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追究制释放啥信号?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考核,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新华社 1120日)

“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十八大报告中这一充满激情和期待的号召,引起人民大会堂内代表们雷鸣般的掌声。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闭幕和《决定》全文的公布,生态文明建设再一次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党和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只有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才能早日实现民族复兴。

推动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实行最严格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让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树立生态保护意识,科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追究制,首先要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和绩效考核。

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责任制,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彻底打消部分领导官员的侥幸心理。终身责任制,既是对分管领导最严格的要求,更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同时兼顾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任期满了或者调离就不必为环境恶化“买单”,从而大肆开发、不管不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责任制能彻底消除这种侥幸心理,提高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并转化为行动。

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责任制,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建设美丽中国。纠正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绝不以环境的毁坏换得GDP的快速增长,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探索科学合理的差异化考核,不仅能有效杜绝部分领导为求政绩而破坏环境,更能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建立生态文明的主观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将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全过程的能力。

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终身责任制,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终身责任制是为了约束领导干部,但其终极目标是建设美丽中国,所以必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资源开发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通过绷紧制度红线,保障环境质量底线,从源头保护环境。对于在任期内失职违规毁坏环境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决不姑息,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对于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模范干部,也要注意表扬和推广。生态怎么样、环境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绝不“藏着掖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个推进过程暴露在阳光下 ,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作者:萧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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