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粤北首富”朱思宜涉嫌行贿案轰动一时。该案件在一、二审法院审理时,揭出他为了掩盖其罪行及获得全国人大头衔,分别向原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成勇行贿共计220万元。但他本人认为这两项犯罪事实不准确,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近日,广东省高院作出驳回其申诉决定,维持判决朱思宜以行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的决定。(《新华网》,11月12日)
为打开商界生意之路,不惜重金向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地方官员行贿。为掩盖罪行,向市委书记和公安局局长行贿。官商勾结再次把权力转化成了金钱。干部的“权力磁场”一旦伸进市场,就会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公平竞争。为官者施政为民,为商者经营为利,二者本应互不干涉。但往往官商最终都会成为利益的共同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无良官商为自取所需,无视相关制度的规定,践踏百姓的利益。
粤北首富引起的官场地震再次警示了广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大,越要谨慎用权。用好权,既是为民造福,也是保护自己。经商者也要合法经营,否则也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要做一个合格的商人,在正确的方针政策下从事商业活动,不靠依附权力取得资源进行发展,商人也要坚守道德底线去赢得成功。不行贿、不受贿是活得更好的智慧。
要遏制官商勾结带来的权力寻租,必须在思想上扎紧篱笆,宣传报道典型,教育官员树立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加强监督,让决策行为公开,权力阳光化运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管理,严格办事程序,让权力寻租无空子可钻。让公共权力完全纳入法制的轨道。不法商人行贿但得不到利益之时,行贿自然会销声匿迹。
“官场地震”的警钟再次拉响,此笛是为保护广大领导干部而鸣,是为保证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而鸣。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管好手中的权力,不让权力成为收刮民脂民膏的利器,不让权力成为官商勾结谋私利的武器,不让权力成为推自己跌入万丈深渊的侩子手。广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从思想上坚决杜绝腐败的滋生。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敢于在群众的视线中开展工作。
(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