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试图通过完善双重领导体制,赋予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业内人士认为,此番改革向前走了一大步。但根治“同级监督太软”等难题,仍有提升空间。(《凤凰网》,11月20日)
“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这是纪委工作者口中常常念叨的一句话。这短短一句话,不仅反映了纪委监督工作中的“难处”,更突出了实情,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考量如何有效推进监督工作。
的确,一味的依靠上级监督下级工作,是太远,也不现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级也不例外,同等情况下,上级的工作还要复杂的多,自然而言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逸致”来监督下级的工作。可如果上级肯花时间来“监督”,也难免引起下级的“吐槽”,上级干嘛没事儿“逮我的小辫子”,当真这么“闲”,还是“另有企图”。
而同级监督同级又权力单薄,显得过软。自“十二大”后,我国纪委体制就沿用“双重领导体制”,即同级纪委不仅受上级纪委领导,还受同级党委领导。这样的纪委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纪委的监督工作,削弱了纪委的监督权力。自己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职务升迁”,这些“命脉”都掌握在同级党委的手里,怎敢放心大胆的监督?还有一些纪委工作者存在着“敢怒不敢言”的情况,纵使清楚同级党委中某些干部的违纪情况,可由于担心怕被“排挤”和“边缘化”,不敢公然与“一把手”作对。
俗话说“吃人家饭、端人家碗”,就要“受人家管、跟人家转,何必挑人家的刺,揭人家的短?”这样的顺口溜虽然有点刺耳,但却反应出纪委监督工作中的“难处”,到底该如何破解。
同级监督同级太软,自然而然“下级监督上级”就变得相当困难。且不说你是否得罪过某位上级,你的“身杀大权”都掌握在上级“手里”,只要轻轻动动小指头,你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何敢监督?
要破解纪委监督工作中的“远软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修改纪委体制是关键,可沿用了这么多年的体制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还得“从长计议”,权衡好利弊才敢“下手”。
希望在不久之日同级纪委不仅能“啃好”下级监督这块“骨头”,也能“啃好”同级党委的“骨头”,更能敢于“啃”上级领导这块“硬骨头”。
(文/凌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