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小厨涉嫌创意抄袭事件在创投圈、广告营销圈闹得沸沸扬扬,作为“被告”公司董事长又是著名影视演员的黄磊,被直接推上风口浪尖。
通过清博舆情监测系统监测“黄小厨”,时间段为4月23日0时至25日17时,热词走势图显示,黄磊与小厨热度曲线重合,黄磊作为黄小厨的非直接运营者,堪称“躺枪”。预警趋势图显示,经过23日刷屏爆文的发酵、24日黄小厨团队“槽点满满”的公关,舆情风险于24日进入黄色预警。
4月23日,微信帐号主体认证为“北京惠恩咨询有限公司”的“AACommunication”发文《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黄老师”、“高度借鉴”、“维权”等标签让文章迅速10万+,点Zan4万有余,并于次日刷屏网络。
对于A&A Communication的维权行为,吃瓜群众除了围观、期待、叫好之外,也有人提出了几点疑问。
一是文章标题直指黄老师,似有叫板之意,文章内容却又只字不提“黄老师”“黄磊”,这种做法是否存在利用名人效应提高影响力的可能?
二是知识产权被侵犯理应维权,但应通过正常法制途径进行维权,至少应该先尝试,知友“徐慧琳”认为在“口头沟通、商务邮件沟通、发律师函、打官司/仲裁”这一套流程中,AACommunication只走了第一步,猜测其急于“一战成名”。
三是《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是“AACommunication”微信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似乎又佐证了第二点猜测。
黄老师的首战告捷和明星副业公关的套路
4月24日9时11分,黄磊在其个人微博帐号@黄磊微博 发布回应文章《黄小厨起晚了》,371个字释放了几个重要信息。
第一,“我”事务繁多,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作为从事文化创作的人,会坚持保护各方知识产权,具体情况会仔细调查、进行专业评定;第三,如证实黄小厨抄袭事实,会坦承将全部事实公诸于众,公司自会承担相应责任。
短时间内,该文阅读数暴增至708万+,并引发公关界一阵骚动,网络出现大量“跟着黄磊学公关”的相关文章,表扬黄磊回应透着机智。
除了微博的公开回应,9时19分,黄磊在微信朋友圈表示“邪恶或喧嚣,任何时候都会有”。这个相对私密的回应被公开,又引发了部分人士的强烈不满。更多黄磊解读:www.yangfenzi.com/tag/huanglei
“公关界的007”认为此言将黄小厨和黄磊“变身”为受害者;@互联网信徒王冠雄 指出黄磊暗喻意义明显,引导舆论维权是为了蹭明星热点。
明星副业出现问题导致明星公关危机的事例不在少数,如何回应确是个高难度的活儿。韩寒旗下餐厅“很高兴遇见你”无证经营被罚28万;包贝尔火锅店“辣庄”牛血冒充鸭血引众怒。明星回应似乎有一个可能是事实的套路,“对于公司日常运营疏于管理,并不知情,会严正对待”,看起来没有漏洞,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
黄小厨团队公关多处起火雪上加霜
整体来说,黄磊回应文章的舆论反馈还是不错的,但是黄小厨团队实在不让人省心。10时左右,微博大号@沈涛 发布朋友圈截图,图片显示一位黄小厨新媒体人员评论沈涛朋友圈,“你没挨够打”,黄小厨团队危机深潭更进一步。
4月24日18时18分,@黄小厨noob 发布图文微博,称“让大家担心了”,与黄磊朋友圈所说“让各位担心了”,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回应内容却不尽人意,更像是对此次公关危机的雪上加霜,部分舆论表示这份声明“把黄老师好不容易挽回来的一点点诚信度又挥霍了”。
首先,回应时效性欠缺,时隔一日,且晚于董事长声明9小时,完全没有主体责任意识;其次,内容含混不清,避重就轻,单方面强调自己的底线意识和道德信念,却无视正面回应抄袭事件的必要性;最后,将问题留给第三方机构评判或进一步沟通,不仅没有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意思,更没有给出明确日程表,空留“一地鸡毛”。
抄袭恶习难改,维权总是那么艰辛无力!
