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铜川市一名小商贩因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口角,被巡查城管扔至距市区20公里外的山区无人管,无法回家。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后,四名执法队员被停职检查,城管相关负责人向当事小贩赔礼道歉。(11月13日西部网)
近年来,“哈尔滨城管殴打瓜农事件”、“延安城管打人事件”、“江西城管群殴市民事件”……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由于城管粗暴霸道的作风,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没收物品,肆意使用暴力,引起了民众的普遍反感。可以说,城管给大多数民众留下了非常不良的恶印象。很多地方甚至将城管执法等同于打、砸、抢。虽然这种看法过于偏激以及不理性,但是,这也从侧面形象地比喻了某些城管的形象。
但是“城管”作为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主要力量,其队伍自身的素质建设更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我国城管队伍面临着一个困局就是雇佣人员队伍庞大,这其中大部分人员学历较低、素质不高,这也就形成了一个重大问题,很容易会造成滥用权利的现象,扭曲政府所给予的执法权利,随心、随性地去衡量一些事件,从而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矛盾。而事件发生以后,他们处理的能力却是有限的、方法也较为单一,很多时候考虑就没有那么周全,就造成了“激情执法”,这样矛盾进一步激化,也就演变出了上述很多负面事件。仅仅是发生一点口角就把小贩扔至山区无疑是“激情执法”的最好体现,如果执法人员的素质到位了,那是会不会静下心来想一想,也许就会有更好的处理办法了?事后的弥补终究是化解不了“恶城管”这一印象的。
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此类暴力执法事件发生,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和人员招聘条例,在城管队伍中树立起“依法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