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行动”灭酒威,公职人员又当“先锋”

11月5日至15日,省公安厅在“一号行动”中共查处4000多起酒驾案件。其中公职人员酒驾案件有76起,鹤壁浚县气象局局长助理武某、鲁山县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局长王某、宝丰县物价局公职人员高某均因醉驾被刑拘或提请刑拘。(11月18日,新华网)

河南省公安厅的查处酒驾“一号行动”让我们拍手称赞,这次行动中尤其强调了对公职人员一视同仁,严格执法,凡查获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半小时内上报总队,逐一登记,跟踪督办,杜绝“说情风”。省公安厅方面昨日对外宣称,“特别是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不论群众还是公职人员,一视同仁,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为期10天的“一号行动”,引起社会关注,查处数据一经报道,不禁引起人们的深思,为何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法律规定“酒而不驾”,为何还要硬往“枪口”撞?当前,党中央正在严刹“四风”,他们难道把党中央的“八项规定”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难道这就是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方式?大概,身为人民的“公仆”,还是应该时刻注意自身形象,顾忌法律法规才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河南省的这次“一号行动”坚持法律了面前人人平等,消除了官员特殊化,这样的行动让群众拍手称快,也让我们感受到了作为执法机关的公正严明。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严刹“四风”运动,我们让酒驾处罚一律平等,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认识偏颇,软化矛盾,为进一步解决党群矛盾打下良好的基础。此次行动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更好地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让我们的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

刘洛妍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