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共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39起,其中公车违规最为集中,占比达32.69%;16699名干部被处理,其中3721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乡科级干部违规最多,在16699名被处理干部中,乡科级占96.29%;在3721名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干部中,乡科级占95%。(11月19日 新华网)
中央执行八项规定以来基本上是“查得紧、罚得重”,可为何“车轮上的腐败”现象依然痼疾难除、势头不减?并且在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公车使用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七大类中的每一类中,我们的乡科级干部违规人数总是高居榜首。究其缘由,在笔者看来,有以下三点。
首先乡科级干部素质整体不高,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作风始终挥之不去。比如说,在很多人心中公车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在左邻右舍、亲戚朋友间也是身份的炫耀。久而久之,公私不分就成为了习惯。
其次乡科级干部直面百姓生活,接触最基层,一些地方的人情世故、风俗习惯总是避免不了。在民间传统中,操办红白喜事是很正常的事情,倘若要是不办反而会被人说闲话,猜疑领导干部是“办不起”还是“瞧不起”。如此以来,抛开利益关系,我们的干部也就只有为显身份“大操大办”的随波逐流。
再次乡科级干部对国家政策的忽视,认为中央抓“车轮上的腐败”只是一阵风,对八项规定的长久性、持续性认识不到位。虽然从执行八项规定以来,因为大摆筵席、公款吃喝等违规行为被免职处罚的“村官”不在少数,可是仍然有部分“村官”就是不引以为戒,规范言行,继续抱着“风吹过了就没事了”的心态我行我素。
长此以来,我们的“村官”就在这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战役”中“独占鳌头”。笔者认为,要把“八项规定”执行到基层每一名“村官”心中,还需狠抓源头,既要抓素质教育改进作风,又要措施到位狠抓监管,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确保执行“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