话说回来,《黄老师,黄小厨的钱我们不要了》之所以能够刷爆朋友圈,是因为它勇敢地揭开了不少文化创意者的伤疤,也道出了文化创意行业的“潜规则”,引发共鸣。
在我们身边,可谓抄袭成风。近来比较热门的几个IP大剧,都伴随着抄袭的质疑,但遗憾的是,质疑并没有伤抄袭者分毫,而在产品包装、游戏设计、活动策划、影视制作等方方面面,抄袭就像挥之不去的梦魇,时时刻刻伤害着创意群体的利益。
抄袭长期存在,且维权成本高昂,几乎让抄袭成为行业顽疾。做文化创意产业,人人对抄袭深恶痛绝,但勇敢维权者并不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黄小厨事件在行业竞标中可谓司空见惯。那为何不维权呢?因为创意公司还要在圈子里面混,起诉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品牌成本都太高,如果你闹,行业里都不敢用你了,这结果是最坏的。
也就是说,明摆着你的创意被抄袭了,也只能吃哑巴亏。当有人敢站出来揭开伤疤,肯定就会得到创意者们的热情支持,抄袭者失道寡助。
然而,保护知识产权的难度相当之大,借鉴和抄袭之间,存在一个难以描述的界限。特别是抄袭创意,更是难以认定。为何抄袭会成为行业毒瘤?因为省成本,低风险。创意一旦获得成功,各类借鉴就会蜂拥而至。
逻辑很简单,别人做能成功,那抄袭一下,效果也不会差,并且这个抄袭还没成本,并且创意已经经过市场检验,抄袭更能减少市场风险。游戏行业,这类现象非常普遍,技术含量稍微低点的游戏,一旦成功,同类型的游戏就会瞬间涌入市场。
当然,黄小厨事件中,还提到了另外一个行业顽疾,那就是中标问题。不少公司为了收集创意,就采取竞标的方式,行话成为“比稿”,但最后你会发现,谁也中不了标。为啥?因为公司早就博采众长,不用花钱就能拿出更好的创意,给报价最低的公司执行。或者根本不用多思考,看到哪个创意好,稍微修改下,就可以拿着用,抄袭借鉴,自然就能节省成本。
只是这样的抄袭和借鉴,正在逐渐消解着创新的动力。都在想着抄近路,都不愿为创意付出代价,那还有谁会认认真真地做创意。如今,各类抄袭借鉴肆虐,没有多少人沉静下来,好好去打磨自己的创意和作品。更多版权解读:www.yangfenzi.com/tag/banquan
谁也不愿当傻子,抄袭恶习不改,还会有多少傻子来负责创意?
【文/清博研究院 清博舆情(微信ID:web_idea)】
——————— 氧分子网(www.yangfenzi.com)精选评论 ———————
@BMC东旭沟通:黄磊老师这次危机公关用到了“五度理论” :1速度:第二天一早就发声明,速度快2 态度:认证端正 3角度:站在对方角度考虑,提到本人也从事文化创作,对知识产权问题零容忍 4气度:阐明会查清此事,公之于众 5制度:这篇声明暂时没有涉及,但相信后续回应会写 公司会加强制度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呷子:我相信具体细节你(黄磊)肯定不清楚,但你团队负责人骗人家设计稿是绝对的,行内人士一眼就晓得怎么回事,要么就是节省成本,要么就是你团队的有关人中间吃了差价,骗了设计稿后说没有中标,然后拿别人的方案自己去找施工团队做,这样就节省了给设计费的过程,我们做设计的经常遇见这样的行为,设计师不易!
@沈涛:黄老师啊,相信黄小厨是你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和谁合作很重要,我昨天在朋友圈转发帖子的时候,黄小厨一个负责新媒体运营的女士直接过来威胁(见图),这样的人是你工作中的一部分,对你来说岂不是太可悲了?@在路上_赵世双:做为一个文化产业的同行,对这种事情是很愤怒的,文化产业,说白了卖的就是创意,策划团队经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头脑风暴,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把一个精彩的策划方案制作出来,就这么被“借鉴”了,这跟抢劫没有什么区别,希望黄老师能在用人上再下一些功夫,清除蛀虫,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喵酱:黄小厨的公关团队真的错了吗?图样图森破!我认为,黄小厨的团队是公关界的扛把子,不仅够职业,套路还玩的6,从这几点可以看出:懂得为公司省钱:什么样的员工是好员工?会省钱的员工。先借活动的名头号召一群公关公司来做提案,启发灵感,然后在提案后几个月选择性失忆,原创地做出了相似度高达90%的提案,不用付一分钱就可以让一群专业人士屁颠屁颠为自己打工,绝对是人才。惜才:作为行业内的资深人士,在招标的时候将对方的提案批的体无完肤,为了端正公关公司的工作态度,点播他们的创意灵感,即使不想与之合作也不惜花时间循循教诲,爱才之心,让人动容。即便如此,看不上的作品也要用U盘拷回去仔细研究,最终还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升级,搬上了活动舞台,不可谓用心良苦。懂得宣传之道: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的年代,撕逼是件正事。通过别人状告的方式打品牌,负面新闻也是一种宣传。试问今天这件事情爆发之前,有多少人关注黄磊旗下这个黄小厨品牌?借公关公司的嘴,捧黄小厨团队知名度,免费不花钱,还有这么多人帮忙转发。有多少营销人想做这样的炒作苦于炒不起来?最后还给了机会让黄小厨站出来为自己正名,不仅炒作了,还顺便捧了把明星的形象,皆大欢喜。
