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首善”右手“首骗”,从不缺新闻的陈光标再引争议

9月20日,媒体文章《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和《切胃减肥背后的陈光标:业务瘫痪债务缠身》因“揭底”陈光标掀起舆论巨浪;21日晚,@陈光标 发博称准备诉讼;22日,新华网报道《陈光标状告财新传媒 法院已立案》。目前,“切胃”文章跟帖数超过14万,造成广泛影响力。

左手“首善”右手“首骗”,从不缺新闻的陈光标再引争议

停不下来的几大争议

“中国首善”陈光标高调慈善,有人看重结果,有人质疑动机。从清博舆情监测系统(yuqing.gsdata.cn)可以看到,陈光标和“首善”密切相关。百度百科显示,陈光标1998年(30岁)开始慈善事业,截止到2012年7月17日,他的捐款总额已超过了20亿,帮助特困户逾70万,在汶川地震后第一时间出钱出力投入救灾,被称为“中国首善”。

然而,陈光标的每次善举无一例外地被大肆曝光,且图片清晰,拍摄视角到位,被网民调侃“每一次做好事都正好有摄影师在旁边。”引发网民对其高调慈善的争议。

部分网民认为陈光标高调宣传无可厚非,慈善结果大于动机。

第一,爱和善是可以讲条件图回报的,如此才能让慈善持续发展。不少人将“善意”盲目升华,将“善行”纯粹净化,演变为“无私奉献”,形成了任何沾染利益、虚名的慈善都是伪慈善的认知。

知乎网友“杨天楠”以鲁国奖励国人赎买在外鲁国奴隶的故事为例进行反驳,指出“善是传递,不是给予。善是投资,不是施舍。”以此声援陈光标高调慈善行为。若一味强调不图回报的慈善,那么慈善事业将无法持续发展。

第二,作秀摆拍建立在真正行善的基础上,并没有改变慈善的本质和结果。不可否认,陈光标的摆拍照片是在其真实行善过程中所拍摄的,并非弄虚作假,即便有作秀吹嘘嫌疑,他的慷慨解囊也实实在在造福了一方人民。

左手“首善”右手“首骗”,从不缺新闻的陈光标再引争议

知乎网友“黎文雍”引用原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的言论“人们说我做好事是装的,我会一直装到死,不就成真的了吗?”来表示对陈光标的支持。”

第三,即便陈光标以高调慈善谋利,也在不断回馈社会,胜过灰色地带商人和键盘侠。这种观点也是“结果论”的一种,将陈光标和同类不作慈善暗自谋利的企业家,以及那些质疑他人慈善动机而又分文不捐的键盘侠相比,强调陈光标捐款的既成事实。更多舆情解读:www.yangfenzi.com/tag/yuqinga

匿名网友表示:“标哥看中的项目给别人也是给,还不如给标哥,怎么着标哥还做了一些实事,总比给了其他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好!”知乎网友“羊Vv ”称,“钱给标哥赚了,至少标哥还搞搞门面慈善,至少还要摆拍。就怕给那些谁都看不见摸不着的人赚了。”

部分网民质疑陈光标高调慈善的目的。

第一,陈光标以首善之名谋取“特殊利益”,恶意利用慈善扰乱社会正当竞争。部分网民表示陈光标通过炒作宣传制造首善名誉,以此获得大量订单,压缩其他企业竞争机会,扰乱市场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

知乎网友“郑杰”直言陈光标“通过慈善获得曝光和个人社会影响,以此换取相关资源,助长了官商之间寻租的歪风。”网友“冰厚”也表示陈光标通过“特权交换利益,是官僚周边利益获得者。”

第二,慈善记录无法监督和核对,存在虚报造假嫌疑。对于陈光标对外宣传的慈善金额和物资,不少人持有怀疑态度,认为其偏爱发放现金和货物是因为这样不透明,无法统计总量和价值,有“注水”嫌疑。

资深调查记者@刘炳路 借陈光标调侃:“一年捐资学子1亿啊,敬仰,您可别学陈光标虚报数啊。”知乎网友“邓文博”提醒:“标哥只是当年日本地震摆拍被戳穿之后,摄影水准有提高而已。”

左手“首善”右手“首骗”,从不缺新闻的陈光标再引争议

第三,慈善不同于施舍,陈光标缺乏对他人的基本尊重。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认为陈光标以牺牲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个人满足,称这种做法为“暴力慈善”,得到不少网民响应认同。下图中陈光标与受赠群众的表情形成鲜明对比,被指强迫村民摆拍,居高临下的施舍态度缺乏对他人的人格尊重。

知乎网友“EGO盼”感慨:“嗟来之食也是乞人不屑!”网民@阿KEN8866 认为:“在我看来,如果一种慈善要以牺牲对方的尊严来达到自己所谓的目的的话,那么不做也罢。你觉得呢?”

收购《纽约时报》事件,被质疑为“不是诚意购买,更多是在博人眼球”。2013年12月30日,陈光标在深圳“2013国际华媒大奖”颁奖典礼上,语出惊人,表示将出资3亿美元,与一位香港富豪一起赴美收购《纽约时报》。即便不能完全收购,哪怕成为一位控股股东,或只买部分股权或仅头版也行。该消息经诸多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

陈光标行动力十足,三天后,他便在微博上高调表态,“行动高于一切,我马上将登机飞纽约了!”

陈光标的高调行为,让当时较为低迷的《纽约时报》股票瞬间暴涨4%,一度创下近五年以来的新高,但他的收购行为,却随着一条“收购遇阻”的长微博不了了之。

随之而来的,便是如潮水般的质疑之声,有网民评论,陈光标的此次行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通过炒作获得名气、人气,最终获利。微博大号@侯虹斌 评论称,“ 在中国,在商业战场,吹牛不奇怪;但吹到像陈光标那样奇葩、那样具有娱乐精神的就不多见了。陈光标在雷锋墓前磕头,号称要收购《纽约时报》却连人家的面都未曾见过,花钱制作购买‘联合国首善’的假证书,改名叫‘陈光盘’,称4年内必将获得诺贝尔奖……这些粗陋的炒作,一戳即破。”更多舆论干货:www.yangfenzi.com/tag/yulun

减肥事件再惹争议,媒体报道“切胃减肥”让其陷入“诚信危机”。2016年4月起,@陈光标 便不时通过微博表明自己在坚持锻炼,且“瘦了!”直到4月17日,微博爆出减肥前后对比照,引发网民强烈关注,该博文短时间内收获转评数5万+,点zan数9万+。

之后,陈光标便自创减肥神曲《让你快乐让你瘦》,呼吁粉丝跟随他的励志脚步,一起减肥。减肥神曲MV中,胖标哥与瘦标哥的画面来回切换。以前肚子快把扣子崩开,跳一下好似地动山摇的标哥,如今细腿窄腰,还可上蹿下跳。

直至9月13日,有媒体曝出,他减肥成功,缘于“切胃”。一时间,其诚信便饱受诟病,即便后期陈光标对该说法予以质疑,并表示,“将在北京找一个游泳池,身穿泳装,通过高清视频晒我的身体,证明身体没有任何疤痕。”但仍旧难以消除负面言论带来的影响。

网民表示,自冰桶挑战承认作假后,陈光标的信用值便大打折扣了。曾经有媒体用《陈光标冰桶挑战造假 首善信誉跌落神坛?》来形容他在冰桶挑战中的造假行为,部分网民更直接表示,陈光标的冰桶挑战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心态浮躁的表现,更让自己多年形成的信誉毁于一旦。

此外,若减肥成功真是“切胃”所致,还涉及到虚假宣传,违背法律。新京报公号“沸腾”曾评论陈光标减肥一事,称陈光标身负多种头衔及荣誉,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英雄模范中,还被评为“有良知,有感情,是心系灾区的企业家”,加上多年的媒体烘托,他早已拥有较高的声望与可信度。

左手“首善”右手“首骗”,从不缺新闻的陈光标再引争议

减肥成功后,他代言保健品“天杞园特殊膳食”,而很多代理商和消费者均是冲着他的声望和可信度购买的,一旦事实最终证明,他确实是靠切胃减肥成功的,那么,天杞园特殊膳食涉嫌则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陈光标本人,则以不实之事宣传商品功能,有违法律;通过虚假言行宣传个人形象,有违道德。

《陈光标公司里的刻章机》疑似揭露公司内密,质疑陈光标沽名钓誉。9月21日14时,中国经营报报道《陈光标公司里的刻章机》,披露陈光标公司高管回应公司刻章机系在陈光标授意下购买使用,用来“制造假证书和假捐赠发票”。稍后网易新闻转载报道《陈光标公司藏刻章机 授意副总刻多枚国家机关假章》,跟帖评论已达89432条。

对此,有人关联陈光标大量荣誉证书,挖苦“靠私刻公章制作假证书来沽名钓誉,这个人是想出名想疯了!”资深传媒人@余胜海 评论道:“陈光标有无数头衔,戴满光环。然而媒体盘点‘任性’陈光标的22个头衔:仅一个可以查实。陈光标奖状、荣誉证书摆满了屋,但2016年3月,警方在陈光标的公司发现了176枚私刻的假公章,那他想要多少证书当然都不是问题了!”

【文/清博研究院 清博舆情(微信号:web_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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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Responses

  1. 司业飞说道:

    一 发有美人尖,与父母缘分薄,或难得父母很大帮助。

    二 发质硬。 做人个性偏急和冲动。

    三 鼻子有略鹰勾,为人富有心机,做事情执行力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般鹰钩鼻的人,在四、五十岁有一次大的起落,我平时接触的人,基本都应验,不知道为什么陈光标还没有。

    额头算宽,但不美,有美人尖,好强好斗好胜好奇。
    眉侵印堂,个性印急,思绪不平,
    山根起,鼻伏犀,做是有毅力,
    眉长过目,眼秀透神,眉形平整好,头脑清晰
    鼻颧有搭,地阁有势,下巴有力,天生领导人才
    嘴略薄无情,从商从政正好。
    以现代中国的争斗氛围,可以说是标准的富贵之相
    双目有神,城廓相应,地阁明润,乃富贵大成之相貌。惟天仓过于狭窄,三十岁前不得运,吃过不少苦,奔波劳碌。三十岁后发财巨万,名声大振。惜其与父无缘,未能享其福。眉平目秀,有素养,感情丰富专一,贵人朋友运好,耳鼻颧扎实,下巴圆满,有钱有权,生活幸福,仅额头生的不太好并带美人尖,幼时家境一般,早离家,与父母分开或者缘薄,易影响三十岁之前的运程,略有大小眼,内心矛盾多疑,人易狡诈,易影响事业及运势稳定性,眼有神对其有一定补益性,算是标准富贵相了。
    天庭不够饱满,地阁还算方圆,看耳朵属于只听好话不听实话,喜欢溜须拍马奉承,与父母缘分不深,额头几颗痣克父母漏财,两腮有肉但颧骨不高,所以不贵,俗话说:少看一双眉,老看一副须,这人眉毛生的好,三十来岁行好运,但眉角一颗痣说明此人淫邪,性格急躁冲动,眼睛有神不假,但眼型不好,奸诈小人之徒,虽说新闻大肆报道他热衷于慈善事业,称为中国首善,他本人也经常夸口捐款多少,资助了多少人,但根据我从他面相上看不到一丝阴德,伪善之人沽名钓誉罢了,山根到准头还算顺畅,准头有肉如悬胆,这是富的特征,不过鼻梁不高没有隆骨,说明此人奸诈而无傲气,看人中浅薄,子女多而无缘,水星主此人口才不错,死的都能说成活的,薄情寡义之人,不笑的时候法令纹快入口了,呵呵这个不能说,看下庭田宅宫奴仆宫,此人有一定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财产也是颇为丰厚,只不过50岁后晚运堪忧。

    最近,网络上出现了不少“倒标”的文章,谈到自标哥的靠山“令计划”倒台之后,黄埔资源再生有限公司陷入业绩困境。标哥本人投资陈光标“好人凉茶”、暖茶遭遇大量诉讼,标哥亲自遣散了大部分员工,公司只留有20余人。

    (新财经报道截图)

    文章中还谈到,标哥的“减肥结果”虚涉嫌假宣传,是由于“切胃减肥”导致的瘦身效果,并附有详实可信的手术记录。在飞哥看来这一切,只不过是标哥背后“高人”导演的一场好戏而已!见图002 (图片来源:网易 知道 )

    标哥背后的项目操盘“高人”是谁?早前听说过“尼采手机工厂”店的人,对卢洪波一定不会陌生。早在2014年4月,尼采手机遭遇质量信任危机,退出手机市场后,煤老板卢洪波也逐渐淡出了手机行业。

    2014年06月转战南京的卢洪波,成立南京市高举高投资有限公司 ,并与当日(16日)同时参股南京市正果果业有限公司,后者一直处于筹建中。见图003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在退出手机行业之后,希望借力“新项目”东山再起的卢洪波,前两个项目没有多大起色。与2015年5月、9月注册、参股两家公司,深圳杞健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 、天杞园文化(深圳)有限公司 之后,转战中老年保健品行业。在15年11月注册了江苏天杞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上几家企业存在关联投资行为。

    飞哥本人在朋友圈查询到,2016年2月份标哥在一次“世界华人富翁俱乐部”上做分享嘉宾,被极为敏感的“某品牌”微商合伙人给勾搭上,于是游说标哥服用该产品开始减肥。

    其实,在接触该产品之前,依据网易《知道》自媒体的报道,在15年9月份标哥便做了“切胃手术”。而依据飞哥朋友圈照片显示,标哥在2015年10月与飞哥朋友圈友人合影时,体重已经明显瘦下不少。

    向来高调的标哥,被微商当做“棋子”利用。要说标哥被骗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在“联合国首善”事件中就出现过,这是标哥亲口“承认”过。当标哥在今年4月份,高调在微博上嗮出瘦身照片之时,被网络大量热炒被转载过文章。2016年4月的照片相比2015年10月确实又瘦了。

    此时的卢洪波,正在运作一款“天杞园特殊膳食”减肥产品,销量一直不温不火上不去。产品见天杞园5月13号微信公众号文章《减肥都有潜规则了,泪崩!》底部微店链接。(现原有产品已经下架,新产品为标哥图像包装)

    换汤不换药,外包装盒子变成标哥图像,身价马上不同。

    品牌运作如果缺少故事,便很难得到有力的传播。高调人物"标哥"的出现,无疑让到“卢洪波”眼前一亮。第一板斧:故事人物“标哥”自动浮出水面,事件本身以得到极大的曝光!

    标哥在2016年5月19日美博会期间,认识了微商品牌策划人刀哥,刀哥曾经参与过多个品牌微商项目的推广。于是通过刀哥、背影哥、等微商策划人的头脑风暴,天杞园的微商项目便由此诞生。

    第二板斧:公益活动,放大人物事件效果,美化人物形象。6月策划的1000人广场舞减肥操事件。当时在天杞园微信公众号5月31日公布的活动中,标哥的“减肥产品”被推荐到公众的视野。

    但时,工商注册显示,标哥7月才成为该项目的股东之一。

    第三板斧:招募代理快速收网。据网络资料显示,标哥站台“天杞园”的招商活动,首场实现千万加盟业绩回款。很多仰慕标哥已久的中小企业主、微商团队创始人,都主动参与项目合作,成为跟标哥一起赚钱的造富者。

    为了防止舆论及消费者的报道,造成品牌印象受损于是做起网络舆论的提前布局,百度霸屏。

    事件疑点:

    标哥是否存在虚报捐款数目。这点,不只是媒体有所质疑,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26亿的捐款数目,首先从财富的来源就无法说明,更不用说捐款行为本身。这点在新财经多年的跟踪采访、报道中列有详实的调查说明。

    标哥减肥事件,是为了蓄意推广自己的微商产品。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明“标哥”藏的太深。就多年对标哥行事风格了解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一个“高调”的藏不住事的主。这次的高调,让他人看到被利用的价值,于是“标哥”刚好自己手头的项目也不顺利,两者一拍集合互惠互利。

    标哥作为“道德模范”,是否在法理之外任然受到保护。众所周知,膳食、保健食品是都不能拿来当做药品宣传其功效性,而无论是天杞园网站,还是微信公众号,以及渠道宣传海报,都强调快速瘦身效果。如此宣传“膳食食品”,是否涉嫌违法,工商总局是否应该对新广告法做出处罚,以视法律的公正性。

    标哥是否存在借用自身的名人效应误导消费者。疑问一、首先,标哥是否是服用了自己“投资”的产品减肥,达到了减肥的效果。截止目前,标哥本人并没有公开说明,但是所有媒体、渠道宣传指向了标哥投资的减肥项目。而根据工商资料查询,标哥在7月份才成为项目的股东。依据目前的网络、社交媒体的报告显示,标哥早在15年9月,有做过“切胃手术”,瘦身效果在4月份,标哥本人的微博才被公开,这其中“疑点”重重。

    飞哥曾今发表的文章:《潘哥、董姐站稳,“西单女孩任月静身价过亿”创业行动家大揭底!》中,详细列举了微商团队,借势过期草根明星话题,制造新闻事件热点的全部经过。这次事件运作的手法类似,只是人物不同而已。

    背后却是千万怀抱创业致富梦想的创业者,被无知的卷入其中,飞哥想表达的是任何不专注产品本身,而一味借力炒作,市场造势、人物造势的投资项目一定要谨慎!

