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3日,广元市利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某及两名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下河游泳,两名工作人员溺亡。王某因工作失职违纪,经区委批准、区纪委同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免除副局长职务,调离原单位的处分。(《中国新闻网》,11月03日 )
我们在为溺亡的工作人员感到痛心的同时,不禁要问:上班时间陪领导游泳,是下级盲目服从上级的错吗? 还在“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又拿什么来拯救“陪游溺亡”的领导干部?
如果是下级盲目服从上级,既伤害了制度管人机制,也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领导一声安排就干,符不符合规定不管;领导一句话就执行,违不违反制度不考虑那么多,这样的下级是在盲目服从。上班时间本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时间,拿着国家的俸禄去游泳,去享受清凉,反而动用大量的救援力量来拯救他们,这样的事件耐人寻味,这样的领导干部值得反思。
痛定思痛,副局长首先要反思:反思自己的失职和由此带来的惨训,反思领导者必须既要有为下属负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反思自己心存的“官本位”思想。在现实生活中,下级对上级唯首是瞻,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的敬官、畏官的社会心理。“官本位”制度长期稳定存在,“官本位”思想几乎凝固化,时至今日,“官本位”等封建残余意识顽固地存在,有些干部受其影响甚深,自然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痛定思痛,副局长要反思是否严守了制度规定,是不是做到了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外出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要求。实践证明,一个没有制度意识,不把制度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干部,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无数案例充分表明,不少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最初往往就是从不执行制度或违犯制度开始的。如果不熟知制度,不对制度心存敬畏,就会在无知和侥幸中违犯制度,
出色的领导者往往是善于反思的领导者,能够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反思自己在工作方法、思想方法和内在价值理念上的缺陷和不足,完成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实现内在素养的提升。而平庸的领导者往往拒绝反思,或不善于反思,即使经验很丰富,也无法获得内心世界的“成长”。
“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领导干部是为民用权的人民公仆,拿什么来拯救“陪游溺亡”的领导干部?用责任,用制度,用规范,用约束。领导干部对制度必须有崇尚之感、敬畏之心、维护之责,不能对待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不能在制度面前“严以待人,宽以对己”。惟有如此,才能对他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保持高度的自控力。
(文/邱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