达老爷:从宏观角度讲,甲方所谓“借鉴”乙方提案,但不采用乙方的情况真是司空见惯了,只不过黄小厨吃相难看了点,光舞台那个背景板抄成那样就够看得出他们团队有多不专业了。有人说AA创意很一般,甚至垃圾,是的,很司空见惯的设计,但怎么成为某些人觉得抄袭不以为然的借口了?有种“因为你能力不咋的,所以你没理由申诉”的感觉呢。AA写那篇文稿自然也有目的性,比稿两次被驳不算,还被甲方这么抄,换我我也有脾气,然而很多小公司选择忍气吞声,他们能裱出来也算是种勇气了,为何?因为看似上了热门受到了多方关注,实则很多甲方是不敢用AA的,生怕AA故伎重演。再者从设计来说,AA的创意和大部分乙方差不多,并无亮点,所以AA此事过后很有可能要遭遇饿死。另外黄磊,黄小厨截止至今发了两篇公关文,黄磊强调了此事他不知情,今天一篇又强调自己绝不触碰道德红线(意思是强调自己没抄袭?),我个人觉得,黄小厨也算是家脸皮挺厚的公司了。
Gengy:我觉得抄袭是板上钉钉的了,黄磊了在微博上声明了一下这件事他完全不知情。态度很诚恳,比他手下那帮人不知道高到哪去了。如果这件事按照正常的套路来走的话,黄磊会踢掉一些无关紧要的小弟然后赔偿乙方一点钱,事情也就结束了,大家皆大欢喜。但是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此事是丝毫没有帮助的。广告行业整体的供给关系决定了这个行业内抄袭、剽窃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这件事也就是沾到了黄磊这个明星身上,不然根本就不可能有这么高的传阅量,大家都是冲着黄磊来的,而不是什么“知识产权意识”。我不是说对抄袭什么的报以宽容的态度,我本身也是一个原创生产者。但是我觉得除非有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法律规定,其他的就不要指望大家能有什么版权意识,君不见“大神说”还是活的好好的,“咪蒙”洗稿洗的溜溜的。昨天事情大概已经告一段落了,AA Communication已经发文了,结果无非向我们想象的那样,道歉赔钱,连人员都没有处理,这件事就已经解决了。其实就像品论区哪位朋友说的,要对版权保护意识有信心,但是事实往往不尽如人意,很多侵权剽窃案件最后都是不了了之,就像是鲨鱼撕咬猎物,第一口挣扎的厉害,但是一旦鲨鱼松口你也只能悻悻的游走。不由得想起一句小时候很“社会”的口头禅——你以为你能掀起多大的浪?
·氧分子网(http://www.yangfenzi.com)综合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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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篇《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的文章迅速火爆网络,一家公关公司发文怒怼黄磊和他的品牌“黄小厨”剽窃了自己的创意。
文章称黄小厨于北京市集现场所呈现的方案与一家名为A&A Communication的公关公司为黄小厨提案的方案几乎全部吻合, 该公司表示这个方案的费用他们不要了,但是这个方案的知识产权不会放弃。
黄磊对此事也及时作出了回应:“如黄小厨涉及抄袭,黄小厨公司自会承担责任,并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将实际情况不做任何的断章取义,公布于众。”而且也表达了:自己也是从事文化创作的人,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表示不能容忍。
针对此事件,黄老师的高情商再一次得到了体现,也是应了那句话“情商高,就是好好说话”。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打住,只看热闹,这起事件背后透露的是整个“从事文化创作工作的人或团体”长期面临的尴尬:“创意者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另 外,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侵权发生时,很多招标类或购买创意的甲方公司并非是有意侵犯知识产权,只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失才导致的,这就很冤枉了。接下来,我们就从整个行业出发,为大家普及下“创意方和创意采用方”保护知识产权和防范侵权风险的三大法律常识。
一、创意行业必知的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黄小厨事件涉及的是活动策划方案招标,一般活动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美术作品著作权、文字作品著作权、商业模式专利和商标等。
1、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黄小厨事件中的整个策划方案没有实施,没有披露,还在设计完善阶段可以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2、美术作品
活动策划方案中不可避免的会设计一些标志物(例如黄小厨事件中的入场门)、活动现场背景(例如黄小厨事件中的表演台和集章台的背景设计)和活动现场布置(例如黄小厨事件中的动感单车和厨房乱打秀的现场布置)等美术作品,这些都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3、文字作品
厨事件中的动感单车、厨房乱打秀和集章等活动策划的文字描述),这些都属于文字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4、活动策划方案会有商标吗?