    新财经发表的《标哥:是“首善”还是“首骗”》文章,希望不要被舆论牵扯到“减肥造价事件”而停止。作为官方媒体,更应该给出公众一个真相。多年的遮羞布,是时候揭开神秘的面纱。

    关于微商为什么那么多人恨,不仅仅因为发布朋友圈,而是因为钱,可以不择手段,不要商业诚信。作为“全国道德模范”、“首善”的陈光标先生,是否应该给网民、创业者一个交代。

    飞哥历史所写“骗局”的参考文章:

  2. 陈新宇说道:

    危机公关基本策略选项:
    – 沉默;否认;推卸;自我正当化辩护;攻击对手;道歉;补偿。
    首先,仅就我的观察,陈光标这次上纽约时报打广告,且不论作秀成分多少,总体在舆论上获得的是相当正面的评价。这就意味着奥美已经处于一个舆论低地的位置,何况这件事也不是单纯孰对孰错的是非之争,因此进攻性的策略并不适合。同时由于事件的起因和过程完全来自于公司的内部人员,因此推卸也很难。
    如果能证明张丽并无诋毁诽谤陈光标——也就是否认的话,倒对奥美会很有利。尤其是在能拿出更合理的拒接理由的情况下——也就是能进行正当化辩护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次事件对于奥美的真正负面影响。普通网民的谩骂和威胁抵制也许并不可怕,因为他们实际上只是少数,并且根本就不知道奥美具体都代理了哪些品牌,也没有什么力量去发动有规模的抵制——换言之,他们不是奥美最主要的利益相关群体,或者说核心公关目标。
    奥美最大的利益相关群体是它的衣食父母,它的客户——也就是各大广告主。而这次事件,基本上可以类比一次恶性出租车拒载。对于一家服务业公司,给客户留下挑三拣四还可能在背地里诋毁客户的印象是多么糟糕的一件事啊!这同时也让广告主们开始怀疑奥美接单子和解决客户问题的能力。

    所以,奥美在调查清楚原委后,一方面要证明自己没有做错(证明不了就老实道歉。当然真相永远是任人打扮的姑娘,最有利的说法是张丽并没有诋毁陈光标,只是出于对公司利益的考虑而谏言希望能规避政治敏感的题材),更重要的是立刻向公众证明自己的能力。也许为陈光标的钓鱼岛宣言免费做次更出色的广告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这还要考虑到奥美日本会面临的压力(这种浑水真不能趟,怎么说怎么错)⋯⋯ 规避敏感话题同时用幽默化解应该会更好(比如“我们爱我们的客户,仅次于热爱和平”?啊⋯好像不太符合奥美相对激进的形象⋯⋯算了反正我不是文案 = =)。

    不管怎么说,在向公众回应的同时,更要先向奥美当前的客户发去邮件详细解释事件,并表述奥美对于每一个客户的重视。

    回过头来说,难得公众的注意力万年不遇地落到了常居幕后的广告公司身上,这其实对奥美是个非常珍贵的公关机会,且看这家鼎鼎大名的广告公司如何把握吧。

    这是奥美中国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给出的最新回应:
    那么,奥美这次选择的是否认的策略。如之前所言,这是一个比较好的策略。但是在缺乏决定性证据的情况下,这很容易变成各执一词的拉锯战。尤其需要考虑到陈光标已经给予大众了一个先入为主的事件认知,且不论其真假,单纯否认在力度上是不足的。同时,声称“代理其广告”是指“进行媒介投放代理”并以此试图摆脱干系颇有利用非专业人士术语使用不精确来抠字眼漏洞之嫌。至少在大众的认识里,“代理其广告”和“为其制作广告”是可以同义互换的。
    因此,虽然这件事情可能就到此结束了,但不能说是漂亮收尾而顶多算是不了了之。没有看到精彩的公关回应,略感遗憾。

    奥美的反应越淡越好,不要被陈光标拉下水才是主要,公关目的是看对目标群的影响,是与非这个问题不应纠结,选奥美的根本不会因为陈光标而动摇,但奥美与陈光标越是拉扯反而更会影响,这样的影响根本没有利用价值,甚至会反效果,决定公关处理的不是某次事件或什么,而是品牌一以贯之的理念,价值。奥美的冷淡反而体现了这一点,奥美不屑与你陈光标扯一起

    1、第一时间直面,不逃避;
    2、表达对当事人和公众感情的理解;
    3、提供己方的事件流程,澄清疑点,突出对方发言中的盲区;
    4、传达专业客观的态度 ,在商言商,不攻讦不谄媚;
    5、除非真有诽谤,否则毋须道歉。

    说实在的表演的双方都有理由和问题。
    陈,好坏站着爱国和慈善的同情分,但是对奥美和所谓的广告和媒体圈子的规则也是不知道的。找了个老大奥美来说事,挺佩服陈的公关技巧和能力的。要说事找大个的。

    奥美,的确有说不清楚的理由。和陈就不在一个频道上。其实奥美的客户都知道奥美是做什么的。解释也好不解释也罢。但是奥美占了一个不爱国的理由,会被围观的吐口水罢了。

    个小丑在酒馆门口撒尿,酒保训斥一番推远点。小丑就骂上酒馆了。这泡尿这顿骂怎会挡住来来往往的食客?恐怕小丑还要被人骂上一骂扰了酒馆清净和干净。食客在乎的是菜品酒香,怎会理一个随处撒尿的闹事小丑,要么皱眉问问服务员怎么回事为何不赶紧把这小丑赶走,要么看了一乐觉得热闹。

    以为进奥美去吃饭喝酒的都是什么主儿?那些个背着佳能喊抵制日货的、外交部屁不敢放时还嚷嚷跨洋一战的热血青年,有哪个是跨国公司的老板或高层,或是500强企业的小职员?人家生意人关心关心那破岛也最多是看看买卖好不好做,或者旅游出差耽不耽误。晚上看AV白天背佳能还喊着还岛的,连"两国相争不打来使"这老言古语都不懂往人家使馆里扔石头的,大多是一些被洗脑彻底的屁民和极端民族主义在自娱自乐,发泄被压抑的情绪。

    酒馆当然不会把一泡尿当回事,顶多门前扫上一扫,贴个告示说明情形撇清责任,小丑骂累了就随他散去,跟这骂街小丑计较什么。食客又怎会当回事?正事儿多得很,顶多觉得门口的小丑吵了心情,喝酒吃菜,倒是不耽误的。

    本身这就是个很闹剧的闹剧,扯面爱国主义的大旗来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其实真的蛮无聊的——
    奥美本身是个创意代理商,根本没有代理媒介的功能(媒介代理的功能是由奥美所属的WPP集团旗下的另一家媒介代理商MindShare 中文:传立媒体负责的)。
    也就是说,哪怕陈光标真的找了奥美做投放,奥美也只能给你做创意内容,是不可能为你做媒介计划的,更不可能为你做媒介购买。
    另一方面,奥美(以及其他世界上存在的4A代理商)的营收模式通常是按年签约,向客户收取月费fee,这种短期的case by case的案子本身就接的很少,除非是在有潜在的,长期的合作关系的前景下才有可能进行一些挖客户的动作,放在这个案例下,就很奇怪,首先陈光标不可能为了这种事情每月给fee,其次这种案子不可能作为长年的收费项目再为这个项目养一组人为陈光标服务,三这是敏感的政治话题,商业公司就算逐利,也不可能为了这么短期的曝光(况且还有对形象的负面风险)而去接这样一个烫手山芋,至于陈光标所说的录音,不也只是说“暂时自己保管”吗?
    再从陈光标所刊登的报广平面来看,三幅图里两幅用的是自己,还用一张很奇怪的杂耍姿势骑车给人加强印象,末尾配个硕大无比的签名,炒作的本质暴露无疑,他正是利用了大家对“创意代理”“公关代理”“媒介代理”这几点在市场活动中普通人容易混淆的东西来引起大众对这件事的兴趣,所以大家讨论的越热烈,越正中其下怀。

  3. 鱼与渔说道:

    这广告确实太烂了,尤其是图。总让人感觉是宣传自己的,而非事。文中说“被美国称为严肃刊物的《纽约时报》”,看到最下面的图就很让人怀疑这句话。很有可能是:去美国遭到了冷眼(以习惯国内对其的崇拜),愤怒了写此文:说我是不好欺负的,大家别惹我。没有专业知识的我,就个人观点来说,说钓鱼岛是中国的,我支持,但是这个广告太烂了。配的图实在是俗,且不严肃,真为这一制作团队惭愧,怎么能拿得出手。不过如果是陈自己全包自己做出来的,我倒是能相信。说真的登这个广告,还不如拿钱资助那些实际去钓鱼岛抗议的人。
    就岛屿来说,俄国,韩国的领导人行为,大家都懂的,后面一大堆的只能是.….的无奈

    这个“代理广告”比较有意思,时代广场不是都刊登好多中国的广告了吗?我觉得奥美不太会过于纠结政治问题,毕竟怎么操纵舆论是个很微妙的、变量很多的难题,如果奥美接了,恰恰是对民主、自由思想的一次宣传,如果奥美拒绝了,可能是其他更重要的原因,而商业嘛,逐利,自然是违背了奥美追求利润了,至于什么因素成为了障碍,呵呵
    我觉得奥美不要做过多的辩解,就解释清楚为什么没登这个广告就OK了,广告的创意、代理、品牌的建设,说多了就戳破了窗户纸,反而对金主不利

    奥美的回应没什么问题吧,陈光标这烂广告奥美如果接了,真是自砸招牌了。危机公关本事是分几个层级的,这件事本身错不在奥美。这件事的受众分两种人,一种高端用户,即使奥美不公关,明眼人也能理解奥美不接这广告的原因。第二种就是绝大多数的爱国脑残,只要是跟钓鱼岛沾边的就像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以热血青年姿态出现。其实,对于奥美来说只需要公关第二类人就可以了。而对于第二类人,基本上是没有办法讲道理的,而且对于奥美来说也没有必要打第二类人的温情牌,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奥美的客户,奥美只需要向他们解释清楚这是一个误会即可。

    胃是肌肉组织,大家也都知道胃是可以被撑大的。记得实习医生格蕾里面有个小女孩为了控制进食跑去墨西哥割掉了一部分的胃。以前一直觉得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减重手法,一般只适用于健康被体重严重影响的人群,直到我发现一位同事前不久刚去墨西哥割了半个胃。手术之后,她减掉了一半的体重。她认为这是一种非常有效地控制饮食的方法,同时她也很注意macro和运动。我很好奇,万一其他接受过手术的人并没有她的这种自控能力,在胃动力不足的情况下继续大吃大喝,这胃该怎么办啊

    手术后是会撑大,正常术后只会留80-120ml的胃容量,但是恢复好以后大概会在150-220ml左右。胃壁变薄的原因是贪嘴吃撑了,但这时候做过手术的胃是有自我保护的意识的,就是会强迫人吐,达到缓解胃胀。当然如果一直不节制胃会被撑破,食物残渣满腹腔都是,那就麻烦了,不过这种情况也少。
    撑大后消化功能没有影响,切口如果吻合的足够好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你也要想气球总有吹炸的那天,所以和进食量有很大的关系。

    对于名人高调慈善我们应该更多的看到他带来的正能量,无论他虚伪也好,炒作也好至少他实际行动上是拿出钱来做慈善了,无论有多少郭美美,至少有人从这笔捐款中得到了帮助。对于这种行为应该随喜赞叹,而不是酸酸的抹黑。

    看来大家对公益、慈善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很混乱啊!清晰的概念,是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志。从这个角度讲,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还非常不成熟。公众从业人员及普通公众对公益和慈善的误解与偏见普遍存在。

      公益就是公益,慈善就是慈善,不可以相互包括,不能比较谁的范围大,谁的范围小。公益是公共利益,因为利益相关方不全是人类,也可能是动植物、生态环境等,所以说成公众利益是不恰当的。公益和慈善同源于对生命及世界的爱,即博爱精神或利他主义,但在行动层面指向两个维度。
      公益的维度,是社会成员基于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在政府力量之外主动谋求公共利益的满足与维护,动员社会资源,优化或重建社会结构与关系,解决或改善社会问题。比如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种政策倡导、立法推进、文化艺术科学事业发展等。公益的行动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有时政府和企业也会参与进来。公益的受益方通常不是特定的个体,所有社会成员都可能从中获益。比如环保工作改善空气、水源质量,无富人、穷人、动物、植物都会因此受益。

      慈善的维度,通常是基于怜悯、同情或不忍之心,致力于帮助因社会问题陷于困境的个体获得正常的生存与发展权利(自然的、受法律保护的,得到社会认可的、受尊重的、健康的、平等的、无障碍的……)。即慈善满足的是个体的私益。慈善的主体同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组织,受益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动物等生命。比如针对个体的疾病救助、物质援助、精神抚慰、赋权增能等等。
      公益慈善这两个维度可以相互转化或同时推进。当慈善主体从关注个体利益转变为关注整个群体、整个社会的利益时,就必须解决背后的根源——社会问题(通常由文化观念、制度与市场等因素导致),比如通过社会倡导和实际行动推动政策立法的进步,社会文化与观念的改变,这时就转换至公益维度。反之,在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时,开始为满足个体利益而行动时,就进入慈善维度。

      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学生个体完成学业是慈善,但若着手改善当地的产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人脱贫致富,或者推动教育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教育权利的公平享有,就上升为公益。无偿帮助一个人戒烟是慈善,但通过政策立法、社会监督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则是公益。给一个老人让座是慈善,呼吁全社会关爱老人等群体,为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则是公益。一个人捐100元给一个求助者是慈善,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慈善捐助,营造人人互助社会氛围,推动社会观念的改变及法律政策的改进(比如规范捐赠行为,实现公开透明,保护捐赠人与受助者的隐私等)则是公益。
      有些行为或活动,则同时具备公益和慈善的属性,比如素食,因其低碳、节能、产生垃圾量少,客观上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是为公益;同时因其不食用动物制品,客观上使动物免于杀害或虐待,是为慈善。

    慈善我不能肯定自己是理解的,可能指的是完全的无偿的给予。公益这个概念我可能会了解得多一点:

    有一位叫李南心的公益人,(新浪微博@李南心)我从豆瓣到微博,观察了她好几年,已经成为我非常赞同和信任的公益人。

    这里稍微总结一下她和她的伙伴们的看法里,我认为最重要的两点认识:

    1、公益是一种服务。
    目前大多数民众对公益的理解,还停留在“奉献,牺牲”上。少部分人认识到为什么公益组织要抽取管理费,是“因为公益人也要吃饭”。这也是错误的。
    我们买手机不是因为造手机的工人要吃饭。而是因为公益机构提供了满足人们参与公益这一需求的服务。什么时候人们认可了这一点,公益得以良性循环的春天就来了。
    如果公益成为市场化有竞争的企业运作。企业在充分竞争下,总能渐渐完美地细分需求,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最有创造力和活力。(我猜想这一点可能会引起争论,欢迎)

    2、公益需要专业。
    比如前些时候湖南某媒体弄了一个公益超市,把受助儿童陈列在展厅里,认捐群众挑选自己想捐助的对象直接付钱。这个媒体非常得意,认为这种运足非常透明,所以效果非常好,一场就收到140万“善款”。
    实际上,首先它并不透明,这些小孩虽然在场,他们未见得能监督收到了多少钱,钱去了哪。
    其次,即使这些钱全都到了这些儿童的手中,他们未见得能遵照捐助人本身的意愿花钱。因为他们之间缺乏一个第三方机构的沟通。
    第三点也可能是特别重要的一点:这样陈列贫困儿童,被拍照被曝光被上电视,给这些儿童很可能造成了不可预测和不可逆转的伤害。我有个朋友中学时罹患癌症,学校为她发起募捐。幸运的是她的家境没有那么无奈,所以她尽快转学了。
    这很明显是不专业造成的。媒体和公益是不同的服务机构,跨专业行不通。

    慈善更多是施予性质的,而公益则更多是共建性质的。慈善的主体是有资源的个人或团体,其内在的慈悲诱发外在的善举。主要模式是有资源的一方向资源匮乏的一方提供帮助,很多时候是以资源单方向流动转移的形式完成的。提供资源的一方无形中成为了主导者,在互动形式和心理定位上与受助方是不平等的。公益可以包括慈善,但是字面上公益可以理解为建立有公众利益的事业,强调的是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即使有主导者,主导者本身也是受益人群的一部分,不再是单方面地施予。因此所有参与方都平等地参与共建。资源不再是单方向流动转移,而是所有参与者共同创造、建设。因慈而善,为公行益。“公益与慈善的区别还在于,慈善自古就有,而公益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强调公民参与社会的自我治理。"

    公益和慈善从善恶哲学上看,伦理溯源并不相同,行为上也有很大区别,属于典型的本来不是一码事因为涉及的社会事务混杂在一起反而分不清楚的事例。不过似乎在国外,这两者之间也不做啥区分——因为好像没有必要。但在当下的中国,公众能看到的往往是慈善,而不是公益,中国的历史上不是没有公益行为,也都被慈善的光环掩盖,于是就整个被归到好人好事,乐善好施等等加了道德帽子的行为范畴里去了。故而,厘清这两者的概念忽然在现下具有了现实意义,甚至对这两个概念的困惑,成了公益事业发展的一大阻碍。因为如果公众理解还停留在”富裕的东西拿出来给缺乏的人,事情就能变好“这样的层面的时候,公益是没有生命力的。我们在区分这两者语义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倒觉得不妨从实践层面区分,因为这里几乎不存在太多不容易区分的情况。比如富豪捐赠资产,毫无争议那是慈善,为环保鼓与呼的环保倡导者,当然是做公益的。看到灾害就捐款给灾民的,是慈善,像我们这样,通过解决灾害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推动救灾效率的,就是做公益的。或者简单概括,因为慈悲心、同情心、爱、救赎、信仰之类的感性因素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的,是慈善,努力从工具和方法上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的,是公益。后者其实是一份工作,和教师、医生、律师、记者等等工作基本属性甚至工作内容都一样的工作。它可以和道德没有关系。认为从事公益行业的工作是出于奉献精神而不需要给他和同等劳动强度工作一致的薪酬,就是一种完全错误的印象和看法。

