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讲,这些年,一些单位包括有的领导机关,讲面子不讲规矩,讲关系不讲原则,遇到矛盾绕道走,问题摆着拖着长期得不到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使一些规定变成了“稻草人”,摆在那里没有用,群众反映很大。在这次活动中,要好好纠一纠这种现象。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顾名思义,它是规范、约束我们行为的准则。遵章守纪,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之中,制度沦落到与“稻草人”同命相怜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地方热衷于出台新制度、新规定,大到党纪政规,小到作息安排,有的还把制度编制成册或挂在墙上,不可谓不尽善尽美,但对制度执行得如何却不大关心,让制度在无形中成了“写在纸上”的台账、“挂在墙上”的摆设、“念在嘴上”的形式,着实令人痛心,更令人深思。
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历史上,“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是倡树的是正面的制度执行,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视国家安全制度如儿戏,为博得美人一笑而亡200多年西周基业。因此,“建立”与“执行”好比制度的“两条腿”,制度执行这条腿迈出的步子要更需坚实稳重。如果制度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就会在无形中引发“破窗效应”,人人都会视制度为无物,逾规逾矩、践踏制度,制度威信将不复存在。
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古人讲:“徒法不能以自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道虽迩,不行不至。”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否则,再好的制度,再严的法律,再细的纪律,不去贯彻执行,必然会走了样,变了形,成了“软面条”、“橡皮筋”!
制度必须成为制度,制度不能真正成为制度,还不如不设制度。如果制度沦为“稻草人”,久而久之,也就不把它当“一回事”了,头脑中的法律、纪律观念也逐渐松懈,很难发挥制度的威力。当然,制度要务实管用,不能“形式化”,不管质量,不问效果,粗制滥造,也不能成为“保护伞”、“挡箭牌”,更不能把制度当成“万能钥匙”。我们必须让制度既完善健全、有的放矢,又执行到位、掷地有声,唯有如此,制度才能发挥出其最大的“效力”,也才有“生命力”。
(文/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