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坐牢不吃亏,苦了他一个,好了全家人。”贪官同事的无意吐槽引起检察官的警觉。检察官到法院了解这起案件的执行情况后发现,两年前,国企负责人刘瑜(化名)因受贿罪被判刑,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刘瑜只交了8万元,而他名下还有两套价值300多万的房产。近日,在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的监督下,法院将剩余的7万元执行到位。(11月1日 人民网)
俗话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高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周志俊到企业巡查的过程中,刘瑜过去的同事一句“贪官坐牢不吃亏,苦了他一个,好了全家人。”的感概引起了周志俊的注意,在高港区检察院的监督下,刘瑜的这招“瞒天过海”原形毕露。
虽然事情看似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我们不得不对其中的几点加以重视。
首先,贪官坐牢怎么就成“好了全家”的捷径?照理说,坐牢是对贪官的一种打击手段。但是,这种以一个人承担责任来换取家人“幸福生活”的现象不得不说对官员的价值观造成了不容小觑的冲击。就像“裸官”现象的频发,就是这种心态滋生出来的不良作为。官员们在位期间,利用手中权力在不同程度上收受贿赂,一经发现,虽然自己遭受了牢狱之灾,却成了成全家人“幸福”的途径。
其次,这条捷径的开辟有着哪些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刘瑜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刘瑜在判刑后一直还有7万的财产没有上缴,但是却也无人问津。这里面除了有刘瑜“瞒天过海”的因素外,我们应当深入地发现法院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之间的交接工作没有做到实处也成了一个诱因。周志俊在调阅了法院近3年来231份财产刑生效判决的卷宗后,发现类似的情况还有9件。面对这样的数据,我们不得不承认,贪官在“瞒天过海”的功力日渐增长的时候,监察执行部门却没有同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才会助长贪官“屡败屡战”的气焰。
这两方面的因素折射出的不仅有官员自身的价值观问题,还有我们的机构在监管和执行上的薄弱问题。要防范这样的事件,我们在平时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教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注重对案件的及时监管和执行,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判决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成为贪官“造福”家人的“捷径”。
(文\范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