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明的落马,或许能让我的案件有进展。”河北企业家游成功说起自己遭遇的黄金大劫案,依旧心有余悸。
文/张宇
2004年,河北企业家游成功承包了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乌花矿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跃跃。据游成功介绍,按照与高跃跃的约定,支付了相应承包费用,专注于金矿的投资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2007年,金价大幅攀升。当年5月,高跃跃要求游成功无偿分给其部分收益,并交出承包矿区的管理权。游成功对此予以拒绝。
接下来却发生了极其可怕的“黄金劫案”,2007年6月5日、6月14日、7月21日和8月24日,高跃跃及其手下四度抢劫矿区。抢劫之时,高跃跃手下百余人身着警服,并佩有枪支及警械,其座驾中还包括真正的警车。游成功矿上的黄金、机械、车辆等价值3000余万的财产全部被抢,工作人员也被高跃跃手下打伤。游成功屡次报警,但当地警方从未出警。游成功开始向上反映、举报。
游成功介绍,2007年底,公安部决定督办案件,指令包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8年1月6日,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人大代表高跃跃采取强制措施。1月8日,高跃跃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高跃跃在接受讯问时对其抢劫行为供认不讳,其手下作案所用警服、警械亦被查获。
据游成功介绍,2008年1月间,高跃跃派其小姨子乔秀持30万现金,找到赵黎平好友赵某,通过赵某将这笔钱交予赵黎平。刑事拘留未满一个月,高跃跃被取保候审。不久之后,案件终止侦查。
2008年5月左右,赵某因与高跃跃反目,找到游成功,道出上述向赵黎平行贿之事,称赵黎平可以反过来帮助游成功。此后不久,赵某打电话给游成功,向其告知赵黎平正在北京买古董,要求游成功送钱过去。游成功临时拼凑出10万元,赶到北京潘家园一带某古玩市场与赵黎平、赵某见面,交出了10万元现金。
可事情却没有因为“被索贿”而有转机,2008年11月,高跃跃以公司名义对游成功提起民事诉讼。达茂旗法院违背管辖规定受理,并采信了高跃跃伪造的证据,判决高跃跃方面胜诉。由此,游成功反要向高跃跃支付300万元,且高跃跃保有2000万元的继续请求权。
“我被抢劫了,还要赔人家钱。这个案子我一直坚持着,现在赵黎明落马,我觉得我也该站出来说出真相了。”据悉,游成功坚持向各职权部门举报高跃跃的犯罪行为,陆续发出的举报信已达千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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