    只是可惜政府某些部门现在也在这个问题上打马虎眼,努力以慈善一个概念去管理公益和慈善事务,只想让民间多拿出资源,而轻谈怎么把资源用得更好,虽然他们现在更想让民间做的是后者。

    有一条信息可能现在都还在各大QQ群、论坛上转,内容大概为某位先生要捐助助听器,有聋儿可免费登记领取。

    南都公益周刊在2012年末的时候,就做了一篇文章来跟进这件事。结果发现,这批助听器是比较便宜的那种老人助听器,不适用于聋儿,长期依赖使用反而有害。

    这位先生当然是一位很好心的慈善家,他愿意出钱来帮助聋儿,只是没有寻找到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结果草草执行下去,未能帮到聋儿,钱也浪费掉了。

    这是慈善,不是公益。

    另一个例子,广州在2011年左右,政府提出要进行“光亮工程”,大概方案为加强一些标志性建筑物的夜灯,让城市更漂亮。

    这个方案遭到了民众的反对。第一位用行动表达强烈反对的人,是我的一位朋友,他剃了光头,并发出“光头照亮广州”的活动,以此呼吁节能省电,不要浪费能源在面子工程上。

    此后的一段时间内,陆续有人剃了光头,包括女生,来表达抗议。后来还有学生以市民身份请求查核此工程的预算等。

    最终这个工程未能如原计划执行。

    你看,这不属于慈善,和捐钱没有半毛钱关系,但这是公益。

    中文通常语境中的公益,一般是指官方(政府)或者个人发起的非谋利目的、针对大众利益(public interest)的行为,并没有一个很好的普适的英文单词对应。

    在新华词典中,公益被解释为:
    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热心~

    在继续探讨公益和慈善的区别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国际社会上较为通行的几个相关定义: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非盈利组织,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或团体,它的目标通常是支持或处理个人关心或者公众关注的议题或事件,因此其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从艺术、慈善、教育、政治、公共政策、宗教、学术、环保等,分别担任起弥补社会需求与政府供给间的落差。
    Charity Organization: 慈善组织,是NPO的一种,与其他NPO不同的是它专注于philanthropy (对于人类的爱)与社会良化(social well-being)。
    还有一个概念是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非政府组织,NGO是一类不属于任何政府、不由任何国家建立的组织,不属于政府的机构。第一个NGO是联合国。
    非政府组织这个词语经常用于国际组织上。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是的,我相信你一定晕了),特地用power point画了一个图:

    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类,这两者与非政府组织都有所重叠。具体的分界线在哪,估计也没有人能说清楚。

    从中文常用语境而言,“公益”一词和国际上的“慈善组织”的职责范围较为接近。

    举一个例子,我和隔壁老王,每天搓麻将不亦乐乎,成立了一个麻将协会,目的是促进本楼麻将的发展,还去注册了,如果我们规定麻将赢来的钱都用来买新的桌椅(桌椅归属于协会而非我们个人),宣传麻将的好处,但我们俩谁也不从中牟利,而且也保证这个协会的利润永远不会分给个人而是始终用于组织的目标,那么这个麻将协会就是非盈利组织。
    如果买的桌椅不仅仅是我俩打麻将用,后来协会赢钱多了,我们还负责给小区其他热爱麻将的提供桌椅,甚至给隔壁小学送免费桌椅,那么龙飞虎小区麻将协会就变成了慈善组织。
    由于毫无政府背景,我们当然可以称呼自己为非政府组织,但是由于小区的范围太小,所以一般不这么叫。等我们发展壮大,吸收了广场舞大妈势力,渗透海内外,变成“xx国际麻将协会”,某一天见到奥观海,我们称呼自己为“非政府组织”也就理所当然。

    但是具体在各国,又会产生各种“变异”,以和我们文化上较为相近的台湾为例,
    “非营利团体”则为“非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依法立案之民间团体。”
    中华民国《公益劝募条例》 第二条定义“公益”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台湾的“公益”行为就是指慈善行为,但是他们把非盈利团体缩小化为“慈善行为”。

    新华字典对于慈善的定义是:
    慈善 : 仁慈善良: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私人或社团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宗教观念,对贫困者或灾民进行金钱、实物捐助的社会救济活动。慈善事业对接济贫困、提倡互助互爱、维护社会稳定起一定作用,现成为社会救济和福利事业的组成部分。

    可见汉语的慈善事业是物资捐助。这应当属于慈善组织的行为的一种。

    综上,公益和慈善,都是伴随慈善组织(charity organization)而使用,所以具体上,并没有太大区别。
    最后要吐槽一下,此次圆桌谈论,本身的名字都算不上精准,也可以从中看出国内相关行业的困境。
    非營利機構
    Charitable organization
    非政府组织
    慈善事业解释和意思—词语

  4. 李笑说道:

    中国达人秀冠军刘伟,用脚弹钢琴的那位大牛给我上过关于“慈善”和“公益”的一课。我去采访,聊到他做的一个“拥抱基金”,我说挺佩服你,不仅用亲身经历鼓励大家,还做慈善。他纠正我,说“这个是公益,不是慈善”,后来的话大意是,慈善有“施舍”的成分,觉得一方是高高在上的;“公益”是每个人都能做,是个可以互相帮助的好习惯。想来很有道理,慈善好像是要有一定基础的,而且总让人觉得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过;但公益可以细水长流,平时都可以做,举手之劳就能带来改变。

    简单来说,“Charity(慈善机构/慈善)”是普通法/英美法(common law)上使用的概念;而在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一个具有慈善性质或以慈善为目的的机构,往往在根本上是为公共利益(public benefit)——也即为了让足够多的人受益——而设立并运作的。这也正是慈善机构与其他并非为了慈善目的而设的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区别所在,后者最典型的例子便是像各类协会、联合会那样为其成员(members)服务的互益型(mutual-benefit)组织。而“公益”或“公益法人”这样的概念则多见于大陆法系(civil law)国家和地区与非营利组织相关的法律。

    可以说,普通法系下的“慈善”与大陆法系下的“公益”这两个概念所指向的领域是高度相似的,即便在组织类型等方面会有些许差别。

    NGOer经常用到这两个词,也经常讨论起这个其实有点没头没脑的问题……不清楚“慈善”与“公益”的中文诞生语境,但如就英文直译,前者是philanthropy/charity,后者是public wellfare云云,前者背景是宗教情怀,后者背景是公/民社会、现代市场经济云云。至于二者为何变成大家常说的传统VS现代,好像故事就很长了。
    推荐Dan Pallotta的ted:Dan Pallotta: The way we think about charity is dead wrong
    用他的话说,现代philanthropy就是a market for love,而传统慈善中,驱动机制不是market,而主要是religion。
    P.S. 突然想起philanthropy与charity到底什么意思,根据New Oxford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二者词源如下:
    Philanthropy:early 17th cent.: via late Latin from Greek philanthrōpia, from philanthrōpos ‘man-loving’ (see philanthrope).

    Charity:late Old English (in the sense ‘Christian love of one’s fellows’): from Old French charite, from Latin caritas, from carus ‘dear’.
    如DP所说,确实都带有基督教背景。
    另外,最近刚看记录片Why Poverty(为什么贫穷? Why Poverty?(豆瓣)),里面也提及了宗教与慈善起源的关系,对古代为了救赎而慈善乃至因为慈善而贫穷的逻辑做了有趣的描述。

    1.公益:分为公领域和私领域
    公领域是相对于一人私而言(公共利益)
    私领域是民间行为捐助(慈善公益)
    2.慈善:慈悲行为驱动下的善举
    3.公益包括慈善

    慈善的行为,是有善良之心的人愿意去做的,它发自人性中本质的同情,它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它永远是值得被称赞的。而公益不同,公益是现代社会的概念。现代社会有基本的价值观,比如平等,公正,正义。公益与慈善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点:

    第一,慈善是单向的给予,是有能力的人对弱势的给予,弱势是单纯的接受者;公益中,强势和弱势是可以转换的,公益不是弱势者要什么就给什么。公益强调赋权。公益中我们思考,弱势的人真的弱势吗?他们弱势在哪里?弱势者是有自主性的人。

    第二,慈善的工作是缓解当下痛苦,一般不会去问他们为什么痛苦?为什么是他们痛苦?他们以后还会痛苦吗?谁造成了他们的痛苦?而公益涉及背后的社会原因,是有方向的。比如支教,不能只是可怜孩子,而应该有问题意识,认识到他们是不公正制度的受害者,而你能怎样改变现状。

    第三,慈善可以是个人行为、组织行为,无所谓对错;而公益更注重社会规则,需要用组织化的方式去做。(梁晓燕)

    文字本质是一种符号。“公益”和“慈善”是两个语义未明的符号,意思是在社会范围内,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公益”和“慈善”分别指代什么。

    像“书本”这样的文字符号,有物理层面上的存在,我们马上可以想到是:
    记录,分析,总结,整理的工具;讨论并解释知识,有图片的和没图片的;硬皮的,软装订的,护封的,没护封的;有前言,简介,目录,索引;用于人类大脑的启示,理解,改进,加强和教育;通过视觉实现,有时也用触觉。
    ——摘自《三傻大闹宝莱坞》

    也有像”经济“这样的文字符号,虽无物理存在,但也有约定俗成的定义:
    是指一定范围(国家、区域)内,组织一切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活动与关系的系统之总称。
    ——摘自维基百科

    但“公益”和“慈善”并不是那么容易定义的文字。

    ”慈善“的定义,相比”公益“的定义清楚:
    慈善:
    是一种善良意愿的社会活动,关系“施予者”和“受施者”。

    而公益字面上的定义是:公共利益。显然并不符合题主对公益的理解,题主在问题中对公益的理解我想应该是更接近:符合公共利益的社会活动。但也可能会有人认为是:基于需求的社会服务等。定义无对错,但要取得广泛认同才有效。就像用“小姐”定义妓女,在100年前是无效定义。

    在当前社会对这个两个名词的使用中,大部分的情况下公益可以等同于慈善,少部分情况下,“公益”的适用对象要比“慈善”要广,“慈善”更多是适用于人的活动(但也有人认为“放生”也是慈善行动)。即使是公益慈善行业中,亦没有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定义。

    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厘清”公益“和”慈善“的定义,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可能题主会认为我在废话,不过意义分析乃思考方法的起点。即使在知乎,由于对概念的不同理解而引起的争论比比皆是,这现象在涉及“平等”“权利”“民主”等词汇的问题中经常出现。

  5. 徐医者说道:

    在贵州一个边远县的乡政府里,我见过一位身体强壮的中年人,男性。当时,他背着一背兜坐在台阶上。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要救济粮。我说你身体这么好,不可以自己想点办法吗?他说,反正共产党不会让人饿死!对这个人的情况,我没作进一步了解,但他的话,确实让我大吃一惊!

    也是在这个县的一个村,一位村民,太懒,老婆跑了,结果越发懒了。他的房子顶上光,只剩后屋檐是好的。后檐靠山,他在后檐接山处搭了点遮雨的东西,在下面的檐沟上搭上木板当床。他和几个孩子就在上面睡觉。

    我去见他时,他和几个孩子正躺在上面睡觉。又脏又烂的棉絮,散发出阵阵恶臭。他扭头还朝我笑了笑,却不答我的问话。乡村干部给我说,他家分有田土,却荒着不种。看着他们没吃的了,还得送点救济来,要真饿死了,就是大事。

    这是我在农村曾经亲历的两个例子。

    在我家楼下的过街天桥上,总有乞讨者,有残疾的,也有装成学生模样的,还有用粉笔在地上写字,自称家中遭了大难请求资助,或者遭窃要点路费的。有善心好施者路过,也会投下一点钱。

    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有救助制度和救助机制,包括民间的慈善救助行为。社会确实有弱者和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需要救助的人。

    但是,阳光雨露,既会给水田里的禾苗提供生长条件,也会给稗子等杂草提供生长条件。

    救助制度和机制,既让大批人得到了好的生存条件,让穷困的儿童得以较好成长,甚至由弱者成为强者,成为回报社会者,成为施救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培育不劳而获者,不思进取者,甚至有人还会利用这一制度来谋利。

    在一定程度上,对不劳而获者、不思进取者的培育,或者为谋利者提供了机会,这和救助行为有关,如果说有什么不利,这就是不利。但是不宜过重地看待这一点。如果完全拒绝救助,可能有些人会因此绝望而早日奋起,但更多的人会因此而难以改变命运,生活在艰难境地,甚至死亡。

    饥饿和生活困顿下的人很难有尊严,这看看问题下图片中几个孩子的面容就知道了。也许孩子们现在或者日后长大了看到这些照片,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有影响。而且这一仪式中对“冰雪皇后”字样的突出,有广告昭示的作用。但还是不宜太苛求,毕竟善行客观上成立。如何在方式上再讲究些,只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自然界,不会觅食的弱者,会被消灭掉。在人类社会,因为救助,则基本不会。这应当是人类社会才会有的一个文明特征。

    人类社会,需要救助制度和机制,尽管也有负作用,但决不能成为取消的理由。他只应当是一种提示,提示社会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和机制,尽最大可能降低其不利的一面。若干探索表明,这很难,再难也应努力,毕竟这是为了我们的同类。

    因为不言自明的原因,关于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我们都没有什么经验。我先说说我个人的一点经历:2009年春节后,我因为与单位有一点小误会,不开心了,决定从万科辞职,单位苦留。当时,万科在四川绵竹遵道镇投了一个亿赈灾,人道主义救助之外,还重建了幼儿园、镇政府、镇医院和学校这四个公共设施。我去遵道,身份是《万科周刊》主笔,任务是写一本关于遵道重建的专刊。
    总之,满怀着对农村的好奇及对万科的恶意,我就去了。为此,我做了几个个案专访、比对了学校运营成本于灾前和灾后的变化、学生因为村小裁撤集中于镇中心校上学吃午饭和校车通勤的费用增加,最后,还做了一个村民小组的收入调查。……关于遵道的调查,对细节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去看我的博客(天涯博客肉铺里面有个遵道肉栏目)或找万科周刊2009年4月刊还是5月刊。篇幅所限,我这里直接说结论:
    1、任何外部救助,对相对封闭的社会小生态都有破坏作用。所以,给钱是最好的,因为这是把资源分配的自主权以货币的形式交给了受助对象本人;给物次之;援建项目最差。
    2、如果非要给物,给食物最好,但要心怀节制。土豆都吃不饱的地方,你猪肉炖粉条管够造,心理伤害太大了。
    3、援建项目,不仅产生运营成本,且强迫升级了相关配套及原住民心理预期,必然导致生活成本的提高。这对当地脆弱的经济生态,可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所以,一定要配套对最贫困者的现金补助。

    男生和女生都是。

    有些女生特别喜欢在她面前秀新衣服新手机什么的,还逼迫她夸奖自己。。听起来很狗血,但是这些往往都是打着友谊的幌子在进行。硬是要摆出自己比她有点钱就高她一等的样子。对这样的人我是非常非常看不惯,经常在她被这样暗地挤兑后帮她出言反驳。结果她自己太不争气,一副迎春的性格,只想息事宁人。结果被两个恶女生欺负到大学毕业才脱离苦海。
    作为贫困被救助对象,必须做道德上的完人,这点让人非常讨厌。厦门的夜很美,但是她不敢跟我一起去玩,虽然只是去凑凑热闹,她也怕担上夜不归宿的坏名。

    男生的欺负方式就是随意的表白。
    至少我是这么看的。有些男生未必是对她真心。只是觉得她性格文静好说话。带着调戏和恩赐似的像她表白。以她的性格,也只能说一堆车咕噜话。然后男生就转向另一个自以为很好得手的女生。
    紧紧因为她申请叻贫困补助,就仿佛是一个便宜的女子?那些男生是什么逻辑呢。当然也不乏真心爱护她的一个男生,坚持叻四年也只是默默的帮她做一些事情。只是她怕谈恋爱的会坏掉纯洁的名声。不了了之。

    一直觉得“慈善”是一种被过誉的美德
    因为举手投足间都出于优越感
    同情便不可能感同身受
    帮助永远不该是施舍。
    真是为接受救助的人捏一把汗。
    我所在的行业是听力行业,经常接触一些听障群体,由于现在科技的发展,现在很多听力不好的人通过佩戴助听器或者严重的做人工耳蜗手术是可以听见声音,并且开口说话的。对于听力损失不严重的患者来说,佩戴助听器就可以,而且价格还可以接受,目前市场上最贵的价格不超过五万,普通的两三万就已经不错了。但是对于一些听力损失很严重的人来说,就要采取植入人工耳蜗手术的措施了,通常植入手术费用大概是在15万到25万不等(现在国产的10万可以做了),同时还有很多后期的费用,如果生活在农村,这个费用还是有点困难的。于是我们国家在过去的几年出台了一个免费的救助政策,免费为7岁以下的儿童(语言的最佳康复时间是在7岁以下)植入人工耳蜗手术和免一年的康复费用。这是很大的支持。当然,这个政策很好,帮助了很多家庭困难的人,可是呢,可是呢,有些家庭不是那么困难的人,觉得是免费的,就为了申请这个项目一直等了两年(为什么是两年,申请的人实在太多,筛选过程你懂得),等到一直到错过了最佳康复时间,而此时,孩子因为听力障碍导致语言不太好,最终影响交流,不能与同龄孩子同步学习,孩子的时间可是最宝贵啊,错过了可就是耽误一辈子的事情啊!我实在不理解这些家长是怎么想的,每当遇到这样的家长我就想咆哮啊!!
    好了,咆哮完了,我想说,不是说有的慈善都是好的,只有合理的帮助才好,比如上面的这个例子,国家可以报销一定比例,剩下的让家长去努力,尽量让那些想占便宜的人不再那么想占便宜。

