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有人多家网站发帖称,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与一名已婚女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纸协议书:双方保证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11月15日,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在网上回应称,已对网帖反映的内容进行立案调查,并于11月4日免去该局长的职务。(11月17日广西新闻网)
近年来,倒在情妇的“石榴裙下”的贪腐官员屡见报端,从重庆雷政富等6个厅官因赵红霞而轰然倒台,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被部下包养的情妇举报而落马,再到北京门头沟原副区长闫永喜因情妇、贪腐等问题落马,“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贪腐中似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至于被网友们戏称为“情妇反腐”,引人深思。
而这位地税分局局长“脸皮厚”的程度恐怕丝毫不逊于“前辈”,因为他不仅违规违纪包养情妇,还为了让情妇安心,写下了一纸协议,用所谓“协议”来规定双方那可笑更可怕的关系,其违反法律法规却遵守“契约”的精神实在让人不齿。而其为了一己之私、一时之快就罔顾党纪国法的行为,不仅让自己被人所唾弃,更严重危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然而,当事人似乎还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反而以所谓“不知情”为借口来掩饰自己的错误,殊不知,即便是真的“不知情”,那也不应该触犯党纪国法,不应该忘了自己的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的身份;而更加意外的是,他的上级竟然也认为他的行为只是“个人生活问题和道德问题”,与“陶有违法之事扯不到一块”。
真的就不明白了,如此胆大到敢公然违抗婚姻法和党纪国法的行为,敢与情妇签订“包养协议”,竟然还只是个人和道德问题,那要到何种程度才算是法律问题,到何种程度才是党纪问题?
所以,官员的“包养协议”不止是“失德证据”,也是一封作风“举报书”,揭露了他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全国上下反四风的情况下“顶风作案”;还是一纸“起诉状”,揭发他违背法律、违背道德伦理底线、违背党纪国法;更是一声“警钟”,敲醒那些对于个人道德问题引不起重视,甚至轻视贪腐问题的一部分人,让他们知道,领导干部整体形象不容玷污,党委政府形象更不容践踏。
因此,对于贪腐官员特别是在“色”字面前缴械投降而走向贪腐的官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不仅要看到个人道德问题,更要看到隐藏在这背后的贪腐、作风、观念等问题,在惩处违法犯纪行为的同时,更要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广泛、深刻的教育,让他们进一步坚定党性、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真正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发展添动力、为群众谋福利上来。
文/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