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落马贪官为何成最弱的弱势群体

贪官一旦落马,就屁都不是了
贪官一旦落马,就屁都不是了

没有什么比“在任官员”与“落马贪官”之间的距离更远,差距更大,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官员落马前,应该是这个社会最强势的群体,可一旦落马,会立刻成为社会中最卑微的弱势群体。小姐还有人同情,小偷还有人怜悯,打人城管还有人替其辩护,吸毒明星仍有人崇拜,嫖娼名人风头过后还是名人,可贪官一旦落马,就屁都不是了。从官场到舆论,从同事到公众,都会把其批得一无是处,昔日点滴细节和言论都成了被奚落和反讽的罪证,没有任何人替其辩护,只有一边倒的狠批,没有成绩只有罪恶,没有优点只有污点。

这是一种“舆论报应”,在任时容不下任何批评,容不得半点曝光,媒体上满眼都是听着顺耳的赞美歌颂,展现的都是伟光正形象,谁批评就对谁跨省追捕,所有的批评都被遏制和压抑――一旦落马,所有被压抑的批评能量一夜之间井喷性、报复性地全部爆发出来,成为“国妖”、“国贼”、“叛徒”,使最强势的强势群体迅速成为最弱的弱势群体,满大街、全网、满网都是其如何通奸、如何霸道、如何奸诈贪婪、如何贪财好色的细节描述,组织切割、家人沉默、舆论穷追、媒体狠挖,即使是完全子虚乌有的小道消息,也没人替其辩护,自己也失去了辩护权。

可以理解舆论的这种报复情绪,也无意为自食其果的贪官辩护,只是想客观地说一句:落马贪官也并非一无是处,还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地看待其所言所作所为,贪污腐化是绝无可恕的,但不能因为贪污就抹煞了他所做的一切。

其一,不能因为他贪了就否定他也做过有益于百姓的事。一些贪官,往往是在做事的过程中经受不住诱惑而下水。不可否认,他们中有些人并非天生就是贪官,当官并非只想捞一笔,开始确实是想为老百姓做点儿,有从政理想,雄心勃勃想有所作为,想用手中的权力大干一场,让自己主政的这座城市改头换面。可是,不受监督的权力太危险了,带来的诱惑太大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朴素理想太脆弱太无力了,如果缺乏制度的约束,在金钱和美色面不堪一击,很容易就被腐蚀了。

他们都曾经是好人、能人――甚至可以这样说,贪官并不是道德上的坏人,只是没有履行自己的职业承诺,堕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成为罪人。不少地方都现出了“能人腐败”,他们确实很有能力,做了很多事,凭自己的能力走上现在的高位。可是,越有能力,上马的工程项目越多,每天接触的人和钱越多,手中支配的资源越丰富,面临的诱惑也就越大了。这些贪官,他们做过的那些有益民生的事,应该获得客观的评价,他们的落马教训,应该成为更多人的警示。

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注意到一种现象,就是一个贪官落马后,他所做过的事往往被全面否定,上马的工程和项目停工了,推行的政策和措施中断了,主政城市的理念被下一任推翻了。对待贪官还是需要一分为二,贪归贪,事归事,贪官一落马,全面被否定,政策和工程缺乏连续性,对城市和老百姓都另一种折腾。甚至会损害政府公信力,贪官落马,这位贪官当初对商人的承诺都不兑现了,推行的工程都成了讳莫如深的“敏感词”,以后商人和百姓跟领导打交道时会怎么看?到底领导说过的算不算话呢?

其二,不能因为贪官落马了,而否定他说过的话的正确性。贪官落马后,他说过的很多话也被媒体扒出来“打脸”,成为群嘲群讽的笑柄。这是一种警示,不能看其说什么,关键是看其做什么――可是,在既有的监督体制下,公众只能看到听到官员说什么,而看不到他们做什么。这使很多官员都有着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重人格,人前人后两面派。贪官落马,那些廉政宣言证明了其虚伪,但不能否认那些话本应该成为其从政格言。廉政宣言都是正确的,该反省的是寄望其道德自律的不靠谱,制度约束的缺席鼓励着双重人格。

最后,尊重贪官的正当权利。不能因为他们落马了,就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他们,用不明来源的传言谣言去污蔑诋毁他们,在道德上丑化他们,形象上妖魔化他们,“事迹”上编排他们。他们虽然在舆论场上缺席了,但也有名誉权,也有免受谣言攻击、免受谩骂抹黑的权利。

作者:曹林 中国青年报编委、社评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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