    社会公平才是真正的善,社会主义应以劳动权和报酬的公平为基础,其次才是对弱者的照顾,现在的慈善有些是名利场.有些是欺骗,有些华而不实,有些是权利游戏,最表现出伪善的是[以身饲虎]的教育和宁可同死的道德.善有阶级,社会,历史的性质,而无普适意义,因不明白这一点,有些善走向了反面_变成了恶.我认为很多的所谓弱者,本身是社会和历史的产物,只能通过社会改革才能解决,包括思想教育_让其意识到自己的社会,历史使命. 善者,好也,人对好,坏有统一标准吗?要用社会主义社会的需要来定慈善的意义.而现在对慈善的定义是五里云雾,百家争鸣而已。

  6. 撩妹专业在读研究生说道:

    对以助其自立为目的的救助,政府援助是最差的。我认为这种救助只会养成其懒惰的恶习。
    原因是政府太强大,被援助者接受救助后,会想到:政府已经知道我的情况了,那只以后我出了事,都有政府管着。
    最好的援助是私人对私人,这样做不仅仅是减少中间环节,让更多的善款到达需要救助的人手里。更重要的是,我之所以帮你,只因你我偶然相遇,碰巧我能提供一点帮助,其实我也是普通人,所以你不能一直依靠我,你要自立,你也一定可以自立,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
    写到这里极度厌恶陈光标这类大善人。

    在读学生,没捐过很多钱,在微公益上或者给开源作者捐过几次为数不多的钱。但我相信,如果有一天,当我经济宽裕的时候,我愿意去做一些非公益服务和捐助。
    慈善是一种信仰,但是不该必须要求别人的一件事。
    社会阅历不是很多,出去旅游的时候,碰到不发达的地方,经常看到小孩子缠着你要钱,态度非常不好。导游讲,是被游客惯出来的,很多小孩不去上学,专门四处晃荡要钱。
    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很多,希望我们能有更好的救助机制,鼓励人勤劳努力,而不是一味的给予,助长他们的懒惰。

    慈善救助有的项目有专门的援助对象的,有一些援助大病患者的慈善,就专门针对性的援助某一类疾病人群。近期有一专门援助白血病患者的项目,你不是白血病人群你就不能参加的。

    草莽不英雄 共产主义接班人
    送人一斗米是恩人,送人一担米就是仇人了。所谓,恩生于害,害生于恩。祸福相依吧。公益这块真正需要注重的如何帮助弱势群体找到属于自己的力量,而不是让他们依靠外界的力量。

    当初年少无知,常常不知天高地厚大放厥词,看着中国的公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而越是在公益中成长,离它越近,越觉得自己浅薄。任何一个问题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导致问题的原因也错综复杂。我想了很久,还是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自己修为太浅。
    不敢言,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社会对公益误解太多,我恐怕自己的话不小心被断章取义。

    目前零散的一点感受,同题主分享:
    技能的专业性
    公益这一行是“用生命影响生命”的工作,是有情怀的工作;但是并不是只要有情怀就能做好这一行。相反,正因为公益这一行影响的是生命,是人心,就需要从业者有更强的责任感和更好的专业性。
    但是在我看来,现有的状况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从业者非相关专业出身,缺少基本专业技能,赶鸭子上架,边做边学(任何行业都需要不断学习进步,此处强调的是对于从零开始做人心的工作的担忧);另一方面,当从业者想学习的时候,似乎并不是有系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时代性的资料/教材/课程提供。
    管理的专业性
    公益机构大多草根,还挣扎在温饱线上,活命是第一位的,可能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完善机构的管理,或者考虑科学的管理方式。说的难听点,就是草台班子。
    初创之时,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彼此之间目的单纯,一心干活,不计回报,领导者也不需要怎么管理,反正大家满足于团队内部和谐友爱的氛围就是了,有爱有就一切;但当团队走的越来越远,团队成员越来越多,成分越来越复杂,还有很多我总结不出来的原因,可能人情就不是总能很好的解决问题了。此时,领导者需要逐渐接受现实,适时调整管理策略。
    不完善不科学的管理方式,带来的后果就是工作效率的底下。
    工作人员素质
    不管怎么说,现在一线公益从业者中很大一部分是二本、三本甚至专科院校的学生。当然投身这个行业的人,都是很善良很有爱,大多数都是很有社会责任感有情怀的人。
    公益行业经久不衰的一个话题是薪酬。公益人收入过低应该提高是业内共识。但是有时候我也会想,公益行业在哪里都不是一个高端高薪的行业吧。我还没有看到业内真正的低薪到底有多低,目前我看到的都是业内待遇还不错的机构,他们给员工的待遇水平我认为是有提升空间但也没有低到离谱,基本同创造的价值是相匹配的。
    除了关注涨薪的问题,公益行业也应该关注自身创造价值的能力,关注自己的工作效率,关注自己的投入产出比。——这也是对我自己的反思。
    人员流动性高
    人员流动性高并不是大问题。问题在于如何应对。四大的人员流动性也高,但是人家有完善的运作流程和强大的培训系统做支撑,横竖每一个员工都是一颗螺丝钉,走掉一个再找一个,训练一下就能正常运转。
    公益机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它不能搞人海战术(也或者还是因为行业“不成熟”?),一个人负责一整个项目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真正的“一个人要活成一支队伍”:p 再加上做公益项目往往没有很死板的流程给你,受工作人员个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影响很大;因此,公益机构流失一名员工,往往导致一整个项目的“地震”。如果交接工作又没有做好,可能意味着整个项目的从零开始。
    不从受众需求出发的公益项目都是耍流氓
    我是一个推崇需求为本的人(感谢我的第一任督导><),我们为我们的受众/案主/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当然要先考虑人家是不是真的需要。小学生扶老奶奶过马路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
    大多数公益项目都还是很好的。只是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因素。这里大学生和社会公益人又有些不同。
    大学生:大学生做公益的思路常常是“我想做一件什么事”,做公益(锻炼自己、满足自己等)就是大学生的需求,因而有时候会忽略受众的需求。
    社会公益:社会公益团体,因为缺钱嘛,思考问题的方式常常是“我做什么事能够申请到这笔资金”“资方希望我做什么事”“我的机构有能力做什么事”。一不小心,服务对象排在了资方和机构自身之后。
    当然,还是想说,以我目前看到的一丢丢公益项目来说,不管是大学生还是社会公益机构,大多数公益项目都是符合受众需求的好项目,以上所说只是偶尔出现的不和谐因素。
    钱的问题
    1)钱在谁手里?该给谁不该给谁?钱的流向引导着行业的发展方向,那么该如何引导,(宏观上)如何花钱?
    2)很多公益机构没钱,不能完全赖社会环境差没人给你钱,而是应该反思自己,现在公益行业里面不缺钱,为什么你争取不到?很多基金会有好项目却找不到靠谱的机构来做,或者说第一年把钱给你了你没有把事情做好,以后还敢把钱给你吗?
    封闭圈子内的自嗨
    身处这个行业之内,朋友圈子总不乏各种众筹、募捐,互联网让众筹和募捐变得容易,各种众筹网站、各种公益平台都方便易用。什么时候你有一个想法,都可以发起一项众筹或是募捐,然后分享到朋友圈,圈内人大家相互转一转,刷一刷屏。
    但是仔细看看,真正捐款的人,总还是那些老面孔,总还是以圈内人居多。公益人已经很辛苦的工作在穷乡僻壤的一线,已经舍家撇业投身这个没有钱途的行业,回头做个公益项目,还全是自掏腰包?
    我说不上来有什么问题,是什么原因,但是这让我不爽。圈子里面的众筹,我很少捐钱,因为我觉得我在这个行业内的价值不在于此。
    简单总结一下,自勉: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提升专业技能和自身(机构和个人)的水平
    踏实做事,需求为本,时刻谨记
    不要自嗨!走出去!自己做好事也要引导更多的人做好事!公益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一定要求每个人都去山沟沟里支教上一年半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总可以吧?
    对不起我是个话唠,一边说着不敢答一边大言不惭地叨逼了这么多。谢谢题主邀请,给了我一个梳理自己的观察和思考的机会,给了我一个寻找同道中人共同探讨学习的机会。以上所说,有片面、偏激、政治不正确或者三观不正确的地方,请原谅。
    想对圈外人说,公益行业确实不成熟不完善,但是我看到的这个行业里面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在非常努力地学习和做事,每个人都希望,靠大家的努力,让这个行业一点点变好;当行业里面出现了老鼠屎,大家也都深恶痛绝人人喊打;所以希望对这个行业有或多或少的了解的人,能够客观的评价这个行业。有问题,我们一起探讨,而不是有问题就一棍子打死。

    其实不光中国,哪个国的弊端都很多。但中国目前面临最大的问题还是缺人才,缺真正能干的人才,无论是上层的管理人才还是下面做事的人。人才缺乏的根源出在教育系统,我们现行的教育系统就没法培养出足够多从事社会服务的人才。自己的专业性一塌糊涂,还想要得到社会尊重和理解,不如先问自己配不配得上。

    公益组织的管理者不是公益相关领域科班出身很正常,但一定要是有相关社会经验的,要对自己组织所从事的行业有深入了解,否则就不适合做 CEO 这类的职位,哪怕是最大的出资方。而中国的现状是,一部分组织创办人是头脑发热开始的,并且多少有点拒绝学习的习气,造成了不少的资源浪费。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社会上也没有足够的资源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条件,相关的培训学程太少了,想学无门。

    社会公益从业者除了环保、动保这类偏理工的方向,很大一部分要与弱势群体打交道,解决贫困、家暴、灾害等等社会问题。最直接相关的大学科系自然是「社会工作」,其次也有「公共政策」、「公共管理」等等,但这些专业在国内鲜有人问津,学出来也多半去考了公务员,并没有什么人毕业之后从事社会公益工作。

    这其中原因很多,第一是学校老师就不怎么懂,大陆社会工作教育的老师自己也多半是社会学、法律等方面的出身,自己一方面缺乏社工的专业培训,另一方面缺乏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就算再怎么负责想教好学生,也被自己的客观能力所限制。这样来上课讲的东西自己一知半解,并且没有通过自己的实践进行理解,也无从谈起指导实习、给学生提供社会资源等等的内容。这样的老师教出来的学生,恐怕是难以担起重任的。

    第二是社会就业情况的严峻,很多学生出国学了社工,到了欧美学成归来,发现回国只能拿着四五千块的月薪,昂贵的学费可能一辈子都没法回本,这种事拒绝了很多专业人士的入行选择。缺乏专业人士的领导,自然开不出足够吸引人的工资。而且大多数社工系的毕业生,可能工作能力也就值四五千块,我不可能给你一个海龟开出破格的工资,这也拉低了优秀海龟回国工作的可能。这不像商业界,回国也可以混的风生水起,谁愿意放弃国外的环境,到国内走「公益」这个行走在社会阴暗面,还挣不到钱的独木桥?

    综上所述,管理人才不接地气,对行业缺乏了解,组织管理混乱。教育系统能力有限,培养不出足够的人才。该做事的年轻人专业水平低,社会就业环境严峻,无法吸引国外专业人才。这是个死循环,短期内无法解决。

    至于解决方法,可以借鉴其他亚洲国家的经验。西天取经是绕不开的路,先从教育系统入手,让在国外有经验,拿到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愿意回国到机构工作或者任教。富有经验的大学教授一方面可以培养新一代的学生,另一方面可以充当公益组织和政府的智囊,这些内容也是国外教育体系中包含的内容,只要这个人不太水,应该都接受了足够的训练。教育系统好了,就提供了足够的新鲜血液,也可以通过各种培训班、咨询服务等让公益组织更加专业。整体大环境的改变,收入增加,人才越来越多,问题得到解决。

    可是,等我在国外拿到 PhD,又为什么要回国陷入中国现在一片泥淖的学术体系里呢?何况是社会阴暗面的研究,讲真话分分钟面临着各种危险。只是因为忧国忧民,热爱祖国?我爱这片土地,可是这个国家爱我吗?

    在人的问题解决之後,才能真正去谈诸如「社会公众认知」、「公部门挟持公益组织」、「立法与行政的矛盾」、「公益行为伦理的探讨」这些弊端。

  7. 衣服说道:

    比如:
    1、“带着私心做公益就不算是真公益。”
    2、“捐助型的公益,捐助者和受助者的身份地位心理应该是平等的。”

    客观上捐助者和受助者的地位就是不平等的,如果能接受这种不平等、这种私心,才会有更多人愿意参与进来。

    没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公益始终是小众的。洁癖就是公益之害。

    ps:
    只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公益活动,受助者才有了选择权,才有条件去选择其中那些平等的公益。

    已过青春年少 总有些期待 总有些梦想
    这世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公益应给人们带来的是一种努力的向好的方面发展的心态,而不是单纯的帮助,否则明天他们还是会轻易的倒下,再不肯起来前行!就像草原上的角马们一样!

    呵呵,怒答。
    无论什么事业,都需要人去完成,而公益事业,更需要志愿者去完成。
    本人公益主动被动参加多年,活动和比赛都不少,因此我接触不少志愿者,同时我也是志愿者之一。很开心,居然有人关心起可伶的中国志愿者,因此不请自来。
    我说太大太宽也说不不了是什么,就说说我前几年参与的12冬吧。

    1,那么我们是不是需要志愿者接受专业的培训?需要,一些特定岗位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胜任的。(看照片自行脑补)
    2不知道其他类型的公益人是否遇见过形式化或并不完善的公益?有,这个是中国特色。
    3.我们还应该做哪些事情进行完善?感觉看过程麻烦,直接看 3结论与建议
    4,感谢你的提问,让更多人去关注公益,关注志愿者。
    5.其实感觉你的标题和你的问题不符,目测你的侧重点是问志愿者。

    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志愿者激励管理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指导教师:张颖
    摘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探讨了志愿者的涵义、特征,并进一步分析了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心理期待及阻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十二冬志愿者的激励管理的解决对策,并从法律、政府、财政税收、媒体宣传及监督等层面给与相应建议,以期促进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
    关键词:十二届冬运会 志愿者 激励管理
    Research on Volunteer of Motivation Management of the Twelfth National Winter Games
    Major: Public Management
    Teacher’s name: Zhang Ying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mean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volunteers, and analyze the psychological expectation and constraint factors of the volunteers’ participation in the volunteer service through literature, interview and logical analysis. On the basis of this, the paper proposes the solution countermeasures of the motivation management of the volunteers of the Twelfth National Winter Games, and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legal, government, financial tax, media promotion and supervision etc.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Twelfth National Winter Games held successfully.
    Keywords: the Twelfth National Winter Games, Volunteer, Motivation Management
    前言
    大型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志愿者的有效服务,然而在志愿者的管理过程中如何调动其积极性,不断激发其工作热情,减少其消极怠工,防止其突然离岗,一直是赛事组织管理者关注的问题。
    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由吉林省承办,分为长春、吉林两大赛区,比赛共设滑雪、滑冰、冬季两项、冰球、冰壶5个大项、12个分项、105个小项。赛会期间,参赛代表团预计将达到40个,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及新闻记者等将超过4000人,其中运动员近1400人。这样大型体育赛事要成功有序的举办,志愿者的服务是关键所在。在十二冬志愿者招募选拔阶段,有3000余人报名参与志愿者工作,志愿者部共分四个小组,经过面试初选,确定了1500人参加志愿者培训,并在今年9月和10月分别通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多方面的测验,完成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志愿者选拔考核,目前已有800余人注册成为志愿者。本次十二冬会的志愿者是来自吉林、长春两市十余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11月份已有部分志愿者提前上岗,参与组委会办公室、市场开发部、宣传部、大型活动部、志愿者部、安保部等多项工作中。由此可见,志愿者是十二冬不可或缺一部分,做好志愿者的激励管理对于赛事的成功举办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文献资料法,查阅大量有关体育赛事志愿者管理的文献资料,并对所获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从而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保证。
    1.2 访谈法
    谈访吉林体育学院十二冬组委会的相关人员,收集有关十二冬管理志愿者实际运作方面的资料,并对赛事期间志愿者管理者的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访谈十二冬和广东亚运会的志愿者,为确保本论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供了保障。
    1.3 逻辑分析法
    通过收集来的资料,对我国此类大型体育赛事志愿者激励的情况进行逻辑上总结和分析,为本论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2 结果与分析
    2.1 志愿者的涵义及特征
    志愿者(英文Volunteer)联合国将其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 。志愿者具有以下特征:
    自愿性。虽然目前一些志愿者的服务活动是由政府和单位组织发动,一些志愿者的自觉意识还不是很明显,但随着志愿活动的进一步规范化,自愿性应被看作是分析志愿者活动的第一个前提。
    非盈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中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志愿者所创造的价值大于等于为志愿者活动所进行的投入必要成本;另一方面志愿者个人所取得的价值小于等于自己从事本质工作所创造的价值。非盈利性保证了志愿精神的本质是奉献社会、服务社会。
    利他与利私性。志愿精神并非简单的等同于纯粹的大公无私,志愿者在做出贡献的同时也满足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是助人为乐。
    2.2 志愿者志愿服务的动机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访谈,笔者归纳总结志愿者的动机呈现出复合的多样化的特点,展现出一种以发展性动机为主导的综合性动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原因非常多样,不同志愿者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主要概括为以下四大类动机。
    2.2.1成就理想型动机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最高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志愿者认为通过体育赛事志愿服务的行为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完成自己的目标。具体有很多回报社会,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2.2.2发展学习型动机
    发展学习型动机的志愿者主要着眼于个人能力的提升与发展。志愿者认为通过体育赛事志愿服务,可以给自己一个扮演社会角色的机会,增加履历。同时赛事的管理人员给自己提供相关的培训。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增加就业机会。
    2.2.3个人交往型动机
    十二冬的志愿者是由不同的阶层、职业、年龄的成员所组成,给志愿者提供了学习、交流、展现自己的舞台,扩大了他们的生活圈,拓展了他们的社会空间,通过开展一些集体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共同参与的社会服务,有利于增加志愿者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成为朋友。
    2.2.4组织群体压力型动机
    部分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活动主要源于组织或群体的压力,这体现在组织直接的内部命令或半命令式动员上。现阶段,大学生是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高校的团组织相对比较健全,只需一个指令,学生便会成为“最积极”的志愿行动的参与者,尽管部分志愿者发现自己的思想与群体意见发生冲突,但是为了保持与群体的关系而需要遵守群体意见,最后使自己做出倾向于为群体所接受的行为。