当然有,去年和今年打的沸沸扬扬的商标侵权——“非诚勿扰”和“中国好声音”。黄小厨事件中的“noob市集”可以作为活动的商标进行展示和推广。
新政速递:
从今年4月1日开始,商业模式也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举例:活动策划方案中如果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来实现独创的商业模式是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
二、创意者在进行招投标时应当具备哪些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1、在向投标单位披露创意方案时,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声明这些策划方案都是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处于保密状态,不得向外透露,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2、声明本公司享有策划方案中的美术作品和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剽窃。
3、向招标单位留置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时,应当让招标单位在签署回执,证明招标单位留置了策划方案文档以及文档的内容,以便后续维权作为证据使用。
4、对于一些较好的创意,可以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进行保护,后续也可以一并转让给招标单位。
如:将整个策划方案登记著作权,将活动的名称申请商标,将整个活动模式申请专利等。这么做的好处就是后续维权可以作为权属的证据,即证明本公司是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人,一起抄袭和模仿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黄小厨事件中的招标公司,应当具备哪些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
对于黄小厨事件的招标公司,组织一场大型活动,会备受关注,应当具有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
招标公司对于公司的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知识产权风险监管,从招标到设计方案都不能触及法律风险;不能将招标会当成模仿秀,抄袭和模仿投标单位的创意。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鉴他人创意时,要有法务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2、购买他人创意时,要有法务人员在合同中设计权属声明条款和法律责任归属条款。
3、也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采用他人投标过来的活动策划方案,对其权属作出明确约定,尽量将权属转让给招标公司,招标公司进行相关的著作权、商标和专利的申请和注册,以防止后续的纠纷。
(感谢快法务合作伙伴,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修雪静律师提供的知识支持)
继白百合出轨后又一令人佩服的公关案例,事件是黄磊投资下的品牌黄小厨涉嫌盗用之前投标被毙掉的策划案,被人家公司挂出来了,套路就是品牌手下的活动攻关想省点钱,从中吃点差价,拿着版权的预算分文未出用招标被否决的方案策划了活动。昨天看了那篇挂出来的推送,语气自黑反讽,诉说着一个小公司被盗用了策划案也无可奈何的心酸与无奈,相比严肃冰冷的一纸诉状,公司的这种反击似乎更能引起大众共鸣,字里行间就是一个意思“我们公司小,已经这么不容易了,手头人呕心沥血出的案子被你盗用了,你是大公司,又有名人效应,我们只能认怂,你欺负我我就只能受着,我也很绝望呀”果然是事件发酵,昨天在豆瓣论坛今天就上了微博热搜,推送阅读量已过10万余次,热搜词条是“黄磊回应”首先对应昨天的推送题目“黄老师,钱我们不要了”策划公司也不傻,明白在新闻传播中名人效应的爆发力远胜千言万语,你哭惨也好,悲愤也罢,牵涉了名人流量和影响力超乎想象,所以今天黄磊发声了,在微博做出了这篇回应。黄磊就是这家企业的招牌,他享受着名儿带来的利,同时也背负着出事之后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就是明星,没出事钱赚着,代言在手既有逼格又有国民度加持,出了事大众可不会抽丝剥茧分析商业利弊明暗,只知道是你明星代言,你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你要负责。所以对于明星和企业来说相安无事与互相甩锅只有一件丑闻的距离,无事是金主,出了事背锅侠,成龙代言的霸王防脱,之前陈伟霆代言微商三无被粉丝控诉都验证这一道理。所以面对黄磊的这篇公关文看完想划划重点:
我作为明星,代言的项目那么多,事无巨细的参与是不可能的,你要求我对此事件负责存在要求过高,矫枉过正的苛刻性,对我不公平。
对此事我不清楚,感到吃惊,内心os:我也是受害者好吗,只想安安静静利用塑造的好爸爸,厨艺高,爱家爱妻爱孩子的人设赚点钱我也很不容易了,非要给我搞事!
作为文艺工作者我最在乎的就是知识产权,且誓死捍卫。一点主要就是表达对策划公司理解,你们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我深有感触且愿与你们站在同一战线,绝不徇私,其实解读开来也如是说:我作为文艺工作者我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其他人就不好说了,毕竟我是搞文艺的,人家是商人,桥归桥,路归路,我可以替你们申诉,但你们不要把错误归咎于我。
摆明态度,第三方介入,公布处理方案,一贯公关稿的标准项目,平息争议,争取时间,再塑造个知错就改,没错也自查的态度,让策划公司闭嘴,让键盘侠闭嘴。
其实黄磊的公关稿看似中规中矩,其实可圈可点:
首先,他可以借助于公司或者媒体发布,但是却在自己个人2000多万粉丝的个人微博平台发布,这点来说影响力就远超一般媒体平台可比,由于艺人的公信力和塑造的良好的公众形象,带来的积极正面的澄清作用也更大。
对于品牌推广来说,黑红也算是红了,反炒也是引起关注的一种方式,今天之后又有多少人记得有这样一个品牌的存在,甚至健忘的键盘侠会忘记关注这件事的后果,只记得有这样一个黄磊代言的品牌,又有多少人如我一样去搜索了这个品牌主要的经营业务与产出的商品。况且结果的真相重要么,石锤是有了,最终也就是个双方私了的结果,但营销的效果却出来了,这不得不说也是一次意外的收获。
艺人的自我形象又一面塑造出来了,全篇文案充斥着一种愿意解决问题,绝不敷衍了事的端正感,同时也暗戳戳的诉了个苦,希望得到大众更多包容,然而阅览过几条热评已经起效了,虽然也有指责,但黄磊喊冤的,说明星这些细节没办法落实的占据了上风,除了好爸爸,好男人,今后黄磊在公众又有了另一重形象,出事不怕事,勇于担责,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获益呢?
