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未成年之女经商是权钱在唱“双簧”

近日,有人实名爆料,2012511日,在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韩家村签订的共同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协议书中,丙方:冯某,身份证号码显示该女子生日为1998824日。一未满14周岁少女出资共同成立中泓农业合作社。(1113日四川在线)

一位未满14周岁的少女,竟然能如此“早熟”,在别的孩子还在为读书发愁的时候,就能出资经商了,而且这位少女不仅有“才”,而且有“财”,能投资成立农业合作社,启动资金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些财又是从何而来?

其实从报道可以看到,这样的才和财,其实都是这位“天才少女”的父亲带来的,那位身为南充市政府某行政执法部门重要官员,虽然“从中泓农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合伙人冯某从来未到现场一次。” 身为一大股东却如此“低调”,但仍然掩饰不了他作为一名官员所带来的“光辉”。

也就是说这位未成年少女是在与她父亲一起唱着“双簧戏”,少女在台前顶着名字,父亲在后面数着钞票,这一明一暗、一前一后,将“红顶官员”们想要当官却又想发财、想要发财却又害怕别人发现的肖像描述得惟妙惟肖。

是什么原因到这这样的“双簧戏”出现?恐怕主要原因还在于他想钻法律的空子,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为。” 近日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更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作出了更加明确、严格的规定,规范和限制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所以,这位领导只好再另辟蹊径,把自己的女儿放在一线,这样的“小聪明”,不仅暴露出了他想要通过办企业谋私利、又不想要暴露自己官员身份的矛盾,更暴露出了他知法犯法、自作聪明的侥幸心理,这样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办企业,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更让反腐在这里成为了一纸空谈。

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清查一下,这位官员到底是谁,又是从哪里来的钱进行投资,还要查一下,到底工商部门是如何让这位“天才”少女入股成为现实的?更要查一下,有关部门是如何监督管理干部的,如果连他们都看不到甚至看到了也没有管,那谁来为这样的违法担责?

所以,官员的未成年女儿经商不是一件小事,不仅暴露了个别官员心中膨胀的金钱欲望,更暴露了他们对法律制度的漠视,还暴露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漏洞,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清查一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市场一个公平,给法律和群众一个交代。

 

 文/张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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