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官员行贿当作一剂“迷魂药”

一座新校舍的建成,与一桩行贿案扯上了关系。但记者发现,受贿者虽入狱,多数行贿者却未被追责。牵扯行贿的,是河南省伊川县的上天院小学。2013年10月30日,本报刊发文章《一座与“行贿”有关的新校舍》,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河南伊川县委宣传部、伊川县纪委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由于没有收到判决书,因此“不清楚有本县公职人员牵涉到该案中”。伊川县教育局局长王瑞卿、副局长李校立等人仍担任原职,未受到任何处罚。(11月20日,新华网)

做为一位曾经事业红红火火,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当有人把钱送到手边的时候,收还是不收?面对行贿者一次次进攻时,由开始的恐惧变担心、担心变心安理得,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原河南省教育厅原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冯哲就是这其中的一人。

提起受贿者,人人恨得牙根痒。提起行贿者,许多人却同情其“苦衷”,这是当前一种奇怪的社会情绪,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错觉。在一般人眼里,受贿者是腐败的根源,害了国家、害了人民,所以必须严惩。而行贿者是被动的参与,很多是要求人办事,是腐败案件中的从犯,可以从轻发落。这一类“善良”、“宽容”的看法,其实被蒙蔽了双眼,混淆了是非。
为何受贿的冯哲已被判刑,而行贿的伊川县教育局局长王瑞卿、副局长李校立等人仍担任原职,未受到任何处罚?或许,他们行贿的所得并不比受贿者少,他们对社会、国家和他人的伤害并不比受贿者小,但为何却为受到任何惩处呢?倘若不对行贿者加以严惩,他们还会寻找下一个潜在的受贿者,会继续污染我们社会的风气,还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以给民众一个交代。

在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之际,党中央严刹“四风” 已曝光了不少贪腐案件,只是反腐这条路要继续更好的走下去,严厉惩治腐败,还须双管齐下,一手打击受贿者,一手打击行贿者。这有这有才能真正将反腐倡廉制度走向完善,才能真正地惩治腐败,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和谐社会。

文/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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