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掌握着诸多官员的政治命脉,被视为反腐倡廉最为有力的“大手”之一。但是因为体制原因,这只“大手”经常无力:对同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监督不力;对派驻单位,纪检组无力与党组“掰手腕”。(11月20日 新京报)
近年来,我们清醒地看到,党的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党内监督失控,尤其是同级监督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其中,原河北纪委书记刘善祥因叫板当时的书记程维高“被病休”,最终不得不离开了工作岗位的事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已经不仅仅是同级监督发挥不了作用的问题了,这类事件的出现说明同级监督已经得了“软骨病”,自身不强硬,如何能打铁?
为了治疗同级监督的“软骨病”,近期举行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决定》,试图通过完善双重领导体制的方式,赋予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垂直”提名无疑实在给纪委打气,这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纪检干部“吃人家饭,受人家管”的境地。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此番改革向前走了一大步。但根治“同级监督太软”等难题,仍有提升空间。
这番说辞并非“杞人忧天”,因为制度上的缺陷,同级监督一直处在着难于到位,难于操作和难于施展的“三难”窘境。
因此,要彻底治好统计监督的“软骨病”,准确定位,形成同级监督的互动格局非常关键。纪检组和支行党组是同级监督的主体和客体,监督双方只有准确定位,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即主体认真履责、客体极积配合、主客体有效互动,同级监督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此外,整合资源,构建同级监督的保障体也至关重要。监督部门组织体系建设是做好同级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针对基层人力资源现状,如何充分利用监督资源已成为当务之急,可通过创新体制,来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同级监督的保障体系。
笔者相信,在良好的互动格局和可靠的保障体系下,同级监督的“软骨病”终会治愈。
(文/范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