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人民日报)
背负各种“压力”审判的弊病在于对案件的映射并不能完全还原案件事实本身,对事实有出入、甚至曲解。它们并不是法官,它们对事实和证据的判断存在自身的局限性,社会舆论也未必与法律理性相一致。法官在审理案件和作出判决的过程中,不应该受到各种“压力”的影响,而应凭着自己的良知和法律认知进行审判,这才是拨开“司法乌云”的应有之义。
培根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要彻底摒弃“有罪推定”“宁错勿漏”的错误执法观,需学习狄仁杰的不畏权贵,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学习包青天的铁面无私,他是集中体现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的精神力量,是官场新秀“老愤青”,敢于打破潜规则;正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只有这样才能让百姓看到司法的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不至于是一句空话,才能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司法更有信心。
作者:爱到转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