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包养情人”。并与被包养人签订协议。协议书包括6点要求,并贴出一张有双方签名的协议书复印件的图片。目前,陶毅已被免职,贵港市纪委已介入调查。(网易新闻11月18日)
近年来,高官在外包养情妇的新闻已屡见不鲜了,但是包养人与被包养人之间还签协议书就比较少见了,且协议内容也让人啼笑皆非。百度百科解释到,包养多指完全养一个人,使被包养方无需承担任何金钱支出,而是由包养方完全承担被包养方的支出,也就是承担所有被包养方的消费和经济支出。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一种不劳而获的生存方式,并且现今社会将包养一词更加的贬义化,包养已经成为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一个局长一年的正常收入是多少相信大家都还是有所了解的,如果都是正常的薪金收入,他怎么能在支撑自身家庭生活发展的同时还包养另外的一名女子,试问他的这种能力从何而来?这就衍生出了一个腐败问题,如果没有见不得光的收入,他怎么能同时完成家庭与包养的开支?签订协议就可以避免这一系列事情的暴露么?试问,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一经曝光不是更加滑稽可笑?被曝光的官员“包养协议”何尝不是这位老谋深算的局长大人贪污腐败、荒淫无度的有力“证据”?殊不知,这就叫“自己挖坑自己跳”,也许当初没有为了“保险起见”去签这份协议,事情曝光也就没有这样被大众所耻笑。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此类事件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领导干部的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急需提高,廉政建设也应该深入人心,生活作风建设也应当是政府队伍建设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只有国家公务人员都认真遵守有关规定,把制度植入内心,官员的作风才能够得到切实改善,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