吹“公职人员是单独两孩政策最大受益者”的“先知智士”无非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不同社会群体的魑魅魍魉。公职人员不是社会的公敌大害,生育政策的矫正是人本社会的逐渐回归。以仁爱之心珍重每一个生命个体,合理地理解每一个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特点和伤痛,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谐因素,才是开展讨论的根本目的。
文/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