个人觉得其实明星比商人更精,再加上背后团队的公关实力,企业相比明星可能要默默咽下更多的苦痛,明星随便演个真人秀,演个人设好的电影电视剧分分钟洗白,整天微博里一大堆黑料的明星,参加了个真人秀,说了两三句令人发笑的言论就一大堆键盘侠“黑转粉”“路人转粉”。你企业信誉受损,想通过一两条广告翻身简直天方夜谭,许多企业可能就此一蹶不振,希望企业对自己负责,毕竟明星也只是个利益个体,来钱的门路和机会还有千千万,一个企业关系到所有员工的生计,企业受损损失的是员工们的利益和对企业的信心。同时也想对明星说,爱惜自己的羽毛,公众授予了积极的形象,也可以翻手摧毁它,甚至成本低的只有几条言论就行,形象经营不易,有了好形象好人设好好保护才是正道,如果不慎受损,及时表明态度,原则性问题少碰,赚钱之前多动脑,利义相对时舍利保义,另,有一个给力的公关团队对于活在舆论场中的你们才能走的更远。
针对此事小娱问了好几个在公关圈、营销圈的朋友↓↓↓
乙方创意被甲方拿走的现象太普遍了。很多时候,都是客户觉得这方案不错,但广告公司这边的报价实在太高,他们接受不了或不愿意接受,然后拿这个方案找了一个价格比较低的公司把它做出来。一般来说,应该商量调价或给一点创意费,不太厚道的可能就说你不行,然后偷偷拿去。
其实事情很简单,可能是相关执行团队偷懒,没有版权意识,觉得这事儿反正也普遍顺手就用了。估计也没想到小公司会投诉给公众,我觉得如果能找到具体偷创意的人,还是要予以惩戒的。
当然普遍的潜规则并不意味他是正确的。↓↓↓
文字工作者以及文案工作者,是最没有地位和安全感的。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说改就改,说要就要。思想不能上锁,上锁意味着倒退。但我们不上锁了,你们就这样吗?
也许正是因为大家被这样的“潜规则”压制太久,因此明星团队一出这种事情,舆论利剑直指明星个人,声援量指数型增长。即使“黄老师并非事件第一责任人,但个人却承担了大部分的喧嚣。”
据网易科技报道,除了做黄小厨的生意,黄磊一直在马不停蹄地进军资本市场。比如他与自己的邻居刘枫、朋友何炅成立了枫火石投资公司,后来成了黄小厨的股东。再举一例,去年黄磊担任董事的信义时代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盘新三板,与作家刘震云、导演滕文涛和时代电影的董事长刘信义合伙下了这步“大棋”。
这么多重任在身,注定是管不过来的。
一位接近娱乐圈的人士告诉小娱:“黄小厨这事儿属于不可抗力。明星的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多多少少会出问题,但因为有明星光环,容易被放大而已。”
当然这从行业角度来看,这也未必是一家坏事,诚如AACommunication所说:现在有一个摊牌的案例了,下次谁家再想这么干可能也会掂量掂量。尤其明星团队,要比普通商业公司更加爱惜自己的羽毛。
当然从更广义层面上去看,明星做副业、搞投资不是第一次见了,也有人说这正是一把“双刃剑”一不小心就坑到了人。
包贝尔儿开了个火锅店“辣庄”,被人曝光“用牛血兑水冒充鸭血”,包贝尔本人为此发微博道歉;
韩寒开了个餐厅“很高兴遇见你”,一度火到全国开了30+分店,结果武汉餐厅被曝无证营业,并且鼠患严重,后来直接关店,苏州分店遭遇供货商追债被新闻报道。除了口碑下滑、业绩下降,品牌遭遇重创,对韩寒个人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鹿晗和前首富刘永好成立清晗基金,第一个项目——“假装情侣”玩得是色情社交后,舆论一片哗然…小娱觉得需要还原一下这件事情,事实上明星进入创投圈一般就是一个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比如鹿晗就只是投了500万,真正的大股东是清流、清科母基金、新希望,所以清晗投什么项目不完全是鹿晗一个人决定,扯鹿晗是不成立的。
不难发现,明星做副业捞金风险不小,而且投身餐饮行业似乎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纵使是杨幂开经纪公司,艺人都是自己手把手带,在可控范围内,也挡不住谁会出幺蛾子。
但是现在明星大都是“在其位捞养老钱”,即使频繁发生明星副业负面事件,也不见得能为这种新型投资方式降温吧…
各位公关从业者不要对法律失去信心啊!!面对泛滥的抄袭现象,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
先说,根据A&A的这片文章中的信息,我认为黄小厨侵权了!
