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晒红包”小题何必大作?

近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位领导干部在机关报上“晒”出的“拒绝红包”亲笔签名承诺书引发了不少的争议。肯定者大赞其魄力和勇气,认为这是反腐倡廉的新创举;质疑者却忧心“喊破喉咙”式的反腐究竟能有多少实效,“登报示众”又有几多“作秀”成分。(11月19日 新华网)

肯定者和质疑者的“声音”颇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架势。诚然,在反腐问题持续“高烧不退”的关注度下,宿州市的这一举动还是值得鼓励的,毕竟,有了承诺才会有行动嘛。但是,这种凡身居公职者都当无条件遵守的规则和底线以“见诸报端”的姿态出场,实在是有点与初衷南辕北辙的意味儿了。

且不论向来唯上级马首是瞻的下级部门在“跟风”时会选择“锦上添花”还是“添油加醋”。就说这领导干部本来就该具备的的为官之要和从政素养,如此“粉墨登场”岂非“小题大做”了?

其实,清正廉洁并非“小题”。一名党员干部,即便是自身再有能力,工作再有业绩,但如果做事不干净,也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更不能成为党的好干部。作为党员干部,只有秉持“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理念,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才能维护住个人乃至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但是,若以“晒红包”为噱头来“晒廉洁”,那可就真是“大做”了。“拒绝红包”是官员的本分,怎么倒成了政府拿来歌颂的高尚品德?用高调的承诺来约束自身,是否已经说明清廉的确成了“稀缺品德”?廉洁本是为官执政的基本守则,若将其拿出来当成“承诺”,事件本身岂能不充满了讽刺的意味?

对“晒红包”事件的关注着实无需花费过多精力。正所谓:“说得好不如做的好”,“晒红包”是否确为利民的好事儿还得看政府后面的行动。

(文/范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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