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曾是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局长,深得上级信任;如今他却因犯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和强奸等罪行而身陷囹圄。是什么原因让他从一名获得“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诸多荣誉的领导干部,沦为了阶下囚呢?黄平自己在悔过书中坦承:“任分局长后,我觉得送钱收钱是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也是人之常情。”(10月23日,《羊城晚报》)
据反映,黄平刚到交通局上班时,上上下下对他的评价都很好,勤快肯干、谨小慎微、做事仔细认真是他留给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印象,年轻人遇到他都会尊敬的叫一声“平哥”,他还多次荣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但是,随着官位的变大,黄平发现手中的权力可以给自己带来巨大的好处。于是,他变了,变得认为送钱收钱是人之常情。黄平在交通分局局长的位置上一做就是10年,他的贪腐早已使得民怨沸腾,当地群众更是给他起了一个“踏草黄”的绰号,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方在于,他的罪行的曝光并不是因为贪腐,而是因为强奸。
这不禁让我们一时愣了神。10年的时间,怨声载道的民众反映,为何却没有让我们早些抓出这条“害虫”?
这其中,自是有法律和制度方面的缺失,不过,我们更应该注意到的是黄平在他的政治生涯中结成“腐败共同体”,通过腐蚀集体的方式隐藏自己的做法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正是由于黄平通过将下属和职工变成了和自己同坐一条船的人,通过安插自己的亲信在掌管“小金库”的职位上工作,通过打点上上下下的关系,才让他这只“硕鼠”隐藏了如此之久,给政府的形象造成了如此之深的损害。
我们要严防类似情况的再次产生,就必须要铲除“腐败共同体”的“根”,从根源上去阻断“腐败共同体”发展的渠道和载体。
从黄平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思想上的偏离是产生“腐败共同体”的“根”。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发现,虽然黄平是受过相关方面教育的,但是他依旧我行我素,将平日里受到的教育当成了耳旁风,在权力变大后就将送礼收礼之事认知为“人之常情”,进而导致了后续的犯罪。所以,要保持领导干部的思想清明,不被腐蚀,就必须要在平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并辅以发生在受教育者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教育。
通过加大思想教育力度的方式,保持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上的清明,是给予社会一个“风清气正”氛围的基础,我们必须做好这个部分,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整体有一个迈向美好的坚实的基础。
(文\范冰洁)