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群众期待才是最好的“指标”

  “破案率、发案率、退查率”,一批曾经作为地方公安机关“业绩招牌”的考评指标在河南、江西、浙江等地被正式废除,引起各方广泛关注。人们更关心的是:还有多少不合理、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仍在我们身边大行其道?指标存废之间,又该树立怎样的准则?(《新华网》,11月14日)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量化指标格外引人注目。湖北公安县发红头文件向下摊派卷烟销售指标,村镇干部被迫当起了“推销员”;郑州卫生部门向各社区下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指标,无病的人无奈“被精神病”。此外,“结扎指标”、“破案指标”、“彩票指标”、“火化指标”……近年来,类似的“雷人”指标层出不穷。在“雷人”指标的误导下,未婚老汉做结扎手术、民警导演“抢劫案”、要办证先买彩票、“购买”外地尸体来火化,一个个闹剧轮番上演。

  考核评价是“指挥棒”,是“风向标”。许多考核指标的出台有着善意的出发点,由于处在公安部整体政绩考量之中,能否经得住理性的检验、耐得住政绩和诱惑,是一个问题。在执行过程中走形、变样甚至异化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结果背道而驰,让下级部门和群众苦不堪言,那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

  指标是为人服务的,如果完成指标仅仅是追求一个冷冰冰的数据,摊派这样的“懒方法”就足以能应付。然而,这种舍本逐末的指标意义何在?群众的期待和感受比评价指标更重要,指标的好与坏,固然可以从各种指标上获知一二,但数据再理想,若老百姓“不领情”、不能感同身受,这样的指标就仅仅是一堆亮丽的数字,仅此而已。

  正确认识考核指标,需要有科学和理性的态度。诚然,不是所有的指标都是“雷人”指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需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种种指标考核进行一次梳理,对不合理、不科学的指标当废则废,这是推进治理能力“升级”的要求。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群众的期待才是“第一指标”,脱离了群众期待这个“1”,其它指标再高再好,也都是毫无意义的“0”。

 

(文/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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