在设计图和最后成品之间,虽然是从平面到立体的过程,但是法律上依然把这种行为认定为“复制”行为!
平面到立体的过程能被认定是为“复制”行为就好办了。
为什么这样说?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所以,“复制”作品是著作权人的权利。如果第三人擅自复制了作品,就侵权了。
再所以,如果有其人照着其他人的设计图直接做了成品,那么这也是侵害设计图作者的著作权的行为。
带着这个结论来看这次A&A公司和黄小厨之间纠纷,就很明显,黄小厨这次活动的最后造型和A&A公司的设计图多处相似,所以这个侵权的大基调是没跑了。
当然还存在着一些可能的变数:
比如有回答提到他认为在这种设计非常常见,各个设计之间的相似度高。那么如果黄小厨的合作公关公司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是完全独立创作,并且没有机会接触到A&A公司的设计图,就可以不认为这是侵权的。
再来说说,如果认定侵权,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根据黄小厨微博的认证,黄小厨的全称叫做“黄小厨新生活商业(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工商登记的信息,黄磊是董事长。
这样看来,黄磊是公司的董事长,其职责与经理不同,主要参与决策,并不会直接参与公司的具体的治理。加之黄磊还在产出其他的作品,所以个人认为在这件事情上,黄磊个人参与的可能很小。并且在A&A的文章真,也没有提到黄磊个人做了哪些事情。所以,个人分析,这件事情应该是黄小厨公司在全面操作,跟黄磊个人并不会发生具体的联系。
不过,虽然最后可能是公司承担了责任,但是说到底,公司的利益受损,作为管理层的黄磊个人的利益也会受损,特别是作为公众人物更是会有负面影响。
目前的情况是黄磊已经发话会积极处理此事,就看看这件事情最后的走向吧。
黄磊微博声明如下:
继白百合出轨后又一令人佩服的公关案例,事件是黄磊投资下的品牌黄小厨涉嫌盗用之前投标被毙掉的策划案,被人家公司挂出来了,套路就是品牌手下的活动攻关想省点钱,从中吃点差价,拿着版权的预算分文未出用招标被否决的方案策划了活动。昨天看了那篇挂出来的推送,语气自黑反讽,诉说着一个小公司被盗用了策划案也无可奈何的心酸与无奈,相比严肃冰冷的一纸诉状,公司的这种反击似乎更能引起大众共鸣,字里行间就是一个意思“我们公司小,已经这么不容易了,手头人呕心沥血出的案子被你盗用了,你是大公司,又有名人效应,我们只能认怂,你欺负我我就只能受着,我也很绝望呀”果然是事件发酵,昨天在豆瓣论坛今天就上了微博热搜,推送阅读量已过10万余次,热搜词条是“黄磊回应”首先对应昨天的推送题目“黄老师,钱我们不要了”策划公司也不傻,明白在新闻传播中名人效应的爆发力远胜千言万语,你哭惨也好,悲愤也罢,牵涉了名人流量和影响力超乎想象,所以今天黄磊发声了,在微博做出了这篇回应。黄磊就是这家企业的招牌,他享受着名儿带来的利,同时也背负着出事之后承担的社会责任,这就是明星,没出事钱赚着,代言在手既有逼格又有国民度加持,出了事大众可不会抽丝剥茧分析商业利弊明暗,只知道是你明星代言,你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你要负责。所以对于明星和企业来说相安无事与互相甩锅只有一件丑闻的距离,无事是金主,出了事背锅侠,成龙代言的霸王防脱,之前陈伟霆代言微商三无被粉丝控诉都验证这一道理。所以面对黄磊的这篇公关文看完想划划重点:
1⃣️我作为明星,代言的项目那么多,事无巨细的参与是不可能的,你要求我对此事件负责存在要求过高,矫枉过正的苛刻性,对我不公平。
2⃣️对此事我不清楚,感到吃惊,内心os:我也是受害者好吗,只想安安静静利用塑造的好爸爸,厨艺高,爱家爱妻爱孩子的人设赚点钱我也很不容易了,非要给我搞事!
