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在某寺庙为母亲超度时,该住持说寺庙资金紧张,希望黄能帮忙拉捐款。黄志光就找来李某鹤。李某鹤当即表示愿意捐200万元,100万元则以黄志光的名义捐。(11月12日新华网)
一个高级官员,却因为所谓的“为母亲超度”而公然索贿,而其辩护律师认为,这笔钱没进黄志光腰包,黄不过挂个虚名,不能算贿赂。
辩护律师为自己的客户辩护,天经地义,但其辩护的理由却让人哭笑不得,因为钱没有进黄某人的腰包,所以就不算贿赂,这样的逻辑,与用别人的刀实施抢劫,完了以后将责任推到刀身上其实是一个道理,那就是强盗逻辑,黑白不分。
而这样的逻辑,其实追根究底还在于黄某人自己的逻辑,作为一名官员,打着“孝”的旗号,行着求神拜佛的事,就是丢失了共产党人本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仰;以让别人“认捐”的形式行着受贿的事,就是失了一名官员最基本的清正廉洁的魂。
这样既无信仰更无灵魂的官员,却还梦想着用“佛”来为自己开脱,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而即便退一万步来讲,就算真有所谓的“佛”,那佛也只会保佑那些心善之人,岂会为如此贪财之人、堕落之人作保,即便捐的钱再多,那钱,也买不来真正的“善报”。
所以,官员重金“求佛”实际上是他内心空虚、信仰缺失、灵魂变质的体现,重金求佛求不来群众的信任,求不来官位的稳固,更求不来心灵的安稳,求不来信仰和灵魂的寄托。
因此,对于这类官员,一定要早发现、早预防,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而对于“求神问佛”背后的权钱交易,更是要拔出萝卜带出泥,真正一查到底,让官商勾结无所遁形,真正让干部不敢腐、不愿腐,也真正做到转变作风,让干部真正把全部精力放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上来。
文/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