    2.5 十二冬志愿者激励管理的具体措施
    十二冬志愿者的管理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要完成的步骤分别是:根据赛事需要制定志愿者计划、募集与筛选、组织培训、协调与人配置、遣散,其中激励则要贯穿这一阶段的始终。按照项目启动前、项目实施中、项目结束时三阶段对志愿者的进行有效的激励管理。
    2.5.1项目启动前
    首先,扩大十二冬志愿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来吸引更多的志愿者报名参加,志愿者通过互相的接触,可以培养社会责任感。其次,采取相对灵活的培训方式,培训的内容可以根据志愿者的意愿针对性地进行,以便在提高服务技能的同时更好地开发其潜能。另外可邀请有某方面特长的十二冬志愿者对其他志愿者进行培训和交流,这样不仅使志愿者获得相关知识,同时被邀请的志愿者也获得了满足感和成就感。第三,要确保对志愿者的相关安全保障机制,包括紧急情况的培训和各种保险等。最后,给与志愿者一定的物质补偿。志愿者在为赛事服务中付出一定的成本,应当对志愿者进行一些合理补助,如:保暖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项目在冬季进行,东北温度普遍在零下十几度甚至零下二十多度,为志愿者准备保暖大衣、鞋子、手套是必不可少的。由于项目结束时正值春运高峰,应为志愿者提前定票,方便其回家过年。人性化的请假制度、公平的奖惩机制也不可少。比如吉林体育学院一个措施——参加全国十二冬季运动会志愿者,当期学期成绩都90分并且可以不用上课。激励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全身心的投入。
    2.5.2项目实施中
    十二冬志愿活动的进行即项目的实施阶段,在志愿活动实施中,难以避免的艰苦和困难会让一些志愿者消极怠工,甚至退出志愿者的队伍,十二冬的管理者在这期间,要对志愿者进行真诚的感谢和鼓励,如给予会心的一笑、拍拍肩、谈谈心等简单友善可行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座谈会,让他们畅所欲言,听取其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调整优化以前的制度和行为,并促进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了解。组织者也可邀请志愿者代表参与组委会相关问题解决和商讨,给与志愿者一定的话语权。提供给优秀的志愿者管理类的职位,完成富有挑战性的任务,让志愿者获成就感,给予他们充分尊重。在服务过程中组织者可以发徽章、志愿带、志愿章等,增加其归属感。1月7号至9号,正是全国考研时间,而且志愿者基本上对是在校大学生,他们本职工作任务是学习,因此可以对志愿者采取弹性的服务时间,尽量安排好时间不让志愿者的服务时间与其私人时间相冲突,减少其志愿服务的阻碍因素。除此之外,志愿活动中志愿者之间的互相肯定和关心以及媒体的关注和正面宣传也是激励志愿者重要环节。
    2.5.3项目结束时
    在志愿活动结束前,十二冬组委会成立监督小组,监督检查——应颁发有意义的纪念品,譬如发放活动集体照片、保暖大衣、手套等,给与他们适当的补贴,如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是否发放到位。如果没有发放到位,应该及时补发,并且调查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可组织开展一些联谊活动,如滑雪、唱歌、联欢会等,让志愿者能够在除了志愿活动之外也有交流,感受彼此的喜怒哀乐。而且志愿者进行志愿活动工作结束后,想得到的是服务对象的认可和组织者的客观评价,十二冬组委会可举办志愿者表彰大会,颁发服务证书,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集体活动对志愿者进行肯定和互动,将志愿者的行为记录志愿者信息库中,并表彰表现突出的志愿者,授予优秀志愿者、志愿之星等荣誉称号,并且颁发奖状和奖品。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3.1.1志愿者展现出复杂多样的动机,同时组织对个人的控制和群体压力是影响志愿者服务行为一个重要变量。虽然众多前人研究认为志愿者的具有无偿性、无私性,但相关资料都显示,志愿者对主办方所给予的回报有所期望,特别是对有效培训和客观评价的期望。志愿者的志愿服务主要阻碍因素是服务时间与个人时间冲突及其他人不尊重,特别是组织者的不尊重。
    3.1.2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影响因素,可以分别在项目启动前、项目实施中、项目结束时三阶段,对志愿者的进行有效培训和客观评价,相对满足志愿者的合理期待,尊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行为和采用弹性服务时间,减少其阻碍因素。
    3.2 建议
    由于高校和体育赛事组委会在使用志愿者的问题上长期处在无人监管或无法可依的真空地带,激励的一些措施往往很难在现实环境下进行,对志愿者的尊重只停留下在口头和精神层面的简单初级阶段,甚至志愿者的一些基本的权益根本无法保证。要真真实实落实平时行动上,必须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入手。
    3.2.1法律法规层面
    现阶段中国尚未制定有关志愿者服务的法律法规。作为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保障,法律法规显然是必不可少的,也是长期开展志愿者活动的机制保证。在一些西方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特别是美国早在1973年就制定了《志愿服务法》。通过早日立法,不仅可强化人们内在的志愿服务意识,而且通过法律保护志愿者的一些如服务权、培训权、退出权、补贴权等基本权益,促进志愿服务的顺利长期开展。
    3.2.2行政措施层面
    政府应该给与志愿者政策上的优惠或某些便利,来激励其参与志愿服务的激情,对于特别优秀的志愿者可以适当放宽升学、就业要求等。当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感受到自我提升和自我实现并得到社会的认可时,为其持久地参与到此类大型体育赛事志愿活动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2.3财政税收层面
    完善税收制度,减少免除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部分税收,给提供志愿者就业岗位的企业减少免除部分税收,给赞助大型体育赛事的企业或者个人减少免除部分税收;建立拨款制度,给大型体育赛事志愿者进行财政拨款,成立专项基金,并派相关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如:成立奖学金、培训基金、补贴基金。
    3.2.4大众媒体层面
    扩大宣传,普及国民对志愿服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权利,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主流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形成深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宣传攻势。监测大型体育赛事,促进大型体育赛事全程的公开透明。
    3.2.5监督管理层面
    成立组建类似监理公司独立与志愿者和赛事组委会的第三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与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不得存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其职责是依据事实,客观、及时、有效地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同时负责进行监督及具体计划的跟进,保证赛事的顺利举办,保证志愿者基本权益。如:是否相关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是否有人存在挪用及克扣相关资金,是否体育赛事组织者履行招募时的承诺。如发现相关问题,其有权勒令赛事负责人限期整改。具体可组建由政府机构为主导,媒体、非盈利组织参与的监督部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深层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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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于 2015-03-12 8 条评论 感谢 分享 收藏 • 没有帮助 • 举报 • 作者保留权利
    小西儿 不能放弃挣扎/多读书
    4 人赞同
    不知道太多的情况,仅仅就我所接触的情况谈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身边接触的很多人,一开始都希望去做公益,但最终坚持下来的很少。问过一些人原因,多数回答都是看不到自己所做的有回报。我觉得这是因为之前对公益抱有太大期望造成的。你以为你去探望一下艾滋病人,临终关怀一下癌症患者就可以改变世界?这是我认为在对公益期望上的不足。
    第二点,大学生作为公益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性严重不足。很多学校都有公益组织,拿我所在的学校举例。我的学校还是很看重公益这一方面的,基本可以说每个人都自愿或被要求参加过公益活动。但有多少人有从服务对象(也就是公益对象)的需求考虑过呢?我所见到的大多数都是,想当然地,认为别人需要什么,然后在这其中挑一些我们能给的给别人,精神上或物质上。有人说,我们能让被服务被帮助的人的生活有一点点不同就行了。但是,我们如果有那份资源,那份爱心,整合资源就可以提高效益。毕竟爱心有限不该浪费,应该落实到实处。如果我们有一些关于公益的理论能得到普及,我们有专业的人带领,情况应该会不一样。
    还有些人(包括最开始的我)认为做公益就是纯粹的献爱心,不用任何回报。我真的觉得这个观点让很多有爱心的人透支了。这种回报可以是精神可以是物质,但不可以是nothing.
    个人观点

    ……………

  8. 纪小予说道:

    主要是大学生公益的弊端。
    拿我们学校青志队为例,举办的公益活动相当让人无语,比如科技馆志愿者、美术展志愿者、地铁站志愿者,实际工作无非导引、问询、售票这种举办方明明可以雇工作人员来做的事情,却很聪明圆滑的用这种方法找来免费劳动力,还讨巧地成了“为大学生培养能力,增长阅历”的机会。这些志愿者活动,和真正的公益混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混淆概念,对公益丧失兴趣。
    除此之外,motivation也是一个大问题。我相信很多学校以公益活动作为素质拓展的加分,而这个制度肯定会带来很多目的性强的人,其中不乏刷志愿累计时间的“志愿者标兵”,因为自己学院不承认个别活动加分而不愿参与的功利者,把受助者当成配角“自娱自乐”的组织领导者等等。我觉得现在看到更多的是麻木机械的趋之若鹜和形式主义,而做公益最起码的触动和初衷已经微乎其微。至少对于我来说,已经从一个热爱公益的学生,逐渐变得当再提公益时感觉不痛不痒了。
    我能想到的解决方法,一是砍掉大部分“免费劳动力”式的伪公益;二是取消这些无意义的制度,相信热爱公益的学生还是很多的,这种纯粹的感情反而会将公益做得更好。

    曾经参加鲁甸地震救灾,14年8月在灾区呆过半个月。
    我是学社科系的,知道以下案例不够严谨,但是是真实个人经历让我意识到慈善腐败的严重性。

    湖南某地级市,某满载荣誉的知名志愿者,会克扣捐款。
    单笔数额不大,我亲眼见到的某次情况他是这样做的,
    得到比如,1000元来自某人捐款,实际捐给灾民600元,自己拿400元。
    会照相留恋,叫灾民手持捐款的钱数,展开,拿住一张纸写“感谢某某好人捐款1000元”。
    实际上他手里拿的钱就真的到他口袋里去了。
    会选择多次捐给他熟悉的灾民,以便不出问题。

    跑一次灾区他能拿到的总体数目不清楚,我预计至少上五位数。

    类似的人在灾区我碰到过两个,短短半个月。

    以个人的名义向政府反映过情况,但我没有深追。

    后来发现原来对于慈善腐败,我们几乎没有监管机构。几乎完全靠自律。不完全是入行门槛低的问题,我遇见很多人都是最普通最普通的人,学历不高,没什么钱(比如我们学生),但有善心真的想帮人,才是最主要的。我有朋友提到他们最先应该也不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进到慈善,但是其中的金钱诱惑太大。

    靠边的文明办是负责推动文明建设的,只有你有明确证据,而且数额比较大,才有可能继续追。追到纪委,法院等。

    但如同这样的捐款,没有帐目,没有数额,不过是我们这些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已。

    我知道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在灾区好人很多很多,也帮我了很多,谢谢他们!大家要对慈善有信心!有需要改,需要提升的地方,但是我们要有信心!

    不匿名,因为就算只看到内容他也知道我是谁。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而一个人做好事,却并不一定就会依照共识的自然规律产生好的结果。

    做慈善也是这样。虽然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但是

    关于慈善的两大难题便是:
    ⒈如何克制住原来穷人社会机构中的缺点。比如,贪污/贿赂/管理低能等等。
    ⒉原来社会结构中好的因素,可能会因为慈善而遭到破坏。

    ●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的一个演讲指出,非洲很多国家的农民吃不上饭,往往就是因为西方国家大笔的粮食援助。

    周教授的推导过程大致是这样:
    一笔〔援助款或救济粮〕来到非洲,需要靠〔政府机构〕来发放,但是某些政府机构的〔管理水平〕以及遏制〔贪污腐败〕的能力都极度欠缺。所以救济粮食在通过政府机构这一社会管道时,就被〔层层官员〕中饱私囊。

    但是,这些官员并不缺饭吃。他们要的是银子。因此,这些被腐败官员私吞的粮食在市场上以〔极低的价格〕甩卖掉而快速变现。

    然后产生的恶果就是,那些可以靠种地卖粮维来持生计的农民的粮食在市场上毫无竞争力,于是被切断了主要的经济来源而沦为赤贫。导致贫困现象愈发严重。

    ●关于第二个难题就要谈到非洲的一个地区——萨赫尔。这是个农耕和放牧两个经济带结合的地区。

    这里时常干旱缺水,游牧民族都是逐水而居,一旦出现干旱欠收就卖一些马匹和皮毛给农耕民族,双方都还活得下去。甚至这个地区曾经成为非洲大陆一个非常强盛的商业帝国。

    二十世纪这里由西方白人统治,成为法国人的殖民地,法国人发现这个地方缺水,于是实施利民工程钻井取水。

    水源开始丰富起来,游牧民族便不再四处奔波,也开始了定居生活。紧接着发生的就是过度放牧,导致草原大规模沙化,气候、生态遭到破坏。于是战乱、饥荒、瘟疫接踵而至。

    原来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结构遭到破坏以致面目全非。

    中国有句古话: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慈善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直接把钱给穷人那样简单粗暴。并不是单靠感性就能做好的事,它需要理性的细致调研,经专家设计完整的实施方案方可实行。在经济上帮助到人的同时,在其精神上也要给予照耀。否则就会惯养一帮张嘴等着国家救济粮的不思进取的人。

    我做过义务家教。从此以后再也不参加公益活动,并且恨上了“免费”这两个字。
    因为公益活动,(当然我是从义务家教来映射公益活动了,觉得我映射错了可以不理我)无法激励人。这是人力资源的大忌。因为无法激励人就会导致如现在第一个答案那样“无人才”。
    我看答案里还有“无信仰,贪污,作秀。”
    那我反问一下。做公益活动做得好的人,就不应该有钱吗?就不能有钱吗?
    假如公益活动的参与者不能有钱,那么哪些优秀人才努力工作的意义在那里?
    没有激励机制带来的灾难,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
    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所有人就像是在吃大锅饭一样。可以吃一时不能吃一世。
    ======
    最后我就想问一个问题:做公益做的好的该赚钱吗?
    ======
    突然想说的更多点:1,从逻辑上来讲。
    捐助人是不图回报的。而做公益的人士是不一样的,这是一份工作。
    而捐助人要求公益人士也不图回报,这不符合逻辑。
    我们憎恨的是不请自拿,但是不能让人必须要贴钱来做啊。那样是做不长远的。
    2.从感知上来讲。
    我来说,你来想:咱们的面前是一位公益人士。
    我还没进行其他描述,你的脑中已经勾勒出一个穷鬼的形象。
    进一步你的脑中会勾勒出一个跟四处要饭没什么区别的人。你在心里就瞧不起公益人士吧?
    这个词都脏了。

    我看过ted的一个演讲视频,其中讲了一个理念,高的管理费用到底应不应该,拿募捐来的钱扩大宣传然后募捐更多的钱到底应不应该,为什么非盈利性机构不能像盈利性机构一样用钱呢(比如拿钱去电视台黄金时间段发布广告以获取更多的关注)。
    总结起来说,就是非盈利性机构做慈善事业被绑架上了道德,而忽略非盈利性机构是用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一个很不正常的现象就是如果一个非盈利性机构有过高比例的管理费用(无论用来做什么了),管理人员高薪,播出广告,拿募捐来的钱去扩大宣传,那么他们一定会被喷成狗。哪怕他们最后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帮助了更多的人。
    而盈利性机构做这些就被认为正常。
    主讲人讲了一个很让人无赖的事,他们拿第一次募捐到的钱去扩大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甚至留下一部分募捐善款作为下次活动的费用,他们的成绩每年大约是2000万美元,但是,管理消耗很多,几乎是40%左右。
    然后他们受到了很大的压力,他们的投资方(大约是机构的上属公司之类的),顶不住压力,解散了他们,然后自己来做,成绩是400万美元左右,好几千人的活动被压缩到几百人,影响力大大下降。管理消耗未知。
    然后这就是那些质疑高管理费要的结果吗?
    管理费用比例或许是降下来了,但是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却失去了帮助。

  9. 彭翔说道:

    我说一个例子,希望给大家一点启发有一次,我跟着某著名汽车企业一起去乡下慰问孩子。
    领导们都在,记者也有几个,公司经理,管理层去了不少,开着6辆商务车,带了不少的好衣服,好书,好吃的。
    到了希望小学后,孩子们都领到了不少物资,但是面对西装革履的我们,他们是畏惧的,面对闪光灯,更显的不那么适应,而我们,只顾着拉横幅合影。

    恰恰在我们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居然来了一对外国夫妇,衣着相当朴素,冲锋衣,大背包。他们无声无息地走到孩子们那,孩子们开心极了,和他们抱一抱,拉拉手。他们从车里也拿出了一些吃的用的,但是很少。
    我们离开了,我默默地想,这对外国夫妇,是真真切切用心在做公益,他们到异国他乡,省吃节用,但依旧能和语言完全不通的人们建立感情,这种超越国界的东西打动了我,好久好久。所谓公益,无非名利,因治白血病,接触过不少社工,志愿者,如你们非营利?啥算营利?你们是公益?那种工作不公益?清洁工?农民?公务员?……在商品社会中,都是出卖劳动力——挣钱糊口。我希望白血病友能团结起来,闯出中医的新路,包括我治好的病人都不支持,认为我没行医证,给他看好本身就犯法。劳动者的平等概念并没形成,人们眼中只有权,钱,连宪法保护人民利益的根本宗旨都不认账。还有人说:你治好病侵犯了医院的权利。社会腐败只是贪官的问题吗?是体力,脑力劳动的社会合作,解决社会问题创造了人类文明史,我们俩代人为科技进步的努力是真正的公益,只是不被权力承认

    一直是个业余的公益爱好者,所以见解没那么深刻。
    所谓的公益,特别是捐助型的公益,我认为捐助者和受助者从身份地位心理上来讲是平等的,这个平等在于受助者也能感到自己 并不是弱势的一方。但实际上,捐助型的公益中,受助者通常就是弱势的一方。弱势群体的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弱,更是心理上的弱。他们缺乏自信,没有改变自身处境的能力……但如果不能改变他们心理上的弱势,捐助的效果就很难有多大的意义。

    帮人一时不能帮人一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当然,经济上的援助是必要的,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更好一点,是对他们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援助,帮助受助者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最好的。
    ——-
    我最近设想的一个公益行动计划,打算众筹一下。。里面也体现了一些我个人对于公益的理解。
    爱心盒子众筹计划

    全职的公益事业从业者,也是有工资拿的,因为要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个工资水平,虽然不应该过高,但也不应该过低。公益从业者,也要面临生活的各种压力。不是说,做公益就必须要衣衫褴褛,分文不取。

    在这里我们只讨论普遍意义中以公益为导向,多方出资的,中国境内注册的民办非企业组织范畴,以下所有 NGO 、公益组织、公益事业等代词,都遵循上述定义,不涉及以公益产业为目标的商业企业和政府行为。

    利益相关:以下提及的所有内容,皆不涉及劝捐行为。

    一、公益组织会赚钱吗?

    如大众所知,公益组织不同于工商企业,所进行的公益活动,一般不直接产生经济利润。传统定义下,公益组织日常运营的开支由捐赠方无偿提供,也就是靠捐款运营。但目前这个观念已经有所改观,公益组织在逐渐进行商业化运作的尝试,试图通过一些商业行为满足自身运营需求,并将商业运作中产生的利润,反哺到公益活动之中。关于公益组织商业运作的案例,我在「有没有公益组织进行商业化运作获得成功的案例,它们具体是如何运作的?」这个问题里有详细阐述,在此不提。但此处需要明确一点,商业活动是为了可以不依靠、少依靠捐赠款,维持公益组织的正常运营为目的,而该组织本身进行的公益活动,依旧不产生经济利润。

    但此处也有例外,比如公益基金会,对基金管理中产生的资本增值,或许可以定义为「赚钱」。但资金会本身的资金,依旧会在大众监督之下,流入公益事业之中。所以这种「赚钱」,并不是传统意义的「赚钱」,最多可定义为一种「收入」,却不是经营「利润」。当然,如王凯先生所言,基金会从业者的收入一般较高,这里的原因,我会在后面进行分析。

    在这里我们可以下个小小的定义,公益组织是不赚钱的,以牟利为目的的组织,不能称之为公益组织。

    二、公益从业者的收入水平应该如何度量

    既然公益组织本身不赚钱,又是靠别人捐助过活,那他的从业者的收入,就只能保持在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吗?

    在普遍观念中,答案似乎是「Yes」,选择了公益事业,就等于选择了一条清贫的道路。但是显然,这种陈腐的观念是非常错误的。

    在对公益组织财务报表的审计之中,管理费用(这个「管理费用」是「会计科目」,不是机构收取的「管理费」)中列支了多少员工工资是很敏感的区域。在我国,NGO 从业者的收入差距很大,从没有固定收入到年薪百万以上的都有。这种差距,有合理性,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公益事业从业者获得的收入,不是社会救济,而是正常的劳动报酬。公益活动虽然不直接创造经济价值,但具有不可否认的社会价值。而公益事业从业者领取的薪水,就是对其劳动活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的报偿。这个工资高低的标准,应该从其活动创造社会价值的高低考量。若该组织有较好的社会反馈,则应被支付更多的报酬。若该组织效率低下,则应获得较少的报酬。

    但问题出在,现行的会计体系中,很难将公益活动创造的社会价值准确入账,纳入财务报表之中。二十一世纪以来,会计学界在此领域进行着不断的探索。社会责任会计研究的内容,一方面与企业社会责任(CSR)的计量相关,另一方面是 NGO 财务核算的命脉。这一方面的研究,如果在今后可以取得进展,建立一套科学、公允的社会价值核算体系,将会是现行会计制度的重要补充,也会让社会各界提供一个更好的评判 NGO 的价值标准。也正是因为标准不成熟,所以造成了合理性(从业者可以挣到工资)和不合理性(工资标准不统一,收入差距大)并存的现状。(不知道知乎有没有这方面的专家,如有请您指正。)

    如上所述,NGO 从业者的收入标准,应该从其创造的社会价值多少出发,而不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出发。这一套工资收入体系,会在未来逐渐完善,当然,也许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当然,现行的 NGO 工资体系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其中种种不合理之处,都在逐渐修正。这一方面需要内部人员的努力,更需要外部环境的监督。希望诸位知友,在 NGO 从业者报酬的问题上,可以客观看待,并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

    三、现今中国公益事业从业者的收入现状

    当前中国大部分从业者的普遍收入水平,虽然还不到「饥寒交迫」的程度,也足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一方面,我前文提到的商业化经营思路可以带来收入,但并不适合所有 NGO 。因为从部分业者们(或者说大多)不具有出色的商业思维,难免弄巧成拙,越办越糟。另一方面,基金会对拨付资金的监管严格,因为没有可靠的评价标准,只好一碗水端平的低收入。再一方面,即便 NGO 从业者的收入已经低到如今的情况,社会公众依然对做公益的人领工资保持怀疑态度(这一点中国红十字会功不可没)。

    简而言之,按办公地点,国内的挣钱没有国外多。按组织性质,国内组织挣钱没有国际组织多。

    这还是有基金会扶持的,有一定规模的 NGO 遭遇的困境。更多的草根组织,学生组织,财务状况更是堪忧。创始人几年没有收入,付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甚至欠了一屁股债,都是很正常的情况。以如此的工资水平,靠什么激励这些从业者继续进行公益活动。请允许我,在此向国内所有拿着低收入,还坚持奋斗在公益第一线的同事们,致敬。

    相比于一些草根组织,专业的国内、国际基金会工作人员的收入则要高了很多。他们的工作流程、文化与一般外企类似,收入结构也类似。30岁左右的中层管理人员,拿到20万元以上的年薪不成问题。高层管理人员,拿百万年薪的也不是没有。但即便如此,在我看来,这些收入也绝对算不上高,而且还有上升的空间。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程度极高。有很多都是由职业律师、投资银行、医生、广告公关行业转行而来,他们有着一流的专业素质,放弃过去的高收入,以创造社会价值为目标工作,理应得到一定水平的报酬。没有收入的吸引,NGO 永远找不到专业的工作人员,只会恶性循环。高层管理者负责总体规划,联系捐赠方,为资金会提供资金来源,可以称得上是业界的基石,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不可估量,拿到更高的工资也是理所应当。诸如:WWF(世界自然基金会) 和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都是基金会中的翘楚。

    对于大学毕业生而言,选择大型公益基金会作为职业起点,也是不错的选择。

    与基金会相比之下,一些从事环境智力、动植物保护、教育类的专家,却得不到与其贡献相对应的报酬,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这些方面也只有一些国际组织做得比较好,例如 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FFI) 等。不过我们可以期待,随着监督体系的完善,未来国内公益组织从业者的报酬水平,会展现出一个逐渐上升的趋势。

    对社会公众而言,应当明确「公益不是无偿的奉献,只是把重点立足于公共服务的社会价值创造行为」这一概念。理性看待公益事业从业者的工资水平,并平心接受「做公益的比我挣得还多」这一情况的出现。

    至于这个理想的工资水平,不应是最高的一部分,也不应是最低的。从我个人出发,略低于本领域的平均工资,是可以接受的数字,没有谁能靠 NGO 的工资发财。要知道,公益组织是没有奖金、分红这一说的。

    四、总结

    公益组织本身不赚钱,但从事公益事业的人,理应,也的确可以赚到钱。

    我可以理解社会公众对捐款去向的质疑和不理解,但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一个红十字会出问题,不等于别的 NGO 也有问题,切勿一杆打翻一船人。还有很多勤恳做事、财务公开的 NGO ,如上文所说,NGO 体系的良性运转,与社会公众的监督分不开。

    最后,我想重申上文中的一个观点。就是,如果 NGO 从业者得不到与其付出相适应的收入,中国的 NGO 运营就永远不会有专业化的一天。只有提供有吸引力的工资收入,才能留得住有公益情怀的专业人才。NGO 财务制度的规范,是在其发展历程中,不可能绕过去的难题。

    希望各位可以理性看待 NGO 从业者的财务收入问题,并且给这个行业更多的耐心与理解,谢谢。

    感谢阅读。

    -不过也得想清楚,不以赚钱为目的,不代表着不可以赚钱,也不代表着赚钱就一定不好。
    公益是一个特别广的范畴,有些是基础型的公益——帮助流浪汉,救助孤儿,解决的是弱势群体最基本的问题,忍心收钱的都很少,何况赚钱,可能在大家心中的公益都是这个样子的,不过,这可能只是公益的一个侧面。
    在台湾有这样一个企业叫做“喜憨儿面膳坊”,培训智障儿童学习面点制作和餐饮服务,并且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我的朋友说,虽然这家的面点比市面上的还贵点,但是平常还是顾客盈门,他们也赚钱了,但是你说他们做的不是公益么?这就是现在公益行业最前沿的社会企业和社会创新。这类的案例现在还真是不少。
    不是故意举怪例子以偏概全,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对公益有全面的了解。
    作为一个公益从业者,我倒是希望公益事业能赚到钱,当然这个赚钱有两个前提,一是钱是怎么赚来的,而是钱要怎么花。公益组织当然可以依靠捐赠人的爱心支持谋发展,做项目,养员工,但是也可以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甚至是可以赚到钱的商业模式,支持自己的公益事业不断前进。只要赚到的钱,不是落进了个别人的腰包,而是继续投入到公益事业中,那么这不但不应该被质疑,反而应该点赞。
    总而言之,取之有道,用之公益,挺好的。

  10. 龙鱼说道:

    1. 公益事业是指通过非营利机构有组织进行的公益活动(不同于直接捐钱捐物的传统慈善);专业的非营利机构是核心。
    2. 公益是一个行业,也是一种专业服务,需要专门的从业人员。
    3. 做公益是有成本的,非营利机构受捐赠人委托,解决某个社会问题,使目标人群受益。
    4. “非营利”不等于“非盈利”。本质的区别是,非营利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理解为不分红。非营利机构可以盈利,但盈利部分继续用于实现本机构使命的公益事业。

    基于上面几点,非营利机构赚钱是没问题的。
    但“从公益事业中赚钱”这句提问比较宽泛,没有主语,提问者可能不单指的是非营利机构赚钱,还可能指向其他商业机构或者私人从公益事业中赚钱。只要不违法,遵守商业精神和契约精神,就没有问题。公益机构也会购买其他机构的服务,比如品牌推广、活动组织等。
    更宽泛一点,用创新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这被认为是非常好的模式,即“社会企业”,社会企业通过赚钱实现可持续发展。自身造血非常重要。

    一位知友提到的Dan的视频[TED]中英Dan Pallotta 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慈善事业(高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TED演讲,启发很大。根据Dan的数据和他的观点,悲惨的双重标准是这样的。
    公众想要看到公益事业有直接、迅速、可见的结果。我捐了一分钱,你就得出一分钱的公益成果。如果我捐的钱到机构那儿去,没有化为“实际效益”。那我就觉得,你把我钱吞了。而对企业又有另一套标准,亚马逊六年未使投资者盈利,大家却说,没事儿,这是亚马逊长期计划的一部分,现在的亏损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但是没人会这么对待公益机构。我们可怜的机构们就根本无法扩建,有野心没可能。
    在广告和营销方面也是如此。对于这些能够拉取更多赞助,使公益组织更好发展的手段,公众是很反感的。还是上面所说的,没有直接可见的效益。人们最希望的就是公益机构像物流一样,分分钟把钱塞到非洲难民的手中。
    作为公众偏见的结果,我们忽略了公益机构也有自己的日常开销,也要维护运营。我不清楚具体比例是多少,但是一定是非常大的一部分,而且无法削减。资金越少,这个蛋糕就越小,直接效益就占的就是越小的一块儿。

    二、低迷的发展状况
    我认为,现在的公益事业,低迷的不是缺人才,而是缺乏一个环境。缺少制度和规则,缺少监督,缺少氛围,这是很多从业者包括志愿者困惑的来源。他们有抱负,有专业知识,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反倒是犹如这些公益机构在利用着他们无偿的智慧和热情,慢慢消耗,进展缓慢。
    限制公益机构赚钱的另外一点——我了解不多,但认为是有的,如果有了解的请指正——是资金来源(revenue streams)的限制。这个国外更完善,但是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有时间查资料看看。

    以上讲的是,为什么公众认为公益机构不该赚钱,而同时公益机构自身的状况也印证着"根本没法赚钱"的事实。

    如何改善?如何赚钱?

    我要先摆明我的立场,那就是公益组织虽然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但不代表它不能够产生利润。
    除去捐款这一比例并不大的来源,起码有5个其它的渠道来支撑公益机构的发展。
    <附属的店铺、中心等等(我猜这应该并未违反公益的原则吧)
    <与政府合作,订立合同,承担一部分工作取得相应回报。
    <提供一些培训,如医疗急救课程等等,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相似的有咨询服务等。
    <市场合作。也就是与企业合作,包括广告,冠名活动等。这和企业直接捐助有很大差异,因为是一个sale或者deal的行为,更加聪明 资金更加可观。
    由于公益机构的利润不是直接回报给组织里的人员,短期内通过一些活动收取参与者的费用,对机构在钱的影响上是微乎其微的,关键是争取更大的影响力,更大的市场份额,与营利机构争一席之地。

    但是即使机构能够稳定地有数目可观的营利,也并不意味着从业者就能变成高工资人员,原因见上。
    如徐博闻所说,公益机构从业者的收入只是劳动报酬,是不能直接受益于机构的利润增加的。但是更多的资金来源,带来更多的关注度,可以在社会上产生巨大的边际效益,从而间接提高从业者的收入。
    关键是制度,是使得公益事业的框架架构起来,让利润清晰明了,公众可以参与可以监督,这样才能让从机构到个人长足获益。这样说得很不现实啦,但是可不就是得这样吗。

    我创办了一个“民办非企业机构”,算是类公益组织。
    什么算挣钱?拿份工资算挣钱吗?如果算,那么公益组织当然要挣钱,不然我们喝风屙屁啊。
    如果分红才算挣钱,那么公益组织不挣钱,也不应挣钱。这和钱从哪里来没关系,和你所从事的事业有关系。见下。
    什么算公益?造商品房满足一线城市居民需求,算公益吗?造廉租房给一线城市农民工居住算公益吗?如果你从事的事业可以商业化,也就是说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即有买单者)并且能建立合理的商业模式(可复制),那么这件事就不能算公益。如果有需求,但是没有买单者,商业模式无法成立,或是模式无法复制,那么就是公益。
    公益也有规模大小。我只有50W,也能建所学校起来,这是小公益。我拿50W建学校,每年学校还能有利润(即有买单者了),然后我把这个事情复制出去,让更多人投钱进来,都能分享这个利润,好了,这事儿就不是公益了,因为有商业模式了。
    这种时候如果还非要把这件事当成公益来运作,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里面慢慢就有猫腻了。
    比如为老服务。不是所有老人都没有消费能力的。如果你的服务只针对没有消费能力的老人,那么ok,这是公益,因为没有买单者,没有商业模式。如果你的服务对象大部分是有消费能力的老人,那么这是个商业模式,整件事不是公益。你在这个过程中去为那些没有消费能力的 老人服务,这叫“企业社会责任(CSR)”。
    BTW,公益这个行业,乱得很。红十字会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认为公益事业从业者可以比照公务员待遇,或者高一些。公务员收入应该还算社会上中等偏下水平(不包括灰色收入)。公益事业的从业者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一方面是对他们高尚追求的尊重,另一方面,这个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去从事。他们需要鼓励,无论他的动机是赚钱还是高尚,我们看到好的结果就行了。
    另外,如果待遇透明,大众也可以自由选择。比如我们看到某个机构员工收入高于自己的上限,很简单,我们不把钱给它不就行了?经过公平的社会选择,不合理的公益机构慢慢也就自然消失了。

