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先把我们的电断掉了,然后就冲进来了。住在屋里的人被他们强拉着胳膊拽出来的。我老婆抱着小孩儿出来了,脚上连鞋子都没穿。我母亲现在年龄60多岁了,也是被人架着出来的”,住户小李激动地说。23日上午凌晨4点多,住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黄码乡运南村四组一处民宅内的住户们被强行拖拽至室外,房屋随后被拆迁。(中新网 11月23日)
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成了一个很敏感的词汇,因为它不仅涉及地方的发展,更与群众的利益戚戚相关。近年来,因为拆迁矛盾而引发的激烈冲突也屡见不鲜,如震惊一时“江西宜黄自焚事件”、“ 昆明点燃液化气事件”、“ 连云港父子自焚事件”,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眼球,让众多网民在哀其不幸的同时,也不停地质问着“中国式强拆”。
为何正常的拆迁总会演变成“强拆”?其实答案早在公众的心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始终是关于“赔偿”二字。为此,中央也早就作出规定,各级政府要在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同时,国土资源部早在2004年就出台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2011年,国土资源部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其实,我们从相关规定中足以读出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诚意,亦可充分感受到国家“以人为本”的理念。至于江苏的黄码乡为何又会惊现半夜“强拆”的闹剧?笔者认为这只是个别现象,这是当地政府与中央精神严重脱节的表现。是的,有些地方政府以为“天高皇帝远”,就胆大包天的明修栈道,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此多双雪亮的眼睛在周围,这种做法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征地拆迁本是城市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也是检验政府公的公心和“手艺”的试金石,所以,政府绝对不能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更不能丢掉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损害群众的基本权利,危及群众的生命安全。因为百姓这个群体才是大体,群众的利益才是大局。拆迁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各级地方政府必须有所建树,纠正拆迁的误区,让广大人民真正成为拆迁的受益者。(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