3⃣️作为文艺工作者我最在乎的就是知识产权,且誓死捍卫。一点主要就是表达对策划公司理解,你们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我深有感触且愿与你们站在同一战线,绝不徇私,其实解读开来也如是说:我作为文艺工作者我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其他人就不好说了,毕竟我是搞文艺的,人家是商人,桥归桥,路归路,我可以替你们申诉,但你们不要把错误归咎于我。
4⃣️摆明态度,第三方介入,公布处理方案,一贯公关稿的标准项目,平息争议,争取时间,再塑造个知错就改,没错也自查的态度,让策划公司闭嘴,让键盘侠闭嘴。
其实黄磊的公关稿看似中规中矩,其实可圈可点:
1⃣️首先,他可以借助于公司或者媒体发布,但是却在自己个人2000多万粉丝的个人微博平台发布,这点来说影响力就远超一般媒体平台可比,由于艺人的公信力和塑造的良好的公众形象,带来的积极正面的澄清作用也更大。
2⃣️对于品牌推广来说,黑红也算是红了,反炒也是引起关注的一种方式,今天之后又有多少人记得有这样一个品牌的存在,甚至健忘的键盘侠会忘记关注这件事的后果,只记得有这样一个黄磊代言的品牌,又有多少人如我一样去搜索了这个品牌主要的经营业务与产出的商品。况且结果的真相重要么,石锤是有了,最终也就是个双方私了的结果,但营销的效果却出来了,这不得不说也是一次意外的收获。
3⃣️艺人的自我形象又一面塑造出来了,全篇文案充斥着一种愿意解决问题,绝不敷衍了事的端正感,同时也暗戳戳的诉了个苦,希望得到大众更多包容,然而阅览过几条热评已经起效了,虽然也有指责,但黄磊喊冤的,说明星这些细节没办法落实的占据了上风,除了好爸爸,好男人,今后黄磊在公众又有了另一重形象,出事不怕事,勇于担责,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获益呢?
个人觉得其实明星比商人更精,再加上背后团队的公关实力,企业相比明星可能要默默咽下更多的苦痛,明星随便演个真人秀,演个人设好的电影电视剧分分钟洗白,整天微博里一大堆黑料的明星,参加了个真人秀,说了两三句令人发笑的言论就一大堆键盘侠“黑转粉”“路人转粉”。你企业信誉受损,想通过一两条广告翻身简直天方夜谭,许多企业可能就此一蹶不振,希望企业对自己负责,毕竟明星也只是个利益个体,来钱的门路和机会还有千千万,一个企业关系到所有员工的生计,企业受损损失的是员工们的利益和对企业的信心。同时也想对明星说,爱惜自己的羽毛,公众授予了积极的形象,也可以翻手摧毁它,甚至成本低的只有几条言论就行,形象经营不易,有了好形象好人设好好保护才是正道,如果不慎受损,及时表明态度,原则性问题少碰,赚钱之前多动脑,利义相对时舍利保义,另,有一个给力的公关团队对于活在舆论场中的你们才能走的更远。
昨天的黄磊一觉醒来,就发现其创立的“黄小厨”摊上了大事。大概这个有名的“神算子”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投资创业路上摔了一跤。
4月23日,公众号AACommunication发布了《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的文章,称黄磊注册的公司“黄小厨”疑似剽窃公关公司创意。
作者在文章中写道“今年参与了黄小厨noob市集竞标,因为“不够专业”所以没有中标”。但随后发现团队的创意被黄小厨团队超高还原度地“借鉴”了。
一时间,“黄小厨”的创办人明星黄磊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对此,4月24日上午9时左右,黄磊在微博发文回应此事,称自己只参与一些大方向的决策,没有精力参与到项目的细节中。如黄小厨涉及抄袭,公司自会承担责任。
黄磊对此事的回应
要说黄磊平时忙于各种综艺和影视剧的工作,像“黄小厨”活动策划具体项目的落实,顾及不到实属正常。
此次抄袭风波虽然随着黄磊的及时处理而得以缓解,但无疑会给黄磊及其个人品牌带来一定程度的伤害,在事件还未完全清晰前,让我们先来看看依靠黄磊的个人影响力打造出来的“黄小厨”究竟是家什么样的公司。
黄磊的一次“意外怀孕”
在演艺圈中,明星“演而优则商”、“歌而优则投”的例子很常见,除了投资餐厅、个人工作室、影视公司,也有不少明星将个人形象与品牌相关联,创办个人消费品牌。
凭借着黄磊在综艺节目中树立的居家“好爸爸”、“好男人”的形象,以及在美食上独特的手艺,“黄小厨”也日益成长为一个依附于黄磊的热门美食IP。
“黄小厨”成立于2015年9月,是黄磊创办的一个生活方式品牌,既是一个美食IP,又是一个明星IP。据了解,黄磊创办该品牌源于一次街宴,在与朋友的聊天中偶然萌生了创立公司的想法。
黄磊说:“自己做商业就像意外怀孕一样,没有计划,但是突然来了,既然来了,那就生吧。”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黄磊称,“黄小厨”是一个和你谈谈“柴米油盐酱醋茶,风花雪月诗歌酒”,“在美食和生活方式的圈圈里和你们一起玩儿,一起淘米洗菜烘焙,一起念诗赏花喝小酒”的APP。
围绕“黄小厨”这个IP,如今已经发展出一系列的内容产品、社群产品、实物产品及其他商业形态,主要可以分为两大业务主线。
一是内容业务,主营自媒体平台、APP和市集的内容,注册公司为黄小厨新厨房生活(北京)有限公司,由前豆果美食副总裁朱虹负责。此次卷入“创意门”风波中的黄小厨 noob 市集是其线下社群活动,于2016年7月9日在北京开启首站。
