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要重“表”,更要重“里”

为及时掌握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建立了月报制度。截至今年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如上表。(《新华网》,11月18日)

近日,中纪委公布了截止9月30日各省市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的汇总表。纵观汇总表,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不过为:预算馆所违规问题、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公款旅游问题、公款出国考察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在这些“耳熟能详”的问题背后,从“八项规定”的汇总表中得知,“公务用车问题”无疑成为了令官员头疼的问题。

一方面,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增加群众的满意度,某些领导不得不用“车”代替“步行”;另一方面,由于“公车”数量有限,哪些情况该用哪些情况不该用又成为难题。面对截然不同的两种做法,“公务用车”又该如何解决矛盾。中央的“八项规定”如火如荼的进行,要遵守就得不用“公车”,而为了下村查看,“公车”又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其实,这看似矛盾的背后,却不见得“矛盾”,“偷换概念”比“概念混淆”更加可恶。中央并不是禁止“用公车”,而是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

“公车私用”不是小事儿,应该“引以为重”。某些官员,一旦当上“小领导”,便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对下级“颐指气使”,自以为配备的“公车”就是他的“坐骑”,理所应当“走到哪儿,用到哪儿”。殊不知那是“公车”,不是“私人物品”,岂能“随心所欲”。

纵览“八项规定”汇总表,“公务用车”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在密密麻麻的“数据”背后,隐藏的到底是什么呢,什么又是“始作俑者”。首先,中央按等级划分了层次,分为“地厅级、县处级、乡科级”三个层次,随着级别的上升,问题次数呈下降趋势,而“乡科级”的问题次数明显高于其他两个级别,这说明底层官员的思想素质不高,还有待加强。我们不排斥某些地方“买官卖官”现象,亦或是“经济能人治村”现象的发生,在褒扬此类现象的同时,也不乏显露弊端。“买官卖官”、“经济能人治村”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可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忽略了思想素质的培养,“德治”比“法治”更重要。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法律条例”,更不能抱着“发生事儿后再进行处理”的侥幸心理,总而言之,这一切违反问题的事件背后,都是由于“思想素质不高,政治认识不够”。

因此,“八项规定”的执行不仅要重视“汇总表的数据”,表面反映的问题,更要看见问题背后反映的“实质”和原因。只重“表”难免忽视“里”,而只重“里”又难免有失“偏颇”,造成“文不扣题”的现象。

(文/凌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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