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县城有一套住房……我的爱人在县教育局教研室工作,我的女儿还在上大学……”20日晚7时50分,陕西省高陵县电视台播出的《向人民述廉》节目中,该县湾子镇党委书记药红岗出现在电视画面中,面向全县30万群众,公开介绍自己的住房、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11月22日新浪新闻)
当今,部分群众存在的“仇官”心理,实质是对社会不公平的一种反应,尤其是某些干部违规违纪之作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一方面使得干群关系日趋紧张;一方面使得干部形象被破坏。要改变这种现状,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如何让群众揭开对干部的那层神秘“面纱”,如何让干部摆正一个平常人的姿态,融入群众中去。药红岗等领导干部通过电视“自晒财产”的作法,未尝不是对其他干部一个好的启示。
目前,我国主要推行的是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即向组织申报,并不对外公开。不能说这一制度毫无意义,但从现实检验看,却因缺乏强大威力而导致走过场现象非常严重。每当官员落马,才发现其财产数额巨大,试问,为何贪官落马才被发现不明财产之多,如果有完善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还能出现出现如此尴尬的现象吗?
陕西高陵县各单位领导干部主动通过电视晒财产,的确应该给他们一点掌声,让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加入到主动晒财产的队伍之中,当干部主动晒财产成为了一种潮流和时尚时,不晒财产的人就会成为另类,自会感到压力。
但是,干部通过电视晒家底只是落实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的第一步,如何让权力受到监督与制约才是问题的关键。不仅科级干部财产应该公示,所有官员个人重大事项都应如实申报,官员公示财产接受民众监督应成为制度常态。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如果干部财产信息能够经受民众检验,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建立干部财产申报长效机制,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干部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财产信息申报不真实的官员,启动问责程序,这也将为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然而,官员财产申报,不一定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最有意义的效用,在于它把干部置于“阳光”之下,预防贪腐之病。而不是治疗贪腐之药,如果这样,可能使一项制度变成官员财产清收核查制度,而不是监督管理的工具。
最终而言,干部财产公开需要顶层设计,也就是国家法律上的安排。因为在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中,涉及的都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说官员如实申报的义务、拒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所应承担的责任等,这些都需要具体法律来规定落实。
(文/雷阵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