黄小厨新厨房生活(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除此之外,更多的是线上内容,如黄小厨微信公众号、微博、音频栏目《小厨FM》,视频栏目《小厨知道》、《小厨来客》,图文栏目《小厨发现》等,以及黄磊主讲的网络美食+生活方式类脱口秀节目《黄小厨的春夏秋冬》,该节目目前已播出四季,前三季的播放量累计达到5.5亿次。
黄磊主讲的《黄小厨的春夏秋冬》
二是电商产品业务,其主要代表是2016年9月启动的“黄小厨选”电商平台。由黄磊和团队共同挑选一些食品、锅具,利用自身 IP 来为这些产品导流。
黄小厨选在天猫平台的商品
该业务团队主要由黄磊的商业合伙人崔淼带领,且独立于“黄小厨”的内容运营,属于黄小厨新生活商业(北京)有限公司,但两家公司均由黄磊实际控股,同属于“黄小厨”品牌。
黄小厨新生活商业(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从2015年“黄小厨”成立至今,可以说,其构建的业务链条始终都是围绕“黄小厨”这个大IP展开的,影响力也日渐扩大。
其中,最为火热的是微信公众号,据2017年2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80万以上,用户流失率常年保持在0.1%。由“黄小厨”多渠道打造的独立的内容,又能够直接为电商产品实现导流,形成相互关联的业务链条。
黄磊的商业版图,可不止“黄小厨”
“黄小厨”可以说是黄磊最为高调的创业项目,但事实上,黄磊的商业投资创业活动,可不止“黄小厨”一个。
在近十几年间,黄磊还进行了较多影视、娱乐等方面的投资,并在多家公司担任董事长职位,默默构建自己的商业版图,以期将自身的IP商业价值最大化。
根据界面最新发布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排行榜显示,黄磊的年收入为6940万元,排名第43位。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2002年黄磊就和好友成立了北京曼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0年8月,黄磊投资18万加入曹晖的北京壹戏心国际文化娱乐公司;
2013年7月,黄磊成立了上海黄磊影视文化工作室;
2014年9月,黄磊老婆孙莉和网传为何炅老婆的王菁共同投资成立北京多多指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15年2月,黄磊、曹晖和何炅等人合伙成立风火石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6000 万元,黄磊占比 65.5%,何炅占比 4.5%。
该公司目前投资的影视作品除了去年由海清、黄磊主演的热播剧《小别离》除外,还包括生活服务纪实节目《向往的生活》,以及即将上映的黄磊自导自演的《麻烦家族》;
2015年,黄磊、何炅、周迅等合伙投资浙江宇佑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出品过电影《华丽上班族》和《一路惊喜》;
2016年1月,黄磊以45.6万元投资时代电影。
与黄磊相关的部分企业关系
从黄磊参与投资的这几家公司中可以看出他的投资途径,早期依托其作为明星的影响力和财富成立个人工作室、或与明星朋友合伙创立影视公司,随着资本对明星IP的日益重视,以明星股东的身份为关联公司站台。
但由于这种投资创业模式主要是依靠明星的个人资源进行市场扩张、转化,而明星本身往往无暇参与具体的管理事务,若不能找到一个靠谱的运营团队,其形象也将会在关联公司一次次的丑闻中被透支掉,黄磊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受此影响的明星。
(资料来源: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综合自 网易科技、品途商业评论(ID:pintu360)、虎嗅网等)
针对A&ACommunication公关公司(简称A&A)指责黄磊担任品牌创始人的“黄小厨”涉嫌抄袭他们的投标方案、侵犯知识产权一事,黄小厨新厨房生活(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黄小厨”)CEO朱虹昨日下午向记者回应称,“我们绝对没有抄袭。”
4月23日,一篇名为《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载,作者A&A指责“黄小厨”在北京举办的noob市集所呈现的现场,使其觉得其公司“没有中标的方案被深度‘借鉴’了”,并称对方涉嫌侵犯他们的知识产权。
对此,“黄小厨”CEO朱虹今日下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我们绝对没有抄袭。最开始我们给的Brief(任务诉求)就特别细,所以五家竞标公司提交的方案都非常相似,根本不存在创意抄袭。”
朱虹称,目前A&A的炒作行为已对“黄小厨”品牌造成诸多负面影响。公司已经将所有员工与A&A沟通的邮件、聊天记录、五家公司中标方案等事实内容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并提交给了律师。“但黄(磊)老师给我们发了两个字——宽容,所以我们保留了诉诸法律的权利。”
对于当事的另一方A&A公司,截至发稿,记者一直未能联系上。
黄小厨通过面试,让应聘者提交产品方案,方案做完之后找理由说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而拒绝。然后拿应聘者的方案来用,赤裸裸的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