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的《男子因难办身份证遭女友抛弃》一事经该分局深入调查后,决定对当事人聂林变更身份信息的申请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同时对在此事中暴露出来的个别民警对群众态度冷漠、方法简单粗暴的情况予以彻查,对主要责任人免职并调离工作岗位。(中新网 11月20日)
聂林从2011年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发现了上述问题,并向大树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供了变更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审核相关户籍材料时,大树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据黄庭乡政府2004年移交该所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进行的登记,并认定该登记表是公安机关依照其登记表录入的真实有效的信息,并没有受理他的申请。虽然在1997年在户籍整顿过程中,违规操作成了这一问题的根源,但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彻底了解情况就凭臆想对其姓名进行变更,也成了这一历史问题的“催化剂”。
聂林先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变更业务多达22次都未得到有效解决,试想一下,22次的来回申请是怎样一个费时费力的“工程”?这是不是说明我们机关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或者是“慢作为”?虽然核实这个也是需要大量查找资料的过程,但是政府机关及相关机构的宗旨不是“为人民服务么”?时常挂在嘴边的“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又是怎样体现的呢?
工作人员对聂林及采访此事的媒体记者态度“冷、硬、横、推”,方法简单粗暴,这是不是也是办事人员“官僚主义”、素质低下的体现?一个基层办事人员都能这样,是不是也能影射出了更上层的问题?免职仅仅是对当事人和大众的一个交代,只是针对这一事件所在单位自己找的一个“出路”而已,但是事件本身暴露的工作人员素质急需提升这一问题才更值得我们深究。
作者:王干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