    题主的问题,赚钱实际上是核心。何为赚钱?
    我认为,一份能维持从业者相对体面生活的、合理的工资,不叫赚钱,应该叫成本。他们分担了部分政府职能,集中了社会能量,难道不应该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受到尊重吗。

    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公益从业者,以内行人的身份来回答:公益事业赚钱是无可厚非的。其实通过两个角度就能回答楼主的问题:第一个就是社会企业运营公益项目赚了钱后,这笔资金去向何处?第二个就是公益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如何评定?
    那么我以个人从业经历来阐述
    2016年以前,我一直在NGO、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中从事海外志愿者工作。这段时间,我去过菲律宾、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主要工作就是带着志愿者深入到贫困地区做一些支教、文化交流,帮助他们更好的建设学校之类的,比如带着志愿者们在当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孩子们认旗袍,做剪纸,讲述十二生肖的故事等,虽然很有意义,但也真累啊!孩子们的精力太旺盛了~
    先给大家铺垫一下,海外志愿者一般以自掏腰包的形式加入到公益活动中。而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支持整个海外项目的推进,比如人工费、工本费、活动场地费、以及项目涉猎的其他费用等等。

    跟普通的公益组织一样,我们也是靠着社会募捐以及志愿者的费用去维系整个项目的日常运作,并且那会儿我的工资真是低到尘埃里啊,久而久之,愿意花钱+付出体力精力的志愿者越来越少,导致整个项目“停盘”,没了项目,募款也是相当困难。为了让这个组织活下去,老板也不得不到处“配血”,记得有次在一个国际高逼格晚宴上,老板甩开脸面拿着名片到处找资源,不过最后只是勉强引来一丢丢资金,艰难的维持着日常开支,感觉老板当成这份儿上也是够够了。。。。
    后来,面对这样的工资、这样“贫血”的行业现状,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开。
    经历过这些后,我清楚地意识到一个公益组织要想长久的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商业化运作的,也只有钱生钱,才能更好的应用到公益中。于是,我开始往社会企业这一方向转型。那么回到正题,公益搭上钱,为什么大家这么敏感?原因更多的在于意识上的固化。
    以前我曾组织过医疗机构为社区大爷大妈测试血糖,一次收费两块钱,而就市场价来说,这已经是性价比百分之九十九的价格了,但最后还是被大爷大妈质问为什么测一次血糖要两块钱?那是因为我们需要耗材费,服务是免费的,但针头和酒精棉要钱啊,卖家可以不收我们的钱吗?所以,公益需要金钱的支撑,需要办公行政,需要市场调研、需要活动费用、需要请专业的人来运营,而公益不再是大众的一种兴趣,它是一项工作与事业。在这个角度上看,公益赚钱无可厚非。

    换个姿势我们再看,公益也不是一种施舍行为。
    For eg. 乞丐缺钱,我直接给他钱,这是传统认知的慈善跟公益,但其实公益能做的不只是单纯的物质给予,还以从根本上帮他解决自力更生的问题,教会他一个本领,然后找一份力所能的工作,那么他就有能力去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相信大家从这个例子里就能感受到,公益的作用绝不只是物质上的施舍,它还有更大的意义。
    还是先举个栗子,普通企业工人用普通物料生产出来的袜子其价值只是一双袜子,但是对于社会企业来说,员工所起到的作用则又附加了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他会选择更为健康环保,对人体及环境无害的原材来加工,那么这样的一双袜子不只实现了本质价值,同样也为社会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而创造高品质产品的企业也将获得更大的商业价值。所以,公益带来的市场价值要远超大众所投入的,一个公益从业者的工资也不应该介于“敏感工种”的定位而下判断。

    前不久颁布的最新慈善法中规定:”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改变传统NGO及公益慈善组织“贫血”的困境,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段实现公益自造血,让原始资本通过金融手段翻滚出更大的价值,从而更有力的投入到公益事业中。
    没有互联网,哪有阿里爸爸~ 互联网的出现让一切变得简单便捷,于是各行各业都来搭乘这趟“无影之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已经深入到餐饮、医疗、零售、教育等多个行业,公益行业也在潜移默化中加入了互联网元素,一改以往单一的公益模式。

    以往我们想做公益干好事儿都是比较被动的,很难找到一个整合信息的平台,基本上都是公益组织下到各个大学或社区里去招募,然后给你几个选项,做这个还是做那个。而互联网+公益出现后改变了这一现状,我们了解到的项目越来越丰富,也能根据自身的特长去对标公益项目。就拿我现在所在的亿人帮互联网公益平台来说,它所倡导的是创新公益,就是利用个人技能也可以做公益,比如你是一个健身教练,你所拥有的职业技能就是锻炼体魄,那么像一般的白领来说,她不缺钱,不缺社交,但是由于工作压力大,身体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技能去教她们,怎么利用简单的器材跟有限的空间让身体得到锻炼跟放松。反之,当你遇到问题的时候,360行的状元也可以为你排忧艰难,有付出也有收获。所以这也是我一直坚持在这个岗位的理由,希望能让更多人加入到亿人帮,利用技能共享的方式来做公益

  11. 龙鱼说道:

    1. 公益事业是指通过非营利机构有组织进行的公益活动(不同于直接捐钱捐物的传统慈善);专业的非营利机构是核心。
    2. 公益是一个行业,也是一种专业服务,需要专门的从业人员。
    3. 做公益是有成本的,非营利机构受捐赠人委托,解决某个社会问题,使目标人群受益。
    4. “非营利”不等于“非盈利”。本质的区别是,非营利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理解为不分红。非营利机构可以盈利,但盈利部分继续用于实现本机构使命的公益事业。

    基于上面几点,非营利机构赚钱是没问题的。
    但“从公益事业中赚钱”这句提问比较宽泛,没有主语,提问者可能不单指的是非营利机构赚钱,还可能指向其他商业机构或者私人从公益事业中赚钱。只要不违法,遵守商业精神和契约精神,就没有问题。公益机构也会购买其他机构的服务,比如品牌推广、活动组织等。
    更宽泛一点,用创新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这被认为是非常好的模式,即“社会企业”,社会企业通过赚钱实现可持续发展。自身造血非常重要。

    一位知友提到的Dan的视频[TED]中英Dan Pallotta 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慈善事业(高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TED演讲,启发很大。根据Dan的数据和他的观点,悲惨的双重标准是这样的。
    公众想要看到公益事业有直接、迅速、可见的结果。我捐了一分钱,你就得出一分钱的公益成果。如果我捐的钱到机构那儿去,没有化为“实际效益”。那我就觉得,你把我钱吞了。而对企业又有另一套标准,亚马逊六年未使投资者盈利,大家却说,没事儿,这是亚马逊长期计划的一部分,现在的亏损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但是没人会这么对待公益机构。我们可怜的机构们就根本无法扩建,有野心没可能。
    在广告和营销方面也是如此。对于这些能够拉取更多赞助,使公益组织更好发展的手段,公众是很反感的。还是上面所说的,没有直接可见的效益。人们最希望的就是公益机构像物流一样,分分钟把钱塞到非洲难民的手中。
    作为公众偏见的结果,我们忽略了公益机构也有自己的日常开销,也要维护运营。我不清楚具体比例是多少,但是一定是非常大的一部分,而且无法削减。资金越少,这个蛋糕就越小,直接效益就占的就是越小的一块儿。

    二、低迷的发展状况
    我认为,现在的公益事业,低迷的不是缺人才,而是缺乏一个环境。缺少制度和规则,缺少监督,缺少氛围,这是很多从业者包括志愿者困惑的来源。他们有抱负,有专业知识,但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反倒是犹如这些公益机构在利用着他们无偿的智慧和热情,慢慢消耗,进展缓慢。
    限制公益机构赚钱的另外一点——我了解不多,但认为是有的,如果有了解的请指正——是资金来源(revenue streams)的限制。这个国外更完善,但是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有时间查资料看看。

    以上讲的是,为什么公众认为公益机构不该赚钱,而同时公益机构自身的状况也印证着"根本没法赚钱"的事实。

    如何改善?如何赚钱?

    我要先摆明我的立场,那就是公益组织虽然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但不代表它不能够产生利润。
    除去捐款这一比例并不大的来源,起码有5个其它的渠道来支撑公益机构的发展。
    <附属的店铺、中心等等(我猜这应该并未违反公益的原则吧)
    <与政府合作,订立合同,承担一部分工作取得相应回报。
    <提供一些培训,如医疗急救课程等等,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相似的有咨询服务等。
    <市场合作。也就是与企业合作,包括广告,冠名活动等。这和企业直接捐助有很大差异,因为是一个sale或者deal的行为,更加聪明 资金更加可观。
    由于公益机构的利润不是直接回报给组织里的人员,短期内通过一些活动收取参与者的费用,对机构在钱的影响上是微乎其微的,关键是争取更大的影响力,更大的市场份额,与营利机构争一席之地。

    但是即使机构能够稳定地有数目可观的营利,也并不意味着从业者就能变成高工资人员,原因见上。
    如徐博闻所说,公益机构从业者的收入只是劳动报酬,是不能直接受益于机构的利润增加的。但是更多的资金来源,带来更多的关注度,可以在社会上产生巨大的边际效益,从而间接提高从业者的收入。
    关键是制度,是使得公益事业的框架架构起来,让利润清晰明了,公众可以参与可以监督,这样才能让从机构到个人长足获益。这样说得很不现实啦,但是可不就是得这样吗。

    我创办了一个“民办非企业机构”,算是类公益组织。
    什么算挣钱?拿份工资算挣钱吗?如果算,那么公益组织当然要挣钱,不然我们喝风屙屁啊。
    如果分红才算挣钱,那么公益组织不挣钱,也不应挣钱。这和钱从哪里来没关系,和你所从事的事业有关系。见下。
    什么算公益?造商品房满足一线城市居民需求,算公益吗?造廉租房给一线城市农民工居住算公益吗?如果你从事的事业可以商业化,也就是说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即有买单者)并且能建立合理的商业模式(可复制),那么这件事就不能算公益。如果有需求,但是没有买单者,商业模式无法成立,或是模式无法复制,那么就是公益。
    公益也有规模大小。我只有50W,也能建所学校起来,这是小公益。我拿50W建学校,每年学校还能有利润(即有买单者了),然后我把这个事情复制出去,让更多人投钱进来,都能分享这个利润,好了,这事儿就不是公益了,因为有商业模式了。
    这种时候如果还非要把这件事当成公益来运作,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里面慢慢就有猫腻了。
    比如为老服务。不是所有老人都没有消费能力的。如果你的服务只针对没有消费能力的老人,那么ok,这是公益,因为没有买单者,没有商业模式。如果你的服务对象大部分是有消费能力的老人,那么这是个商业模式,整件事不是公益。你在这个过程中去为那些没有消费能力的 老人服务,这叫“企业社会责任(CSR)”。
    BTW,公益这个行业,乱得很。红十字会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认为公益事业从业者可以比照公务员待遇,或者高一些。公务员收入应该还算社会上中等偏下水平(不包括灰色收入)。公益事业的从业者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一方面是对他们高尚追求的尊重,另一方面,这个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去从事。他们需要鼓励,无论他的动机是赚钱还是高尚,我们看到好的结果就行了。
    另外,如果待遇透明,大众也可以自由选择。比如我们看到某个机构员工收入高于自己的上限,很简单,我们不把钱给它不就行了?经过公平的社会选择,不合理的公益机构慢慢也就自然消失了。

    题主的问题,赚钱实际上是核心。何为赚钱?
    我认为,一份能维持从业者相对体面生活的、合理的工资,不叫赚钱,应该叫成本。他们分担了部分政府职能,集中了社会能量,难道不应该在精神和物质上都受到尊重吗。

    作为一个社会企业公益从业者,以内行人的身份来回答:公益事业赚钱是无可厚非的。其实通过两个角度就能回答楼主的问题:第一个就是社会企业运营公益项目赚了钱后,这笔资金去向何处?第二个就是公益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如何评定?
    那么我以个人从业经历来阐述
    2016年以前,我一直在NGO、公益慈善组织、基金会中从事海外志愿者工作。这段时间,我去过菲律宾、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主要工作就是带着志愿者深入到贫困地区做一些支教、文化交流,帮助他们更好的建设学校之类的,比如带着志愿者们在当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孩子们认旗袍,做剪纸,讲述十二生肖的故事等,虽然很有意义,但也真累啊!孩子们的精力太旺盛了~
    先给大家铺垫一下,海外志愿者一般以自掏腰包的形式加入到公益活动中。而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支持整个海外项目的推进,比如人工费、工本费、活动场地费、以及项目涉猎的其他费用等等。

    跟普通的公益组织一样,我们也是靠着社会募捐以及志愿者的费用去维系整个项目的日常运作,并且那会儿我的工资真是低到尘埃里啊,久而久之,愿意花钱+付出体力精力的志愿者越来越少,导致整个项目“停盘”,没了项目,募款也是相当困难。为了让这个组织活下去,老板也不得不到处“配血”,记得有次在一个国际高逼格晚宴上,老板甩开脸面拿着名片到处找资源,不过最后只是勉强引来一丢丢资金,艰难的维持着日常开支,感觉老板当成这份儿上也是够够了。。。。
    后来,面对这样的工资、这样“贫血”的行业现状,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开。
    经历过这些后,我清楚地意识到一个公益组织要想长久的发展,一定是离不开商业化运作的,也只有钱生钱,才能更好的应用到公益中。于是,我开始往社会企业这一方向转型。那么回到正题,公益搭上钱,为什么大家这么敏感?原因更多的在于意识上的固化。
    以前我曾组织过医疗机构为社区大爷大妈测试血糖,一次收费两块钱,而就市场价来说,这已经是性价比百分之九十九的价格了,但最后还是被大爷大妈质问为什么测一次血糖要两块钱?那是因为我们需要耗材费,服务是免费的,但针头和酒精棉要钱啊,卖家可以不收我们的钱吗?所以,公益需要金钱的支撑,需要办公行政,需要市场调研、需要活动费用、需要请专业的人来运营,而公益不再是大众的一种兴趣,它是一项工作与事业。在这个角度上看,公益赚钱无可厚非。

    换个姿势我们再看,公益也不是一种施舍行为。
    For eg. 乞丐缺钱,我直接给他钱,这是传统认知的慈善跟公益,但其实公益能做的不只是单纯的物质给予,还以从根本上帮他解决自力更生的问题,教会他一个本领,然后找一份力所能的工作,那么他就有能力去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相信大家从这个例子里就能感受到,公益的作用绝不只是物质上的施舍,它还有更大的意义。
    还是先举个栗子,普通企业工人用普通物料生产出来的袜子其价值只是一双袜子,但是对于社会企业来说,员工所起到的作用则又附加了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他会选择更为健康环保,对人体及环境无害的原材来加工,那么这样的一双袜子不只实现了本质价值,同样也为社会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而创造高品质产品的企业也将获得更大的商业价值。所以,公益带来的市场价值要远超大众所投入的,一个公益从业者的工资也不应该介于“敏感工种”的定位而下判断。

    前不久颁布的最新慈善法中规定:”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管理”,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改变传统NGO及公益慈善组织“贫血”的困境,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段实现公益自造血,让原始资本通过金融手段翻滚出更大的价值,从而更有力的投入到公益事业中。
    没有互联网,哪有阿里爸爸~ 互联网的出现让一切变得简单便捷,于是各行各业都来搭乘这趟“无影之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已经深入到餐饮、医疗、零售、教育等多个行业,公益行业也在潜移默化中加入了互联网元素,一改以往单一的公益模式。

    以往我们想做公益干好事儿都是比较被动的,很难找到一个整合信息的平台,基本上都是公益组织下到各个大学或社区里去招募,然后给你几个选项,做这个还是做那个。而互联网+公益出现后改变了这一现状,我们了解到的项目越来越丰富,也能根据自身的特长去对标公益项目。就拿我现在所在的亿人帮互联网公益平台来说,它所倡导的是创新公益,就是利用个人技能也可以做公益,比如你是一个健身教练,你所拥有的职业技能就是锻炼体魄,那么像一般的白领来说,她不缺钱,不缺社交,但是由于工作压力大,身体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技能去教她们,怎么利用简单的器材跟有限的空间让身体得到锻炼跟放松。反之,当你遇到问题的时候,360行的状元也可以为你排忧艰难,有付出也有收获。所以这也是我一直坚持在这个岗位的理由,希望能让更多人加入到亿人帮,利用技能共享的方式来做公益

  12. 刘凯说道:

    2010年12月,南都公益基金会联合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一起,发布了《中国公益人才现状与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对于在NGO,尤其是在草根NGO工作的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绝大部分NGO从业者的月薪收入在5000元以下,约占90%(其中无固定收入和月薪资在1000元以下的共占18.4%;1000-2000元的占 17.5%;2000-3000元,占25.7%;3000至4000元的占12.9%,4000至5000元的占9%);5000元以上的有10%.进 一步分析发现,5000元以上的绝大部分为基金会。
    发布于 2013-09-03 5 条评论 感谢 分享 收藏 • 没有帮助 • 举报 • 作者保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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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苗苗 NGO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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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枚NGO一线从业者,低收入高投入(时间,精力甚至是健康)是我十年的生活。
    直到现在还不断有人问我,社工是不是就是志愿者或者义工,当我说我是拿工资的,有些人还会露出很惊讶的神情,哇,还拿工资啊。我只能很无奈的说,我也要生活,要养活自己。

