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反映,村委会主任李某标长期把持村委会公章,甚至将公章存放在其老婆身上,群众根本无法办事。像危房改造和低保等需要盖章的相关事宜,李某标从未经过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便擅自做主,对于镇政府的督促也全然不理,导致民愤很大。(《人民网》,11月12日)
公章之所以为“公”,表明这是“公家”的,既然是公家的,自然而然就是办公事,为民服务的“必备品”,岂能挪为私用、自作主张。
公章是权力的“执行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办公事时之所以会用到公章,一是代表上级机关部门对此事的认可,二是权力的“执行者”。对于某村来说,“公章”一般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保管,当涉及村上较大事件或村民家中重大事情时才会动用公章。而万宁市金星村的村委会主任竟然独自一人长期把持村委会公章,甚至将公章存放在其老婆处,此种失职的工作态度不仅反映出日常工作中的“庸懒散”现象,而且是对自身权利的漠视,打从心里就没把“公章”当一回事儿。或许,在他的眼里,那只是一个单纯的物件、摆设,其所代表的权力早已被抛之脑后了。
公章代表政府的执行力,不能“自作主张”。公章“自作主张”的事早已不是新鲜事儿,早前就有村干部将“公章”挪为私用,“不给钱、不发烟”就不盖章的行为,有的村民为了“盖章”不得不请客吃饭、发送烟酒,此种恶风在村民中早已席为家常,见怪不怪。可将“公章”挪为私用,甚至作为敛财“利器”手段的方式,不仅严重打消了群众办事的积极性,阻碍了办事进程,更败坏了公务员队伍的形象,形成了“奢靡之风”。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恶性循环。
公章“挪为私用”事小,干部“庸懒散奢贪”现象事大。公章私用也是农村“两委”干部“庸懒散奢贪”现象的一个缩影。如何才能把农村“两委”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调动起做事创业的积极性才是重点。之所以发生此类现象,一是农村两委干部思想素质不够高,二是反映出“缺钱”的现状。诚然,老百姓的日子是越来越好,可如今为官者大手笔的“公款吃喝”不敢、“公车私用”不能。一些“隐性利益链”的逐渐取缔造成了村干部“缺钱”的原因。于是灵光一闪,便动了歪脑筋、邪念头,变着法的“捞钱”,殊不知,在“捞钱”的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公章代表的是“权力”,是正义的“化身”,岂是“私家品”。要严厉打击“公章私用”的现象,更要取缔“自作主张”的常态。“庸懒散奢贪”现象不能有,“奢靡之风”更不能存。如何践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才是良药。
(文/凌清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