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如不能兑现,登报又有何用?

1113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1114日,该份有着34名市级领导亲笔签字的承诺书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新华网  1115日)

占据一个整版的“公开承诺书”加上鲜红的党旗背景,无疑使每个看到这则新闻的人眼前一“亮”。34名市级领导亲笔签字,承诺内容具体到“拒收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礼节,不得以各种嫁娶、乔迁等名义借机敛财”等方面,这种“表决心”展现出来的勇气确实值得我们赞许。

但是,总是在公开场合慷慨激昂大唱廉政赞歌、义正词严抨击贪腐现象,暗地里却换个面孔干些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之事的两面贪官也不少见。比如,前不久,边腐边升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就被媒体报道:自2008年至2012年,至少5次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今年6月,还提出领导干部要把好思想关、欲望关、权力关、小节关、约束关等“廉政五关”。

两面贪官事件频频曝光后,很难让公众再轻易相信官员们的廉政言语,即使这次的廉政承诺还进行了登报,笔者相信对登报承诺的实质作用持怀疑态度的并非笔者一人。

如果承诺内容不能落到实处,说得再好听又有何用?承诺的内容不能落实,还不如不承诺,不能兑现的承诺只会让公众对党政部门及其官员越来越不信任。

笔者认为,为使承诺落到实处,各地还应从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加强,比如学习廉政国家那全面、具体、透明的预算制度。当部门收支全面具体到每个细小物品,并公开透明,也自然大大缩小了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的空间。

作者: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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