    没有在基金会工作过,对其运行不熟悉,只从项目执行机构从业者的角度来说。
    作为从业者,我理解并接受公众对于公益组织的社会道德要求高于企业,但这并不是说从业者尤其是一线从业者只能拿一份吃不饱饿不死的工资。

    诚如楼上多位所言,NGO需要专业人才,但这些专业人才也是需要时间、精力、金钱来培养,稳定,巩固。NGO从业者的流动性也是影响机构甚至行业稳定性与延续性的短板。
    以己之见,NGO一线从业者中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较多,这样的年轻人有理想有冲劲有热情,除却部分衣食无忧的,大部分还是需要这份工作能够提供他们一份物质保障,除了衣食无忧,还能在工作之余可以拓展自己。这方面,大型NGO在保障员工收入的时候,还可以对员工自身能力的发展提供培训机会或者继续学习的机会,但小型NGO或者草根组织在自身运行资金都不稳定的情况下,几乎不会有钱投入,单靠员工的热情是不足以维持的。我身边有同事离职前也曾经问过,在我从NGO出去之后我还能做什么?要是真想一条路走到底,只拿一份刚好温饱的工资是不足以让人马力十足前进的,后顾之忧太多。
    于是,外行觉得NGO从业者不稳定,跳来跳去的,这个机构肯定也会有问题。合作伙伴或者政府部门也会觉得好不容易和联络人熟悉了,又要换人,再次适应和磨合又需要耗费时间,而机构自己也要重新耗费时间和人手来培训新人,有时甚至会影响到项目的进展。这样就陷入一个死循环怪圈,捐资者对捐款谨慎再谨慎,合作伙伴和政府部门也有意见,而机构则因资金来源受限,压缩运行成本,对员工福利增加迟缓,员工离职率。。。。

    除去与机构理念出现分歧而辞职的,经济压力确实是压在NGO从业者身上的包袱。NGO社工也是一份职业,在被社会导向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拿着一份与付出不成正比的收入真的很难无条件坚持下去。社工也是社会人,也会有和其他行业一样的人际交往和各种生活支出,不断压缩物质需求只谈理想无异于空中楼阁。但如果NGO行业本身都觉得提高本行业从业者尤其是项目执行机构一线从业者的经济收入是很难接受的,那么又如何要求社会、捐资者意识到合理的从公益事业中赚钱是可以接受的呢?又如何留住从学习阶段就已经愿意投入公益并想为之奋斗的专业人才呢?
    一个行业的发展,规范,健全,怎么可能只考虑压缩成本而不是投入与产出的相关性。合理的收入分配为毛到了NGO这里就像是动了别人的奶酪?红会的事儿凉了人心,但不是所有的机构都那么脏。更多的是在认真做事,认真做人,以自己的微薄之力影响着周围人,正面积极向上。那么,有一份相对来说不那么捉襟见肘的收入为什么不合理?

    另外补充一个关于慈善机构盈利的演讲视频,或许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视角:

    [TED]Dan Pallotta: The way we think about charity is dead wrong.

    [TED]中英Dan Pallotta 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慈善事业(高清)

    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选自《吕氏春秋·察微篇》)
    翻译: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能把他们赎出来的人,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在诸侯国赎了一个做奴隶的鲁国人,到鲁国后却拒绝收下补偿金。孔子说:“端木赐,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勇于救落水的人了。"

    把公益做成事业,那是多好的事情啊,钱有企业富豪出,得名得利。事情有专人做,正大光明,还创造大批就业机会。社会方方面面改善了,你都忍不住捐点钱。完美啊。怕就怕,很多人打着公益的幌子敛财,洗钱,道德败坏的人还是多。但,还是鼓励啊,完善的公益机构,那就是国家文明的广告牌啊。。。

    公益行业本身就不是个边界特别清晰的行业,所以一般我会建议从个案来看,从行业角度来看公益,太复杂,看不清楚,从个案上来单独看更清楚也更有用。
    公益的一个基本着力点一定是公共利益,拿环保来说,家庭净水产品改变的是私人用水健康,解决个人的需求,这样的产品就是私益产品,不是公益。而如果有个人发明了一款尾气净化装置,装在汽车排气口能降解尾气排放。空气是大家都共用的资源,这个产品解决的就是社会需求,创造的是社会利益。这就是公益。
    至于,这个尾气装置卖多少钱,多少人买,这就是买卖层面了,跟公不公益没什么关系,只要有人愿买有人愿卖,这买卖就能成。最后赚不赚钱都是经营层面的事。
    赚不赚钱其实和公不公益关系不大,真正决定是否是公益的是你的产品在哪个维度创造价值。赚不赚钱是你有没有把这盘买卖经营好。
    鲁国之法:
    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13. 王大锤说道:

    赚钱当然合理。

    关键是为了做慈善而赚钱还是为了赚钱而做慈善。

    通过慈善来赚钱,无疑把公众的慈善当作了消费品。
    通过赚钱来更好地慈善,才是把公众的慈善以钱的形式发挥更大的作用。

    慈善事业,核心目的应该是慈善,而不是赚钱。

    钱,是没有道德属性的,慈善才有。为何慈善一涉及到钱就有非议了呢,关键不还是无法确认慈善的真伪么。

    真真实实做慈善,公开透明有良知,赚再多的钱,人都觉得好。
    虚伪牟利假慈善,即使不赚钱只靠捐,也受人唾弃。

    真慈善里掺着假慈善,才是公众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根源。

    欲做慈善先清白,混黑摸鱼又何来。
    最近听到太多人骂他了,有些接受不了。我从普通人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
    当你为社会做出很多贡献时,你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而作为回报,你得到了一些名利,于是你实现了自己的个人价值。这就是政治上说的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同时又使个人价值得到了发挥。
    这样有何不可?很多人批评陈光标这一类的企业家因为做慈善得到了多少多少回报?特别想问一句:难道为了做慈善,自己妻子孩子没饭吃,没地方住,非要这样才足够伟大吗?
    诚然,这样的人非常伟大,但这样的人少之又少,并且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否尽到了家庭责任呢?
    所以我认为从事公益事业,顺带获益是无可厚非的,只要不是侵吞善款就可以,这方面就是制度建设的问题了。
    最后说一句:最烦的就是那种你一辈子都不捐一分钱,不帮助任何一个人,看到别人因为做公益客观收益,就叨叨叨,你不做的事情,别人去做了,你非但不学习,还天天挑剔这个挑剔那个。别人援助非洲,你就说:你怎么不先帮助国内的孩子。别人捐钱高调点,你就说:作秀啊作秀。有那个功夫,你把旧衣服收拾收拾给灾区行吗?你去给邻居家孤独的老奶奶送点吃的行吗?你去贫困村讲两节课行吗?
    别只顾着批评别人,公益从身边做吧

    听过美国那个孤儿院的案例没,每年会有人给那些人公益天使写信,回访,然后说明现在的情况,筹集资金。花钱买了个心安,收钱买了个地,建了个房子,然后办了一个孤儿院。

    为什么老年人养老的地方还要收费,老年人都担心晚年如何渡过,养老什么时候会成为中国的一个大问题。

    而青年又如何健康成长为国家,奉献的好公民,扶老奶奶过马路成为了一种炫富的笑话,这能侧面折射出问题的严重性,有待解决和关注。

    中国社会除了社会救助站和监狱,还有什么,商业地块,绿化带,原始森林,国家级森林保护区,动植物园,都做的什么,上个山或者景区不买门票是会被送进拘留或者冷眼,多少又是收进了自己的腰包,多少人走野路,迷失在其中,而无人问津,有时候我觉得人比动物还可怜。

    园林那不是环保,而是商业;种树那不是绿化,而是获利项目。我要说的不是黑暗面,而是我们所需要面对和看到的问题,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为了更好的生存环境而减少一些污染和浪费。

    最后借用一段可可西里的台词:
    见过磕长头的人吗?他们的手和脸脏得很,可他们的心特别干净。

    解释:
    磕长头:

    西藏的牧民许多以一生能朝拜一次布达拉宫为终生愿望,他们幸苦劳作,积累财物,到了朝拜之时,却不惜散尽全部家财,很多人不认同他们的做法,认为愚蠢之极。

    可这种做法却能让他们感受到心灵的平静,这点是我们在内地打拼,尔虞我诈的商场、生活中怎么也得不到的,也是我们不能理解的。在朝拜途中,当你看他们的表情时,丝毫不见痛楚,也没有特别的喜悦,是有平和,平和得就像西藏的天空,平和得一尘不染。

    他们的喜悦、激情全部释放在布达拉宫、大昭式前面。

    我们这些个有知识、有见解、有地位的成功人士,得有多大的成就才会有他们那样同等的喜悦?

    国际上的标准是,NPO的盈利收入只要不超过总体收入的40%,就不能算作违规经营,目前有很多的NPO/NGO都是有很诱人的经营性收入,比如ETS,但仍然不能算作商业机构。NPO/NGO和一般的商业组织最大的区别在于收入的分配制度上。一般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制度会把营收所得向公司资产所有人进行分配,而NPO/NGO则不进行这样的分配,而是实行选举和聘用制度,董事会成员也不能将机构收入装进私人的口袋。

    但是有一类的公益事业是合法赚钱的,就是social enterprise,这些公司是以商业盈利目的成立,产出商品以后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同时又得到商业利润的。而传统意义上的NPO/NGO的主要产出则是公共品,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实际上在清华NGO研究所2000年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中国73%的公益机构都存在资金短缺以机构运作和项目实施困难的问题。物质支持短缺可以说是中国公益界的最大问题。因此有些机构试图经过经营性收入来弥补不足,也可以理解。

    当然目前中国很多的基金会和公益机构的违规商业经营操作给很多捐助人带来了困扰,比如河北宋庆龄基金会的炒楼事件。我不知道单个案例中具体的营收比例,但相对总体年收入来说,营收利润应该是比较小额的,问题在于营收背后存在的欺诈和伦理问题,以及这些钱到底花到哪里去了。如果只是滚大基金但不投入任何资金在项目执行上的话,那机构就违背了营收的初衷和机构设立的目标。我觉得这个也和公募基金会和公益机构的官僚特性以及缺乏具体的愿景和使命感有关。

    不过,社会投入产出-效率比过低,一直也是中国公益机构,尤其是官方机构的一个问题。具体财政和项目产出的透明度低,从事公益信息传播和监督的专业人员少,专业和责任意识淡薄也导致了监督机制无法完善。

    目前来说这个问题在行业监督机制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改变,希望草根和本土NGO能够更多地起来,并且把良好的竞争和监督机制引入进来,促成一些真正的变化。

    但是非盈利组织取得的金钱收益分配是有限制的。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 广州说道:

    在大学就无回扣帮人装机,到后来志愿参与环保公益,到毕业后拿着三千块工资(无险无金)帮公益项目做事。
    但我想我刻意的无私付出,是很大的错误。

    照我现在看来:
    从公益事业中赚钱完全合情合理。(生意人运用公益事业牟利就不是了。)

    公益事业是运用善款来提供服务,本身不带有盈利的行为,但需要成本。

    从公益机构的角度,需要“自我造血”:善款能否应用于获得更多善款?
    从公益从业者的角度,需要“谋生”:能否获得劳动相应的报酬?
    这两方面都是切切实实的问题。

    而从公益事业发展的角度,只有公众理性地接受从事公益的回报,公益事业才能健康地发展。

    反过来说,如果公众感性地认为从事公益就是无私的,那么公益事业的发展就很艰难。——这正是目前全世界的公益都面临的问题。

    我们对慈善的理解大错特错
    Dan Pallotta讲的也是这样的问题:公众都有公益事业不能赚钱的观念(我想称之为刻板印象)。
    他认为,我们混淆了道德和节俭,公益机构不应强调节俭,不应强调人工成本比例多低,而应强调业绩和规模。

    为什么公益无法解决自己想解决的社会问题?

    答案是

    什么系统?
    为什么靠不帮助人来赚钱就没问题,靠帮助人来赚钱就不行?

    这种无私奉献的抉择,才让高端人才避之不及。

    而Dan Pallotta怎么做?
    他把35万美元花在筹款上,三年翻到1.94亿美元,然后投入到乳腺癌研究。这就是赚钱的头脑。假如直接拿35万去做乳腺癌研究,一下子就花光了。

    但是结局并不好。舆论谴责他们开销过大,投资者背叛了他们,结果350名员工失去工作。

    就这样,道德绑架导致了公益机构的格局之小。

    到底你公益机构想要哪块蛋糕?
    是赚钱少的小蛋糕,还是赚钱多又帮助多的蛋糕?

    如果想要大蛋糕,想要帮助更多的人,就必须接受更大的开销。

    否则,就只能容忍小打小闹的级别,容忍人才的流失。

    Dan Pallotta所述的问题来源于公众的刻板印象:从事公益事业不能赚钱。
    但他没有说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尝试去思考:公益界能做些什么努力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希望公益界能觉察到:自己会不会在无意识地在迎合这种思想?

    帮助别人 与 自我奉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是很微妙的区别。公益应着眼于前者,而不是后者。

    请看几个例子:
    为了降低宣传成本,某公益机构动用大量志愿者搞宣传活动。
    某公益机构搞现场活动,动用社会关系捐献物资或出场,以公益为名不返还一分钱。
    某些公益人士从其他行业转行,后来媒体采访报道,无一不提“毅然放弃XX高薪职位”。

    志愿者
    志愿者有热心,但不能过度消费这种热心。他们放弃自己学习和休息的时间过来的,应该对他们有敬畏感恩之心。甚至对于过度投入的志愿者,还要劝其多关注自己的生活。
    假如只是厚脸皮地依赖志愿者,时间一久志愿者也会厌倦,但更可怕的是会形成刻板印象:公益活动就必须无私奉献。“我都如此了,你呢?”
    社会关系
    和志愿者同理,要求社会人士去无私奉献,他们一时兴起答应了,但到头来会形成什么刻板印象?(当然这个有点复杂,社会人士也有为自己名声考虑的。)
    毅然放弃论
    不强调职业压力,不强调人生价值实现,不强调财务自由。而强调“毅然放弃”。
    这是不是有个预设立场:从事公益就必须牺牲什么?
    宣扬自我牺牲,这样抬高自己和公益者的形象,公众就会抬高对公益者的期待。

    这些做法都在助长从事公益事业不赚钱的印象,你还想让公众正确看待公益吗?

    当然,不止公益界,媒体宣传也喜欢无私奉献的卖点,国家宣传也喜欢无私奉献的牺牲。
    但公益界自身应该有意识去纠正这种观念。

    再强调一次:帮助别人和自我奉献是两个概念。从事公益是帮助别人,但自己的所得一分不少。

    我现在的同事,听说有些社工不拿工资就很惊讶,不能理解为什么没钱也肯做。最后他们的结论就是他们在读书的想获得学分吧。
    我还想着纠正说,可能有些人就愿意这么付出。

    但现在看来,不能理解无私奉献的人,认为大家都是有所得的,反而是件好事。首先要端正一个观念,公益,应该是全人类对社会发展做的有意义的社会事业,它需要号召所有人一起参加,但是没办法用法律的规定说让你去做这样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道德的约束,传播,号召大家一起去做这件事情。
    就拿我们团队的一个公益项目来说吧,我现在在做的是一个网络免费寻人项目。提供潮汕本地免费的寻人寻物寻宠的公益慈善。
    从商业的角度上看,这根本就是个不赚钱的项目,但是有时候我觉得做事做人不能单单是从利益出发。假设我们不做这件事,也会有其他的人加入公益继续做这样的事情。
    作为一个90后,也许人们会觉得我们太嫩了,一大堆的标签定义着我们。但是至少我觉得,只要不伤天害理,只要力所能及,就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谁没有点年轻的年少轻狂啊,但是这些都不影响到我们做的公益事业,想要回馈社会,想要帮助那些丢失亲人丢失爱宠的人,只要需要到我们,我们就会发动起身边周围的人加入到寻人寻宠的大队中。
    在公益这件事情上,没有谁赚不赚钱,只要最初想要帮助别人的心、想要回馈社会做有意义的事情就足够了

    ”赚钱“是不是合理,要看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即慈善组织,一种NPO)。

    先说“法人”。NPO虽然创造价值(直接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但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NPO收入大多来自募捐;支出大概分1)项目经费,2)管理成本,3)募款费用。一年的收入减去支出的部分可能会有盈余,法律不允许NPO把这部分钱用来分红。

    再说“自然人”。NPO的雇员因该获得报酬,因为他们付出了时间和劳动也创造了价值。虽然说很多人是义务付出,不收报酬,很高尚;但这不太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一些特殊人才像律师会计等,不可能100%无偿的为NPO全职工作,这也不符合劳动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很多NPO的员工都是放弃了高收入,为了理想加入慈善事业,从这一点看,他们已经”捐献“了一部分收入(差值)。补偿多多少少应该有一点吧。

    最后举一个例子。
    Bob是一家公司的大股东,他可以拿到分红享受利润。如果同时在公司任职(CEO),可以拿到相应的工资。
    Alice成立了一家慈善机构,如果捐款太多她能不能拿回家自己花呢?——不能。
    Alice的慈善机构是为了环保创建的,她能不能用一部分捐款资助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呢?(也是慈善)——不能。
    如果她同时也参与机构的日常管理,能不能拿工资呢?——可以。
    她能给自己开很高的工资么?——不应该。应以最低成本原则限制在比市场价格略低。
    如果她执意给自己高工资有什么后果?——无法通过政府审查,从而失去慈善组织资格;或者失去捐款人的信任以致没有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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