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醉酒驾车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汉中市南郑县有一位镇干部有些不以为然,喝酒后不但开车,肇事后还当街骂人、殴打交警,显然是把法纪二字抛到了九霄云外。(11月5日 来源:西部网)
已记不清这是今年第几次出现的“干部酒驾肇事”事件了,也记不清今年的干部酒驾已经造成了多少伤亡和损失,更也不知道这一次次地“干部酒驾肇事”事件是否将党委政府和国家干部的形象抛到民众信任的最低点,只知道自己看到这条新闻时的第一感觉:对“干部酒驾肇事”还能说些什么?!
其实,在每次“干部酒驾肇事”事件发生后,总会掀起一波又一波网络媒体的评论和民众的热议。而笔者也曾写过一些文章或心情来总结些什么,也顺着媒体调查的真相,把批评的矛头指向持有权力的官员、干部管理教育不严的相关部门和工作制度,以及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的工作态度,更或是执法不严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利益链,等等。
然而,这些令人伤不起的“干部酒驾肇事”事件依然接踵而至,如这两天发生的“不给政府抹黑”的南郑县梁山镇干部酒驾肇事、浙江一名副所长酒驾撞人逃逸以及此次汉中这一镇干部酒后肇事殴打交警的事件,等等。面对这些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的“干部酒驾肇事”事件,我们又还能说些什么?是重复说着那些众所周知、说了也白说的大道理?还一味的指责、质问政府相关部门如何管理教育干部,执法部门如何从严执法呢?
更令人痛心的是,我们这些一个又一个的干部们却总是在“同一个地方绊倒”,总是那么轻易地严禁酒后驾车的法规明令成为酒桌上的广告词,总是让众多前车之鉴的教训成为耳旁风。真不知道这些“酒驾干部”是在显摆自己的车技好还是其心中“唯权是大”的思想在作崇呢?殊不知,这受伤不止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还有车祸中受伤害者的家庭和亲人朋友,更是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国家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此,笔者也只是希望国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能更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做到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切实端正自己的心态,彻底打消“唯权是大”的想法;相关执法职能部门能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严惩一切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如此才能正党纪国法、导民众视听、净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