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廉洁承诺书”签在“心“上

1月13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11月14日,该份有着34名市级领导亲笔签字的承诺书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人民网,2013年11月15日)

一直以来,党员干部的廉洁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直接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廉洁”是每一个公职人员都应该具有的基本政治素养,作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接受纪律的约束,让“廉洁”二字成为自己的座右铭,时时刻刻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安徽宿州市领导干部带头签订廉洁承诺书,是一种从自身做起,坚定与中央决策同行,为下属做好自律榜样的具体行动。承诺体现了一种必须做到的决心,但承诺不仅要见诸笔端,更要成为一种和自己的精神契约,公职人员要时刻以此约束自我,净化内心,真正做到从内而外的“廉洁”:

首先,公职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增强党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时刻牢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廉洁”是要端正态度,保持自己的党性,珍惜整治生命,不为名利折腰,把人民群众利益放诸肩头,不辱使命。

其次,公职人员要善于思考,明辨是非。作为一名人民公仆,要善于观察周围环境,以人民利益为尺度,丈量事情轻重,判断所为所不为,理性地审视,谨慎地思考,摒弃非分之想,坚定自身立场。

再次,腐败“往往由吃喝玩乐开始”,腐败常常从“嘴上腐败”开始,不少腐败行为都是由“灯红酒绿”逐步升级到成为国家蛀虫。公职人员不能放松警惕性,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摆脱“享乐主义”的支配,不给其以可乘之机。

签订“承诺书”的行为是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做出的书面交待,是一条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但是,真正让能人民放心安心的是公职人员的具体行动,“承诺书”是一张“面子”,要充实“里子”,需要公职人员牢记使命,不忘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带头作用,不仅将“承诺书”签在纸上,更要签在心上。莫让“廉洁”成为空头承诺。

                               (文/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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